第16章 仇隙(1 / 2)

胡惟庸以劉斌意嚐沮其相,怨之。後基告歸,以淡洋故多醝盜,請設巡司蒞之。惟庸使人上書,言基故善相地,以淡洋有王氣,購之不得,故有是請,上命奪基祿。後誠意病,惟庸乃遣醫來視疾,既飲藥,有物積腹中如卷石,遂不起。

馬順子年二十,病劇。一日欻起,捉順發曰:“我劉球也!死老奴、令而異日禍逾我!”順拜謝,俄而子乃死。

徐有貞南遷之議,於公廷斥之。已,求補祭酒,因門人楊宜以請,公亦才而許之,為言於景帝。帝曰:“才而不端,不可以師多士。”有貞以公沮之,乃益恨公。曹、石將兵而橫,公複裁抑之;張軌征苗,公劾其失律;楊善以賞薄,亦以公故,遂比謀陷公。

於公在本兵,嚐倚任範廣。張賜[即軌也]故怨廣,及於公死,並誣殺之。亡何,賜出,忽途中自揖,左右驚問故,曰:“範廣也。”歸,發病死。

王允寧[維楨]以母老病,乞南得祭酒。道華山,為文祭之,言“母素敬神,當得蒙庇,吾太史能為文,以不朽神。”後王以地震死西安,李戶部愈素恨王,假華山神,為文詈而僇之。

曆城尹公旻,素不善尹直。禮侍缺,他有舉薦,上不允,以直為之。翌日,廷遇曆城,舉笏謝之。曆城曰:“公簡在帝心者。”自是益相仇怨。

龍宗武既以媚江睃,殺義士吳仕期,遂獵遷少參。江陵敗,論戍廉州。逃歸,為有司所捕。笞之,宗武恚,發狂飲穢,自謂:“我仕期。”呼己子為宗武,而大椎椎殺之。

盧柟雅負才望,濬令陽浮慕之,約旦日過盧飲。盧喜,因翁媼具酒饌甚恭。日昃,令不至,盧遂鬥酒自勞。比令至,稱辭不能具賓主禮。令恚,曰:“乃為傖父子所辱!”遂以家人獄,陰中之。

杜拯為工部侍郎,恣橫鄉裏。其治墓門,或竊議其不利,聞而擒之,笞其臀三十。其人歸,聚族而篡取拯,亦笞之三十。拯還墓治創,夜有逾垣入者,斬拯。官為捕治,忽數人自首於官曰:“杜侍郎殺某某,官不問;而獨問其見殺,何也?今為死者,亦足矣!”

蔚鍾以河南僉事歸,一少年美而狷利武捷,通書自雲:“河南部人,有官事願托為奴。”鍾甚嬖之。兩月餘,委寄逾諸幹。與之莊所,分遣諸從者征逋責。抵暮,則鍾已橫屍地上,失其首。廄中駿馬,與少年偕逸矣。蓋河南怨家募使殺之,竟不得主名。

孝子王世民,父為族子所殺,不忍柝骸而檢,聽宗人割仇田以償。世民受之,誓勿茹毫末。賦役外,歲藉所入,市金而扃之。佯與仇為好,即飲仇家,歸必計脯肴醬醢之屬,估而識其值。鑄利斧,鐫姓名其上,乃殺仇。自首,出牘與金若幹,曰:“此仇田所出也。”又出他鏹若幹,曰:“此飲仇費也。”

倪文煥媚璫,劾周忠介,蘇民憤,殺緹騎五人,坐斬。已文煥家居,忽忽不樂,見五人嚴裝仗劍,旌旆導周公。庭井石闌,飛舞空中,良久而墮,聲轟若雷。已,忠介子茂蘭血疏頌父冤,詔誅文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