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民藝術家”那幾年(2 / 2)

就這樣,我又稀裏糊塗拉了一單廣告。拍廣告的時候,高曉鬆做導演,他的文藝男青年範兒又上來了,把我們帶到成都郊外的一大片油菜花地裏拍攝,那條廣告拍的很順利,拍完之後,結算完成本,我們一人落在手裏兩千元。這在當時看來就是一筆不菲的收入了,我們高高興興的商量著如何把這龐大的收入揮霍掉。

後來那筆錢是如何一點一點從我口袋裏被消費掉的,現在我已經記不大清楚了,就記得我們在成都待的那幾天,愛上了成都的火鍋,每每都吃到肚歪才作罷。當時成都的火鍋裏,涮的菜有豆苗和金針菇,特別好吃,那會北京還沒見過,我和高曉鬆覺得這必須要帶一些回去給朋友們嚐嚐鮮。就各自買了幾大包,塞進了箱子裏扛上了火車。但是30幾個小時的火車坐下來,我們想讓北京同胞們分享的“勝利果實”,不堪悶熱,全爛掉了。

看著那一箱子好吃的豆苗和金針菇,最後隻能被扔掉,我們倆特別可惜。雖然那時候掙的錢不多,但每天都發生很多現在想想很有趣的故事,那會大家都是一群懷揣夢想的年輕人,對未來既充滿希望也擔心未來是否能做的很好,和現在的年輕人想的事情是一樣的。

在廣告公司,我每天上班下班,和同事們一起蒙頭策劃廣告,一起喝酒侃大山,一起暢想未來。

那時候,一切都有希望,一切都有可能。

兜裏不缺錢,日子又過得精彩,就膨脹了文藝女青年的矯情,——非電影不拍!成天想著當電影女主演的事兒呢。高曉鬆那時也沒想到他會做音樂人,他一直堅信電影是他的至愛。一天,他說自己寫了一首歌想讓我們聽聽,於是,晚上我們幾個同事去了他家,他抱著吉他,彈唱了起來:“明天你是否會想起,昨天你寫的日記,明天你是否還惦記,曾經最愛哭的你……”

他剛唱了一段就被我打斷了,我說:“別唱了!太難聽了!”後來,高曉鬆就沒有再提起過這首歌。沒想到過了一年之後,這首歌曲突然紅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紅遍了大江南北。這首歌就是《同桌的你》。那時候,滿大街都在唱。我一直懷疑老狼唱的和高曉鬆那晚唱的是不是同一首歌?

而那時的我則是因為父親生病,需要賺錢,去了香港電視台當主持人,暫時擱淺了當人民藝術家的理想,也擱淺了我們的創業公司。雖然這其中有辛酸與淚水,但回想起來,仍覺自己是一帆風順的“王老順”。

人生不就是這樣嗎,起起落落才是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