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權益之爭
婆媳同在一個家庭中生活,有共同的歸屬,自然也就有著共同的經濟利益,雙方也自然都希望家庭興旺發達。這是婆媳利益一致的一麵。但同時也常常在家庭事務管理權、支配權等方麵發生分歧,出現矛盾,甚至明爭暗鬥。
我國家庭中有“男治外、女治內”的傳統,婆婆做了幾十年的內當家,現在把權力交給媳婦,媳婦在家庭事務中唱起了主角。對這種角色的轉換,做婆婆的往往不易適應。
有的婆婆雖已年過花甲,卻仍希望繼續保持在家庭中的經濟支配權,或者難以接受完全由媳婦掌握家庭經濟大權的事實;而做媳婦的也往往不甘讓步,這就難免發生矛盾。即便是婆婆和媳婦共同持家,由於各自的地位不同,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需要不同,也容易產生分歧。
(3)難以相互適應
婆媳原來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家庭之中,各有自己的生活背景、生活習性,而現在婆媳在一家生活,這就有一個逐步了解、相互適應的過程。如果適應不良,彼此不能接納,便會關係緊張,矛盾叢生。
(4)橋梁作用失衡
在婆媳關係中,兒子起著十分重要的橋梁作用。兒子的這種橋梁作用如果發揮得好,則可以加強婆媳之間的情感聯係,反之,則容易成為矛盾的焦點,出現“兩麵受敵”的困境。
盡管母子情深,也難以避免結婚以後這種關係變得複雜的事實。因為夫妻之間畢竟在活動及交往等方麵有著更多的共同點。在這些問題上,夫妻觀點的一致性往往要超過母子觀點的一致性。
這是因為兒子和母親相隔一代,在心理上存在著差異,這樣就容易造成兒子橋梁作用的失衡。如果母親不理解,就會產生“娶了媳婦忘了娘”的心態,誤認為兒子對自己的感情被兒媳奪去了,而遷怒於兒媳。
調節婆媳關係的方法
婆媳關係是一種影響家庭和睦的重要關係,它直接關係著我們在家庭中生活的幸福與否,為此,不管是作為婆婆還是作為媳婦的女性都應該互相注意,努力搞好正常的婆媳關係。
(1)共同樹立信心
在我國的古代,婆媳相處不理想的很多。現實生活中婆媳吵架也屢有發生。於是,在一些婦女的頭腦中產生了婆媳關係難以處好的觀念。這種觀念動搖了婆媳雙方搞好關係的信心,有意或無意地使婆媳雙方不能全力以赴地去搞好關係。有的女性認為婆媳關係本身就非常不容易相處,再怎麼努力也是白費力氣。
心理學研究認為,即將作為婆婆的女性不僅為兒子結婚而高興,而且要做心理準備,想想如何處理好婆媳關係,而且要有信心處理好,也應該處理好。退一步說,就是為了兒子也應處理好婆媳關係。
兒子從降生人間到結婚,作為母親的我們不知費了多少心血,但最終的目的還是為了兒子健康成長,生活幸福。為此,作為婆婆的要明白,與自己的媳婦搞好關係,就是母親為兒子幸福作出的新的貢獻。
另一方麵,即將做媳婦的也要做好相關的心理準備,下定決心搞好婆媳關係。因為尊重長者是我國公民應盡的義務,何況這位長者,又是自己心愛人的母親,就是看在疼愛愛人的份上,也應極盡全力地搞好婆媳關係。要知道,作為媳婦的女性,搞好婆媳關係,會為夫妻愛情的深化作出新的奉獻。
(2)彼此平等相待
在我們的社會中,婆媳關係首先是一種同誌關係,這種關係決定了婆媳之間是平等的。這與舊社會的婆媳關係是不同的。舊社會的婆媳關係是以封建家長製為其社會基礎,以“三綱五常”、“三從四德”為其倫理基礎。從根本上說,婆婆在家庭中對媳婦來講是處於指揮地位,媳婦在家庭中對婆婆來講是處於從屬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