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時尚在哺乳期,無法離婚。盡管前妻根本沒有盡到“哺乳”的責任,但法律規定的“哺乳期”卻不因此而網開一麵。
雖然我也感覺這樁婚姻越來越沒意思了,時不時會動離婚的念頭,但一想到當初她既然鼓起勇氣找我訴衷腸,應該說明她還是愛我的啊?再說,我有了個女兒,離婚對她該有多大傷害?加上老媽唐僧式的嘮叨,也讓我難以做出抉擇。
於是我忍耐著,漸漸地習慣了,麻木了。
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在釣魚時曾發現一個“吞鉤現象”:魚兒咬鉤後會拚命掙紮,可越掙紮就鉤得越緊,越難以掙脫。
那幾年,我就如同這吞鉤的魚兒,掙紮不休卻欲罷不能,直到奄奄一息……
在我的印象裏,老媽一直是位任勞任怨的奉獻者,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一直很高大,甚至可以叫偉大。我非常尊重並相信她的每一項意見或建議。特別是在婚姻上,我認為老媽是過來人,她又絕不會害我,所以對她的那些說法向來深信不疑。
正是基於這種信賴,在老媽的嘮叨下,我相信由赤貧家庭出身的前妻肯定“人窮誌不短”;在發現和前妻幾乎沒有任何共同語言時,因為“過日子得講實在”,繼續捏著鼻子跟她將就;在1996年我結識了那位叫張思怡的女孩時,“跟人家上床要負責”而選擇了前妻;在被前妻和丈母娘“鍛壓鑄造”痛苦萬分時,又因老媽一句“夫妻還是原配的好”而繼續忍受;然後在極其不情願的情況下,抱著“激發母性”的一線希望要了孩子;又在“為了孩子你得犧牲自己”的思想下延長了幾年痛苦。
可以說,每當麵前出現誘惑或選擇、我顯示出猶豫搖擺時,老媽都堅定地幫助了前妻,讓我這吞鉤的魚兒越咬越深。
老媽之所以始終站在這種立場上,一步步把我推進火坑,主要原因在於:1994年前妻剛參加工作時,曾和老媽有過一次促膝長談。這次長談,徹底讓老媽這個唐僧被前妻牽住了鼻子。
那時我家剛給前妻安排了工作,兩人也沒結婚,老蟻後還沒資格當攪屎棍。因此,前妻對我和我家尚心懷感激。在談話中,她眼含淚水對老媽說:“唉,要不是遇見守傑,我真不知道這輩子命運會怎樣;你們家的親情太讓我羨慕了。我們那個家,從小一點兒愛都沒有,從來就沒人關心過我。我要是能生在你們家就好了……”
這段懇切的話令老媽感動得熱淚盈眶:“佳麗,以後這就是你的家!守傑打小就是個綿善孩子,一點壞心眼兒都沒有,他虧待不了你。你放心,以後你就是我的親閨女,咱們全家都會好好待你的。”
前妻聽了老媽的話更感動了,眼淚“撲簌撲簌”直往下掉。
就這樣,這對未來的婆媳以一場催人淚下的表白,開始了她們的相處。
這也是1996年,老媽阻撓我和那個叫張思怡的女孩的主要原因。盡管當時前妻已經暴露出很多毛病,但老媽堅持認為:當年前妻有感而發、真情流露,那麼她是真心想跟我好好過的。盡管有不少毛病,但人心向善的話,她慢慢會改的。
很多年以後,前妻不承認有過這次對話。在她嘴裏,找了我是耽誤了她的大好前程,怎麼可能會感激我呢?
不過我也相信,當年前妻這番聲淚俱下的表白並非騙我們玩的,她可能是真的感動。但問題是,一時的感動,或者說衝動,往往隻代表當時的一個念頭,它根本改變不了一個人的本質;可人們卻容易被一時的感動所欺騙,以為這眼淚代表著某種決心。
同理,某些男人遇到女人之初海誓山盟,得手後很快又喜新厭舊,其實這未必是他存心玩弄女人,而是因為他當初隻是一時衝動罷了。迷戀是真的,厭倦也是真的——這就是人類情感的矛盾性。
果然,這對婆媳相處不久,問題就出現了。
那時前妻住單位宿舍,每個周末我都帶她回我父母家,一是一家人團聚一下,二是給她打打牙祭。每次她來,老媽都會準備一大桌豐盛的南方菜。星期天臨回宿舍,還做好鹵肉、鹵雞、香腸等熟食讓她帶走。
有一天,老媽做了紅燒肉給前妻解饞。前妻咬了一口,覺得好吃,就吃了瘦肉,順手把肥肉扔我碗裏。
我當時沒覺得什麼,也就拈起來吃了。誰知第二塊肥肉接踵而至,然後第三塊、第四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