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同一個主題”是什麼意思?如果這個主題是單一的曆史時期或事件,就很清楚了,但是在其他的領域中,就很難作這樣清楚的區分。《飄》與《戰爭與和平》都是關於偉大戰爭的小說—但是,兩者相似之處也止於此了。司湯達的《帕瑪修道院》(The Charterhouse of Parma)談的拿破侖戰爭,也是托爾斯泰作品中談的戰爭。但是這兩本書當然都不是在談這場戰爭,也不是與一般戰爭有關的書。在這兩個故事中,戰爭隻是提供了一個環境或背景,故事的本身所談的是人類的生存與掙紮,戰爭不過是作者想吸引讀者注意的手法。我們可能會了解有關這場戰役的一些事情—事實上,托爾斯泰就說過,從司湯達所描述的滑鐵盧之役中,他學到很多有關這場戰役的事—但是如果我們的主題是要研究戰爭,就用不著拿這些小說來讀了。
你可能料到小說有這種情況。因為作品的特性,小說溝通問題的方法跟論說性作品不同。但是,論說性作品也有同樣的問題。
譬如說你對“愛”這個概念很感興趣,想要閱讀相關的讀物。因為關於愛的作品很廣泛,你要整理出一個相關書目來閱讀是有點困難的。假設你向專家求教,到一個完備的圖書館中尋找書目,還對照一位優秀學者所寫的論文,終於把書目弄出來了。再假設你進一步舍棄詩人和小說家談的這個主題,隻想從論說性的作品中找答案(在後麵我們會說明為什麼這樣的做法是明智的)。現在你開始依照書目來閱讀這些書了。你發現什麼?
即使隻是匆匆的瀏覽,你也會找到一大堆相關的資料。人類的行為,幾乎沒有任何一種行為沒有被稱作是愛的行為—隻是稱呼的方式不同而已。而且愛並不隻限於人類。如果你進一步往下閱讀,你會發現宇宙中的萬事萬物皆有愛。也就是說,任何存在的事物都可能愛與被愛—或二者兼而有之。
石頭是愛,因為它是地球的中心。火焰會上揚,是因為愛的功能。鐵刀會吸引磁鐵,被形容為愛的結果。有些書專門研究變形蟲、草履蟲、蝸牛、螞蟻的愛情生活。更別提一些較高等的動物,它們會愛它們的主人,也會彼此相愛。談到人類的愛,我們發現作者談到也寫到他們對男人們、女人們、一個男人、一個女人、孩子、他們自己、人類、金錢、藝術、家庭生活、原則、原因、職業或專業、冒險、安全、想法、鄉村生活、愛的本身、牛排或美酒之愛。在某些教材中,天體的運轉被認為是受到愛的啟發。而天使與魔鬼的不同就在愛的品質不同。至於上帝,當然是要來愛人的。
麵對如此龐大的相關資料,我們要如何決定我們要研究的主題是什麼呢?我們能確定這中間隻有一個單一的主題嗎?當一個人說:“我愛起司。”另一個人說“我愛橄欖球。”而第三個人說“我愛人類”時,他們三個人所用的同樣一個愛字,代表著同樣的意義嗎?畢竟,起司是可以吃的,橄欖球或人類是不能吃的。一個人可以玩橄欖球,卻不能玩起司或其他的人。而不論“我愛人類”是什麼意思,這個愛都與起司或橄欖球之愛不同。但是這三個人用的都是同樣一個愛字。在這其中是否有深刻的理由?一些無法立即浮現的理由?就像這個問題本身的困難,在我們找到答案之前,我們能說我們已經確認了“同一個主題”嗎?
麵對如此的混亂,你可能會決定把範圍縮小到人類的愛上—人與人之間的愛,同悻愛或異悻愛,同年之愛或忘年之愛等等。其中的規則又跟我們前麵說的三種愛法不同了。但是就算你隻讀了一小部分與主題相關的書,你仍然會找到一堆的相關資料。譬如你會發現某些作者說:愛隻是一種占有的欲望,通常是性的欲望,也就是說,愛隻是一種所有動物在麵對異性時會產生的吸引力。但是你也會發現另一個作者所談的愛是不包含占有的欲望,而是一種慈善。如果說占有的欲望總是暗示著想要為自己追求好東西,而慈善卻暗示著要為別人追求好東西。那麼占有的欲望與慈善之間,是否有相通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