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語主義”(verbalism)的弊端,可以說是一種使用文字,沒有體會其中的思想傳達,或沒有注意到其中意指的經驗的壞習慣。那隻是在玩弄文字。就如同我們提出來的兩個測驗方法所指出的,不肯用分析閱讀的人,最容易犯玩弄文字的毛病。這些讀者從來就沒法超越文字本身。他們隻能記憶與背誦所讀的東西而已。現代教育家所犯的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違反了教育的藝術,他們隻想要背誦文字,最後卻適得其反。沒有受過文法和邏輯藝術訓練的人,他們在閱讀上的失敗—以及處處可見的“口語主義”—可以證明如果缺乏這種訓練,會如何成為文字的奴隸,而不是主人。

※ 找出論述

我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來討論主旨。現在來談一下分析閱讀的第七個規則。這需要讀者處理的是一堆句子的組合。我們前麵說過,我們不用“讀者應該找出最重要的段落”這樣的句子來詮釋這條閱讀規則,是有理由的。這個理由就是,作者寫作的時候,並沒有設定段落的定則可循。有些偉大的作家,像蒙田、洛克或普魯斯特,寫的段落奇長無比;其他一些作家,像馬基雅維裏、霍布斯或托爾斯泰,卻喜歡短短的段落。現代人受到報紙與雜誌風格的影響,大多數作者會將段落簡化,以符合快速與簡單的閱讀習慣。譬如現在這一段可能就太長了。如果我們想要討好讀者,可能得從“有些偉大的作家”那一句另起一段。

這個問題不隻跟長度有關。還牽涉到語言與思想之間關係的問題。指導我們閱讀的第七個規則的邏輯單位,是“論述”—一係列先後有序,其中某些還帶有提出例證與理由作用的主旨。如同“意思”之於文字,“主旨”之於句子,“論述”這個邏輯單位也不會隻限定於某種寫作單位裏。一個論述可能用一個複雜的句子就能說明。可能用一個段落中的某一組句子來說明。可能等於一個段落,但又有可能等於好幾個段落。

另外還有一個困難點。在任何一本書中都有許多段落根本沒有任何論述—就連一部分也沒有。這些段落可能是一些說明證據細節,或者如何收集證據的句子。就像有些句子因為有點離題比較遠而屬於次要,段落也有這種情況。用不著說,這部分可以快快地讀過去。

因此,我們建議第七個規則可以有另一個公式:如果可以,找出書中說明重要論述的段落。但是,如果這個論述並沒有這樣表達出來,你就要去架構出來。你要從這一段或那一段中挑選句子出來,然後整理出前後順序的主旨,以及其組成的論述。

等你找到主要的句子時,架構一些段落就變得很容易了。有很多方法可試。你可以用一張紙,寫下構成一個論述的所有主旨。通常更好的方法是,就像我們已經建議過的,在書的空白處作上編號,再加上其他記號,把一些應該排序而讀的句子標示出來。

讀者在努力標示這些論述的時候,作者多少都幫得上一點忙。一個好的論說性書籍的作者會想要說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隱藏自己的想法。但並不是每個好作者用的方法都一模一樣。像歐幾裏得、伽利略、牛頓(以幾何學或數學方式寫作的作者),就很接近這樣的想法:一個段落就是一個論述。在非數學的領域中,大多數作者不是在一個段落裏通常會有一兩個以上的論點,就是一個論述就寫上好幾段。

一本書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