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記得非常清楚,在三年前,陶然瞅準了電視台廣告部副主任的位子,為了讓林茹暗中給許少峰吹吹風,便給她送了這枚雙龍戲珠的玉佩。林茹不知此物身價如何,一次上省城出差,她專門找了一家玉器專賣店,讓一位老先生做了鑒定,看看能值幾個錢。老先生看了半天,給她了八千的價要收購它。林茹一聽,才知是個寶。就說,我不賣。
老先生給了她雙倍的價,她還是不賣。老先生說,那你開個價。她說,這是一位朋友送我的,多少錢我也不賣,我隻想知道它值不值錢?
老先生輕輕地哦了一聲說,黃金有價玉無價。這是一塊藍田玉,而且年代久遠,要論它有價,喜愛它的可以視它為寶物,要說它無價,不懂它的看它就是一塊石頭。
林茹做了鑒別後非常高興,既然是塊寶,她就戴在身上。一次,她約了鍾學文的夫人李梅花去做護理,沒想兩人躺下後,那塊玉從她的脖子上滑下來落到了枕邊,被李梅花一眼看到了。
李梅花就說:“你戴的是什麼東西?好漂亮呀。”她說:“是一塊玉。”說著就摘下來遞給李梅花看。
李梅花看了一下說:“真是塊好玉,你是哪裏買來的?”林茹當然不能說實話,就編了謊說:“這是我的表妹送我的,好像這塊玉還有些年代哩。”
李梅花看著玉,林茹就看著李梅花。李梅花翻過來掉過去的看,越看越喜歡,竟然有點愛不釋手。
林茹心裏十分明白,李梅花一定是喜歡上了這塊玉,要不要送給她呢?她的心裏好矛盾。說實在的,她也非常喜歡這塊玉,要她拱手送給她,真有點舍不得。要是不送給她,也不好。
如果李梅花是一個一般的人倒也罷了,可她是副市長鍾學文的夫人,鍾學文直接管著她的老公許少峰,俗話說,官大一品壓死人。這種關係很微妙,如果處理不好,肯定會影響許少峰的事業。況且,當年許少峰由副局長被提拔成局長的關鍵時刻,鍾學文也做了積極的推薦。
以後的路長著哩,沒準兒哪天還要求到鍾學文,如果平時不做好鋪墊,用時再上香就不好了。相對於許少峰的官職,這點小禮物又算得了什麼?陶然為了挪個窩兒能送給我,我就不能為了丈夫有個權力保護傘送給李梅花嗎?說到底,夫人之間的關係鏈,就像皮影戲,投影到牆上的圖像,就是男人們的事業。
林茹正想得入神,李梅花卻遞過玉佩說:“真是塊好玉。聽說好玉可以養身,也可以護身。難怪我們的林妹妹膚如凝脂,健康美麗,原來是有塊好玉在護著。”
林茹款款接過玉,心想,有好玉護著不如有個好男人護著,隻要自己的男人官運亨通,沒有玉護著也會身價倍增。想著,微笑說:“人識玉,玉也識人。花姐姐既然這麼愛玉,必然與玉有緣,我就送給花姐姐作個留念吧。”文化係統的官太太們都習慣叫李梅花為花姐姐,李梅花也樂於大家這麼稱呼她。
李梅花莞爾一笑說:“你的心意我接受了,玉我就不收了,收了豈不是奪人所愛了嗎?”
林茹說:“花姐姐真是客氣了,這又不是什麼金銀珠寶,識它,就是貴重之物,不識它,就是一塊石頭。難得花姐姐這麼愛玉,必然與玉有緣,古時有英雄愛刀,佳人識玉之說。今兒個,這玉算是有了自己的主人了。花姐姐如不嫌棄,就收下吧!”
李梅花再次接過玉佩,高興地說:“難得小林的一片熱心,那我就收下了,改天請你吃飯。”
回了家,林茹上了床,許少峰才發現她脖子上的那塊玉沒有了,問她怎麼回事,林茹就照實說了。沒想到許少峰高興地親了她一口說:“你真是個聰明過人的好女人。”
她說:“其實,我也非常喜歡那塊玉,真有點舍不得。”
許少峰說:“沒有什麼的,不就是一塊玉嗎?等下次出差我給你買一塊。”她說:“你別買了,那是塊有年代的玉,你是買不到的。”
許少峰說:“送了就送了,你也就別想了。陶然送了你,你又送了人,沒得便宜也不吃虧。其實,話說回來,像李梅花這樣的官太太有多少人盯著要送禮,別人想送還送不進去,難得你與她相處得這麼親近,送了就送了,別再後悔。”
林茹說:“我也沒有後悔,隻是有點喜歡那塊玉。”
許少峰說:“聽說常務副市長要退到二線去,鍾學文有可能會頂替,如果他真的當上常務副市長,進了常委,也會關照我們的。”
沒想到什麼時候這塊玉又到了於娟秀的手中。林茹又做了一番認真細致的辨認,沒有錯,這塊玉,就是她送給李梅花的那塊玉。不僅玉,而且玉佩上拴著的那根細細的紅色的小繩也還是原來的。繞了一個大圈,最終又繞了回來,物歸原主,她真有點興奮。當然,另一個問題便也在她的腦海裏縈回,在海濱市同時有這麼兩塊玉,還是李梅花送給了於娟秀?
一經分析,林茹就輕而易舉地排除了第一種可能性,因為即使有兩塊相同的玉,也不可能有兩根相同的繩子,即使有兩根相同的繩子,更不可能是兩塊相同的玉上同時拴著兩根相同的繩子。這樣想來,李梅花送給於娟秀的可能性很大。
按說,李梅花那麼喜歡這塊玉,她不可能送給於娟秀的。但是,事情有時候也很難說,當初自己不是也很喜歡嗎?喜歡歸喜歡,但是,在關乎到丈夫的前途的時候,個人的喜歡就會變得微不足道了。她如此,難道李梅花就不能如此?在關乎到鍾學文能否當上常務副市長的關鍵時刻,給書記夫人送一塊小小的玉佩又算得了什麼?何況這塊玉佩也是別人送的,又不是她家的傳家寶,有什麼舍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