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父母勞作,最好從小就養成習慣。因為年齡幼小,可以服小勞;年齡較大,就能夠服較大的勞。子女不論年齡大小,都有為父母服勞的機會。幼年的子女可以幫助父母做一些輕鬆的事情,譬如父母回家,替父母拿出換穿的便鞋或拖鞋,再把外出穿的鞋子收起來;父母讀報完畢或者閱讀告一段落,把報紙、書刊、雜誌放到固定的位置。少年的子女可以幫助父母做一些比較繁重的事情,譬如父母在洗擦桌椅時,可以幫忙分擦一部分或全部;每天利用一點時間掃地或擦拭門窗;有客人按門鈴,前去應門。青年與成年的子女,服勞的機會更多,不論輕鬆或繁重的事情,隻要能力許可,都應當分勞或代勞。
筆者在學期間,負責抄寫先父的文稿,結果獲得很大的好處。每次搬家,由於筆者在兄弟姐妹之中排行老大,所以裝箱、捆紮、督運的經驗十分豐富,迄今仍了如指掌。母親常把采購的任務委派給筆者,因而在這方麵也得益匪淺。
陳大齊教授研究得非常深入,指出能力是服勞的唯一限製。子女在分勞或代勞的時候,必須衡量自己的能力。凡是能力所及的,都應該服勞;能力所不及的,則不能承擔。因為能力不及而貿然服勞,會把事情弄糟,害得父母反而需付出更大的精力以求善後。勞力方麵的部分,一般要看所需要技巧的程度來決定能否服勞;勞心的事情,則要征得父母的同意,認為可行的部分,才可以代勞。
西方社會,兄姐為弟妹服務,譬如補習功課、教導技藝,父母也要付給報酬。中國社會,為弟妹補習功課或教導技藝,正可以減輕父母的辛勞,也是為父母服勞的一種方式,當然不能夠向父母領取報酬,免得不像一家人。
美國人向來重視物質生活,電視機一打開,一片錢、錢、錢的聲音,子女分擔家事,也需要代價。譬如幫助父親整理庭園草坪,要價美金八元;代替母親洗衣洗碗,索價美金三元。一家人討價還價,有如商場交易那般,且絲毫不遜色。現代中國人,竟也急起直追,在這方麵迎頭趕上。子女服勞有一定的價碼,學習成果也按照成績高低領取賞錢。邱連煌教授特別指出:這種不適當的獎賞,很容易摧殘子女的內在動機,把原本喜歡的工作,變成以獲得獎賞或報酬為最終目的。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對子女有害無益。
人類的動機,大體可以分為外在的和內在的兩大類。譬如子女用功讀書,為的是贏得父母的歡心、老師的稱讚、同學的羨慕,或者可以獲得獎章、獎品、獎狀、獎金,這些顯然是外在的動機。因為子女之所以用功讀書,主要是為了他人,並不在於自己,於是學習本身不是目的,已經被當成手段。相反,子女終日手不釋卷,隻是喜歡讀書,本來就把讀書當作一件樂事。不管父母高不高興,老師稱不稱讚,考試成績如何,有沒有獎品或獎金,都照樣一有時間便讀書。這樣的動機,顯然是內在的,為了自己,並不在乎別人。學習本身即是目的,並不是當作手段來爭取學習以外的那些目標。對這樣的子女,父母最好不要拿金錢來扼殺他們的求知欲。若是子女讀書的外在動機淹沒了內在動機,子女把注意力轉移到他人的反應或物質的獎賞上,很可能就降低了讀書的樂趣。
代替父母勞作,最好從小就養成習慣。因為年齡幼小,可以服小勞;年齡較大,就能夠服較大的勞。子女不論年齡大小,都有為父母服勞的機會。幼年的子女可以幫助父母做一些輕鬆的事情,譬如父母回家,替父母拿出換穿的便鞋或拖鞋,再把外出穿的鞋子收起來;父母讀報完畢或者閱讀告一段落,把報紙、書刊、雜誌放到固定的位置。少年的子女可以幫助父母做一些比較繁重的事情,譬如父母在洗擦桌椅時,可以幫忙分擦一部分或全部;每天利用一點時間掃地或擦拭門窗;有客人按門鈴,前去應門。青年與成年的子女,服勞的機會更多,不論輕鬆或繁重的事情,隻要能力許可,都應當分勞或代勞。
筆者在學期間,負責抄寫先父的文稿,結果獲得很大的好處。每次搬家,由於筆者在兄弟姐妹之中排行老大,所以裝箱、捆紮、督運的經驗十分豐富,迄今仍了如指掌。母親常把采購的任務委派給筆者,因而在這方麵也得益匪淺。
陳大齊教授研究得非常深入,指出能力是服勞的唯一限製。子女在分勞或代勞的時候,必須衡量自己的能力。凡是能力所及的,都應該服勞;能力所不及的,則不能承擔。因為能力不及而貿然服勞,會把事情弄糟,害得父母反而需付出更大的精力以求善後。勞力方麵的部分,一般要看所需要技巧的程度來決定能否服勞;勞心的事情,則要征得父母的同意,認為可行的部分,才可以代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