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無助感,子女就更加可憐。美國心理學家塞力曼(Seligman)曾經做過這樣的實驗:把狗關在實驗箱內,用鞍繩綁牢,然後施以電擊。剛開始時,狗會掙紮、扭動、哀叫、拉屎、撒尿。但是無論它做何反應,都於事無補,都不能逃避電擊的痛苦。隔了一天,工作人員又把這條狗放進另外一個實驗箱中,一端是電擊裝置,另一端則是沒有電擊的裝置,中間隻隔一道矮牆,很容易跨過去,狗如果想要逃避電擊,隻需輕鬆跨越矮牆,並不困難。但是,電擊開始時,狗痛苦地哀鳴幾聲,便安靜下來,不再掙紮,一副逆來順受的樣子,乖乖地承受電擊的痛苦。雖然對這條狗的束縛已經解除,但它仍然毫無逃避的企圖和反應。狗急居然也不會跳牆,因為它已經產生了無助感,變得十分消極。

“鬼父母”的最大“成就”,應該是促使無辜的子女學習到這種無助感,子女隻知道無可奈何地忍受痛苦和折磨,卻毫無衝破逆境的企圖,更談不上有發憤圖強的行為表現。這種無助感並不是與生俱來的,完全是“鬼父母”的高壓和恐嚇所產生的惡果。

“神父母”有愛心,卻要求子女百依百順;“鬼父母”缺乏愛心,卻也要求子女絕對服從。這兩種父母,都不可能營造真正和諧的親子關係,也不能使子女安心地生活。

把自己當作人的“人父母”

我們最好明白,任何人隻要活著,就不可能是神。再神也不過是人,何必把自己看成神呢?但是,世界上似乎隻有人喜歡裝神弄鬼。有些人明知自己不可能是神,卻一裝再裝,務求裝得像神。結果裝神不像反倒像鬼,那才是得不償失。不如反過來想:我們既然生而為人,就應該把自己當作人看。隻要把人做好,也就不枉來此度一生,問心無愧了。

父母把子女當作人看待,首先就會明白,人有個體差異,每個人各不相同,因此看待子女,也要有所區別,而且加以尊重,並不刻意求同。加上人各有不同的優缺點,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不致苛求子女樣樣第一,不能稍有落後。

既然是人,終會衰老,需要子女的照顧。在金錢方麵,也應該加以扶持。父母向子女表明,將來不用子女的錢,先父母如果地下有靈,會不會認為自己的子女在怨責先父母竟然要自己的錢,或者自我標榜在是否用子女的錢這一方麵表現卓絕?自己以身作則,奉養先父母,卻向子女表示,自己不用子女的錢,是不是同時向子女暗示,自己比先父母更高明一些,或者更有本事,更有辦法呢?子女賺錢奉養父母,主要的意義原本不在“養兒防老”,而是子女應該盡這份孝心。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一道理卻被一些不明事理的人曲解為養兒防老,並且被大加批評,蒙受了不白之冤,以迄於今。

孩子求學期間,父母最好告訴子女,讀完書賺了錢,必須奉養父母,以此來加強子女的責任感,這也是父母應盡的一份責任。父母可以不要子女奉養,卻不能以此自我標榜,也不應該因此而倡導子女不必奉養父母。有些人為了不接受子女的奉養,避免養兒防老的譏諷,更下定決心,不生男育女,這是不是十分可笑的做法?

當然,父母不能存心養兒防老,不應該硬性規定子女要給多少錢,更不可以看子女給多少錢而表現出相應的態度。父母也不能夠因為自己的錢夠用,便認定子女不需要負有奉養父母的責任。孝心有精神的一麵,同時也有物質的一麵,子女的處境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是人就應該有仁心,對子女管教應該嚴格,但是必須出於愛心,嚴中有愛,子女即使一時不能接受,終究會體會父母的愛心,而逐漸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

子女逐漸長大,開始喜歡凡事發表意見,甚至和父母爭辯。這時“人父母”就會想到自己是人,子女也是人,認為這種情況原本是人之常情,不致一時氣憤便以子女無理取鬧為由而加以斥責。出現這種情況,父母最好忍耐一下,等待爭論過後,再向子女說明,相信效果會更好。

人都善於模仿,“人父母”當然明白子女會以父母為模仿對象。記得一位教育界人士曾經說過這麼一句話:“父母不能以身作則,起碼也應該以身作例。”不能夠時時作則,至少也可以偶爾做例。譬如平日工作十分忙碌,經常不在家中,不能夠每天按時分擔某些家事,至少也應該利用短暫的時間做一些家事。再由另一半向子女說明,若不是工作太忙,一定會幫忙家事,自己再表示歉意,實在是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