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四章(3)(1 / 3)

白文斌今年58歲,比白景明還要大上兩歲。白景明的爹身體不太好,所以很早就想要讓兒子接班。在觀察和培養兒子的時候,發現白文斌雖然年輕,辦事卻很穩重,和白景明也相處得不錯,因此一直很器重他。

白文斌是被選來陪伴白景明讀書的,一開始是私塾,一直到新學國中,兩人形影不離。白景明的爹死得早,這個家交到他手裏時,他和白文斌都還不到三十歲。

白景明掌管這個家以後,沒過幾年,就讓白文斌接替了年邁的老管家,當上了白府的總管。自那時起,到現在已經有差不多三十年了,白文斌恪盡職守,把白家內外的事全都辦得很利索,深得白景明信任。

白文斌年紀輕輕就當上了白府總管,也算得上年少得誌了。但是他娶了妻子以後,卻一直沒有子嗣,這讓他在族人中抬不起頭來。等到他年過三十依然如此,他又娶了一個出身貧寒的小老婆,這才替他生下了一雙兒女。

他的小老婆生下這個兒子的時候,他已經三十五歲,雖還不能說是中年得子,實際上離中年也差不太多。這麼一來,他對這個兒子未免嬌寵,也就養成了兒子身上一身的壞毛病。

他的兒子十幾歲時被送到了省城上中學,原想著他在省城能夠好好讀書,接下去上個大學什麼的光耀門楣。哪知道他兒子在家還是好好的,雖然頑劣,讀書卻不錯。但是到了省城,很快就被一群不思進取的年輕人帶壞了,好不容易中學畢了業,卻沒能考上大學。

兒子今年二十五歲,賴在省城不願回家,也不知找份事做,一切都靠爹娘供著。這還不算,他還結交了一幫混混,吃喝嫖賭樣樣都會,花的錢越來越多,讓白文斌越來越失望。

兒子不爭氣,花錢像流水,好在白文斌這些年積蓄還有一些,東家也大方。他的女兒早就出嫁,女婿家境很好,知道弟弟不成器,也常常給些錢幫幫爹娘。如果就這樣的話,白文斌雖然失望,也還能夠維持下去。誰都沒有想到,這個浪蕩子又會惹出更大的麻煩。

事情發生在幾年前,也就是那個“李翠蓮”出現在魏崗鎮上以後不久,白家兄弟矛盾加深,進而公開分裂的時候。開始的時候,李翠蓮暗中找到他,要他向白起元或者她提供有關白起龍和白景明的情況,特別是白起龍有沒有和八路軍來往的事實。

白文斌理所當然嚴詞拒絕了,但是考慮到二少爺的關係,他沒有將這件事告訴別人。這件事發生以後,有十幾天的時間什麼都沒再發生,以至於他認為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

但是有一天,突然有人從省城找到了魏崗鎮,並且指名要見他。他想到有可能是兒子又惹了什麼禍,就去見了那個來人。那人帶來了一封信,信上說他兒子在省城賭博,輸了很多錢。現在他兒子被債主看押了起來,要白文斌三天內帶上兩萬大洋去贖人,要不然也不要他兒子的命,就卸掉他的兩條胳臂或者兩條腿抵債。

白文斌雖說有點錢,但是三天之內卻也是沒法湊齊這麼大一筆錢的。他東奔西走到處找人借錢,又不好意思向老東家開口,兩天過去了,卻連一萬大洋都沒有湊到。眼看著第二天就是期限的最後一天,他肯定是湊不足兩萬大洋的了。正在他絕望無助的時候,不知道怎麼回事,李翠蓮居然知道了這件事,主動找到他,說願意幫他解救出他的兒子,並且可以保證今後沒人再會找他兒子的麻煩。

他正在六神無主的時候,雖然痛恨兒子不爭氣,但畢竟是父子,當即答應了李翠蓮,請她幫忙。當然了,他作為白家的總管,什麼事都見過,也明白這個忙不會是白幫的,當時就問李翠蓮有什麼交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