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衣執法大夫印,銅印龜鈕,得之淮隂,字畫微漫,大夫字用嶧山篆法。
奉車都尉,銀錯龜鈕,遍體塗銀,校尉之印章。
僧讚寧要言曰:近獲銅龜印,一寸餘,其文五字,其篆前兩行皆二字,第三行單章字,伸之令長,稱副前二行。
廷尉之印章。
軍曲矦丞章,馬永年懶真錄雲:今印文榜額有之,則秦璽文也,子良誤合之。
李陽冰曰:摹印之法有四,功侔造化,冥受鬼神,謂之神筆。畫之外得微妙法,謂之奇。萟精於一規矩方員,謂之工。煩簡相叅,布置不紊,謂之巧。
趙彥衛雲:古印文作白文,蓋用以印泥,紫泥封詔是也。今之木印及倉厫印近之矣。自有紙始用朱字,間有為白字者。
米芾書史雲:印文須細,圈須與文等。太宗秘閣圖書之印,不滿二寸,圈文皆細,上閣圖書字印亦然,仁宗後印經院賜經,用上閣圖書,字大印粗,文若施於書畫古紙,素字畫多有損。於書帖近三館秘閣之印,文雖細圈,乃粗如半紙,亦印損書畫也。王說見某家印記與唐印相似,始換作細圈,仍皆求作篆如填,篆自有法,世填皆無法。貞觀開元皆小印,便於印縫,大者圈刓角一寸,已似古篆,於鶺鴒頌上見之。
又雲:唐印郭如一細如絲發,篆文取稱不必專滿,世所收唐告可考也。今印文可篆回環曲折,更無餘地,郭倍於文。
吾衍摹印法:漢有摹印篆,隻是方正篆法,與隸相通。後人不識古印,妄加盤屈,且以為法,多見故家藏。得漢印字皆方正近乎隸書,此即摹印篆也。凡屈曲盤回,唐始如此,今碑刻有顏魯公告尚書省可考。
白字印皆用漢篆平正方直,字下可圜縱有斜筆出,當取巧寫過,如崔子五寫張平子碑上字,及漢器上並碑蓋印章等字最第一,其印文必過於邊,不可空空,且不古。
朱文印或用雜體篆,不可太恠。擇其近人情者,免費詞說。其印文不可逼邊,須當以空中、空白得中處為相宜,庶免印出與邊相倚也。字宜細於四傍,有出筆皆滯邊,邊須細於字,字若一體印出時,四邊虗紙昻起,未免邊肥於字,粘邊朱文,建業文房之法也。
三字印一邊一字,一邊兩字者,以兩字處與一字處相等,不可兩字中斷,又不可太相接。凡印文中有一二字偶有自然空缺,不可映帶者,聽其自坐,古印多如此。又下有空處,懸之最佳,不可妄意伸屈,務欲填滿。若寫之得法,自不覺空處。凡印文中有匾口如子字,上口略須寬,使口中見空,稍多方混厚,漢印皆如此。
四字印若前二字交果有空,後二字無須當空,一畫地別之,字有腳,故言及此,不然一邊見分,一邊不分,非法度也。
軒齋等印古無此式,惟唐相李泌有端居室白文五印,或可為法,白文終非法,不若隻朱文。唐人雖有號,未嚐作印,三字扁卻有之。
名印不可妄寫姓名,相合或加印字等。字或兼用印章,字曰姓某。印章不若隻用印字為正也。二名者可回文寫,姓下著印字在右,二名左是也。單名者曰姓某之印,卻不可回文寫,名印內不得著氏字。
表字印隻用二字,此為正式。近人欲並知姓氏加氏,其上曰某氏。某若作姓,集文古雖有此稱,係他人美已,卻不可入印。漢人三字印非複姓及無印字者,皆非名印。蓋字印不可以印字亂耳。漢張安字幼君,有印曰張幼君,右一字左二字。唐呂溫字化光,有印曰呂化光,此亦三字表字印式也。
押署跋尾前代禦府,自晉宋至於隋,收聚圖書皆末行印記,但備列當時鑒識藝人押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