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合作與競爭的博弈
圖:永遠的握手 雕塑 澳門
--一滴水隻有放進大海裏才永遠不會幹涸。
理論加油站: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數學家圖克在1950年提出的一個著名的博弈模型。他在擔任斯坦福大學客座教授期間,在一次例行討論會上,為了解釋一名學生提出的理論,隨手在黑板上舉了一個例子,這個例子,就是著名的"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的基本情況如下:警察抓住了兩個合夥犯罪的罪犯,但卻缺乏足夠的證據指證他們所犯的罪行。如果其中至少有一人供認犯罪,就能確認罪名成立。為了得到所需的口供,警察將這兩名罪犯分別關押以防止他們串供或結成攻守同盟,並給他們同樣的選擇機會;如果他們兩人都拒不認罪,則他們會被以較輕的妨礙公務罪各判1年徒刑;如果兩人中有一人坦白認罪,則坦白者從輕認罪,立即釋放,而另一人則將重判8年徒刑;如果兩人同時坦白認罪,則他們將被各判5年監禁。這兩個囚犯都知道,如果他倆都能保持沉默的話,就都會被釋放,因為隻要他們拒不承認,警方無法給他們定罪。但警方也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們就給了這兩個囚犯一點兒刺激:如果他們中的一個人背叛,即告發他的同夥,那麼他就可以被無罪釋放,同時還可以得到一筆獎金。而他的同夥就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並且為了加重懲罰,還要對他施以罰款,作為對告發者的獎賞。當然,如果這兩個囚犯互相背叛的話,兩個人都會被按照最重的罪來判決,誰也不會得到獎賞。
那麼,這兩個囚犯該怎麼辦呢?是選擇互相合作還是互相背叛?結果是:由於這兩個囚徒之間不能串通,並且各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不會顧及同夥的利益,雙方又都不敢相信或者說指望對方有合作精神,因此隻能實現對他們都不理想的結果(各判5年),並且這個結果具有必然性,很難擺脫,因此這個博弈被稱為"囚徒困境"。
從博弈論的一般性來看(不涉及具體人),兩個決策者的立場是不明智的("聰明反被聰明誤"),因為既沒有實現他們兩個人組成的小團體的最大利益,也沒有真正實現自身的個體最大利益。
古典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有句名言:他受著一隻看不見的手指導,去盡力達到一個並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顯而易見,博弈中單個囚徒僅僅考慮自己,最後的結果反而違背了囚徒自身的利益(仍然是個體利益)。所以囚徒困境揭示的是"事與願違",原因就在於個體追求自身利益要考慮其他人的策略,單純從自身考慮最後的結果可能正好相反。這對於斯密"看不見的手"理論是一種重創。
"囚徒困境"主要是雙方不信任的結果。但如果我們允許博弈中存在"有約束力的協議",使得博弈雙方采取符合集體利益最大化而不符合個體利益最大化的行為時,能夠得到有效的補償,那麼個體利益和集體利益之間的矛盾就可以被克服,從而使博弈方的合作行為成為可能。
趣味實驗:
1.合作生存
實驗原理:合則兩利,分則兩敗。
實驗主持人: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某學者
實驗對象:猴子
實驗過程及結果:
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學者做了這樣一個實驗:把6隻猴子分別關在3間空房子裏,每間兩隻,房子裏分別放著一定數量的食物,但放的位置高度不一樣。第一間房子的食物就放在地上,第二間房子的食物分別從易到難懸掛在不同高度的適當位置上,第三間房子的食物懸掛在房頂。數日後,他們發現第一間房子的猴子一死一傷,傷的缺了耳朵斷了腿,奄奄一息。第三間房子的兩隻猴子都死了。隻有第二間房子的猴子活得好好的。
究其原因,第一間房子的兩隻猴子一進房間就看到了地上的食物,於是,為了爭奪唾手可得的食物而大動幹戈,結果兩敗俱傷。第三間房子的猴子雖作了努力,但因食物太高,難度過大,夠不著,被活活餓死了。隻有第二間房子的兩隻猴子先是各自憑著自己的本能蹦跳著取食,然後在房間跑對角線增加助跑距離跳躍取食,最後,隨著懸掛食物高度的增加,難度增大,兩隻猴子隻有協作才能取得食物,於是,一隻猴子托起另一隻猴子跳起取食,這樣,每天都能取得夠吃的食物,很好地活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