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兩種利益的衝突
由於平行進口總是發生在存在價格差異的市場,即商品從低價位的出口國市場流向高價位的進口國市場,因而最終可能導致高價位的進口國市場上該種產品的價格下降,從而使消費者受益。而且,平行進口的增加會導致進口國市場上相同品牌產品的不同批發商和零售商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不僅會導致零售價格下降,也會促使經營者提高服務質量,最終使消費者受益,因而消費者群體通常會支持平行進口。
另一方麵,允許平行進口顯然會給商標權人帶來負麵影響。平行進口除導致商標權人對商品價格的控製能力削弱外,還存在所謂"搭便車"( free riding)現象。即商標權人為促銷其商品和增強其商譽,往往會投人大量資金進行廣告宣傳等活動,從而製造或擴大了消費者對商標商品的需求。而平行進口商在這方麵未作任何投資卻可坐享其成,分享商標權人經過大量努力而創造的市場,這使得他們的經營成本低於商標權人,從而使商標權人處於不利的競爭地位,助長"搭便車"現象因而成為反對平行進口的一個常見理由。
除所謂"搭便車"現象外,反對平行進口者還認為允許平行進口會打擊商標權人提高產品質量,改善售後服務和開發新產品的積極性。他們也從消費者保護的角度出發,認為在相同商標的同種商品在質量、配方、口味等等方麵有區別的情況下,允許平行進口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主要基於以上原因,商標權人通常會反對平行進口。
(三)兩種貿易政策的衝突
在平行進口問題上是采取自由貿易還是貿易保護政策,這是導致平行進口成為一個有爭議問題的另一個--也許是更深層次的--原因。禁止平行進口有利於商標權人控製商品價格,減少競爭,人為分割市場,並通過對市場的控製獲取高額利潤。從保護本國商標權人利益和本國市場的角度出發,'各國有內在的動力采取限製甚至禁止平行進口的政策。對於經濟發達,擁有較多跨國公司和知名品牌的國家而言,情形尤其如此。在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發達國家的關稅已降至一個非常低的水平。而發展中國家由於其資源和勞動力方麵的優勢,相同商品的生產成本可能遠遠低於發達國家,如果各國采取自由貿易政策,允許平行進口,發展中國家可能在這一領域獲利。但國際貿易的現實卻是,隨著關稅阻礙國際貿易的作用不斷減弱,非關稅壁壘卻越來越多,對平行進口的禁止即成為其中之一。因此,各國在平行進口問題上采取何種立場,歸根到底取決於其對平行進口給其帶來的利害得失的權衡。發達國家由於其經濟和技術實力上的優勢,出口能力較強,總體上會極力推行自由貿易政策。但如其認為特定產品的進口或特定的貿易形式會對其利益產生不利影響,貿易保護主義的傾向就會占據優勢。歐盟在平行進口問題上的做法具有典型意義。根據一號指令和歐洲法院的判例,歐盟(《歐洲經濟區條約》生效後,該範圍擴大到歐洲經濟區)商標權人的商標權僅在歐盟範圍內窮竭,而不是在國際範圍內窮竭。歐盟一方麵認識到,采取自由貿易政策,允許平行進口是一項正確的政策;另一方麵又不願將這一政策擴大到國際範圍而惠及其他國家,而是采取保護主義的禁止平行進口的做法。這一現象充分表明各國(國家集團)對待平行進口的立場無不取決於其對自身利益的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