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同一商品在進口國市場的價格高於出口國市場價格。這種價格差異可能由多種因素造成,例如,可能是由於出口國生產成本較低而進口國生產成本較高;進口國商標權人對商標商品進行了大量的廣告宣傳,從而產生了經銷成本;進口國商標權人利用其壟斷地位人為地抬高了價格;等等。總之,隻有在進口國市場價格高於出口國市場價格,進口國有利可圖時,平行進口才會發生。
二平行進口何以成為一個問題
(一)兩種理論的衝突
平行進口之所以成為一個有爭議的問題,首先是由於商標權的"權利窮竭原則"(exhaustion of rights doctrine,亦譯權利用盡原則、權利耗盡理論)和商標權的"地域性原則"(territoriality doctrine,或稱屬地原則)的衝突。
權利窮竭原則是指商標權人在其或經其同意將商標商品首次投放市場之後,其在該批商品上的商標權即告用盡而無權禁止該商品的進一步流通。任何合法獲得該商品的第三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或處分該商品而無須獲得商標權人的進一步授權。權利窮竭原則的正當性在於,如果允許商標權對商標商品的流通實施全程控製,將會使商標權人的權利過度擴張,使其實際擁有壟斷特定商品市場的能力,最終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因此,權利窮竭原則實際上是一種追求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平衡的原則。
地域性原則的基本含義是,商標權的取得、行使和消滅均以授權國的法律為依據,商標權的效力範圍僅及於該國。因此,在一國為有效和受到保護的商標,在他國並非當然為有效和受到保護。
在商標授權國一國範圍內,權利窮竭原則和地域性原則實際上是沒有衝突的。根據權利窮竭原則,商標權人在自己或經其授權將商標商品首次投放國內市場後,商標權人的商標權在該國即告用盡,其無權控製或幹涉他人對該批商品的自由使用或該批商.品在國內市場的進一步流通。這與地域性原則承認商標權的地域性是一致的。但權利窮竭包含地域性窮竭(temtorial exhaustion)和國際窮竭( international exhaustion),前者還包括國內窮竭( domestic exhaustion)和區內窮竭(regional exhaustion,目前主要指歐盟範圍內的權利窮竭)。權利窮竭原則和地域性原則的衝突,主要發生在國際窮竭原則和地域性原則之間。國際窮竭原則認為,商標權人的權利一旦窮竭,其窮竭範圍即不限於一國(或一定地區,下同)之內,而是及於世界任何地方,即商標權人一旦自己或經其授權將商標商品首次投放市場,其對該批商品的商標權即在國際範圍內用盡。對該批商品在國際範圍內的進一步流動,商標權人無權幹涉。而根據地域性原則,既然商標權是一種地域性的權利,其窮竭當然也隻能限於一定地域。因此,在一國有效的商標權,其窮竭範圍也應僅限於該國,而不應在國際範圍內窮竭。
由於商標權的地域性窮竭實際上不涉及平行進口問題,因此不管是平行進口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對地域性窮竭都是認可的。爭論的焦點在於權利窮竭的範圍應僅為地域性窮竭還是國際窮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