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時間裏,加盟者就達到了三百多人。人人簽名畫押摁手印。不但準備了信訪材料,連上訪請願的標語口號和紀律守則,也詳細地作了準備。
隻是浩浩蕩蕩的請願隊伍還沒有開拔,他們的煙七書記就又回到豐門來了。
煙七是在沈小冰為他辦理了類似於“取保候審”般的手續後回到豐門的。
“他的工資卡是我保管的,長年放在我的手上,人家有沒有給他的卡裏打錢?打多少錢?什麼時候打的錢?這些煙七他絕對是一概不知的!”沈小冰幾次在領導麵前說著這樣的話。
頭一回說這些話的時候,她還不知道市紀委已經派人去找她的丈夫“談話”。
自從自己家裏出現了恐嚇信,沈小冰憑著自己多年從事紀檢工作的職業敏感,總覺得會有心懷叵測之人要把她的煙七丈夫給陷害了。去了一趟豐門,知道煙七一頭紮進金礦裏,搞什麼礦業開采秩序大整頓,使她那種不祥的預感就變得更為強烈。她有理由相信自己的丈夫是有著極強的免疫力的。但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不知怎的她就覺得有人會給煙七的卡裏打錢。
往常家庭的日常開丈及孩子的學習費用等等支出,沈小冰一人的工資差不多就夠應付了,煙七的工資她也隻是代管而已,極少動用他的錢,也從不查對其中的數額。有了不祥的預感之後,她才進一步提高了警惕性,每次去取自己卡裏的錢的時候,多留了個心眼兒,把煙七卡裏的數字也查對查對。
越是擔心出現的事情,越是無法避免地出現了!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兩天之內,煙七工資卡裏的錢,竟然多出了十五萬元!是分三筆,從不同銀行的儲蓄點打進來的。
沈小冰主動帶著煙七的工資卡和銀行的查驗單子,氣喘籲籲趕到市紀委徐遠華書記的辦公室去報告“案情”。
麵對大驚失色的沈小冰,徐書記卻是異常地冷靜。他告訴她,市紀委已經派人到銀行取過證了。沈小冰為煙七作了一番“不知情”的辯解之後,便跑到女廁所裏給煙七試撥打手機。可傳來的不是煙七那熟悉的“沙啞派”男低音,而是同樣熟悉的甜美派女中音:“對不起!您所撥的機主已關機,請稍候再撥!”
沈小冰更加感覺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她再一次跑到徐遠華書記辦公室,把自己家兩本工資卡的管理情況,詳詳細細地陳述了一遍,再一次強調說明,煙七對卡中款項進出變動是絕對的“不知情”。同時十分肯定地表明自己的交卡,也絕對是在發現卡中有異常情況之後的“第一時間”,並且沒跟煙七通過任何氣!
徐遠華書記歎一口長氣,頗為遺憾地告訴她,紀委不但已經趕在了她主動交卡之前,到銀行獲取了證據,而且已經對煙七采取了必要的措施!看沈小冰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兒,他才又稍稍安慰了她一番,跟她說事情的真相組織一定會進一步調查核實,讓她徹底相信組織。最後他又嗔怪道:“共產黨的紀檢組織查處自己的縣委書記的時候,能不堅持實事求是?虧你還是一個縣紀委書記呢!”
離開了市紀委,沈小冰又跑到市長與市委書記的辦公室,把在紀委徐遠華書記那裏說過的話,又分別詳詳盡盡地各陳述了一遍,然後才回到家裏坐等消息。
市委書記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並報請省紀委同意,讓煙七馬上回崗工作,主要是出於兩方麵的考慮:一是由於他的“經濟問題”可以基本認定不存在“主觀故意”。二是由於“信訪請願”團帶來了一定的壓力。豐門縣委辦信息科把群眾組織“請願團”的“最新動態”,以《內部重要專報》的形式,兩個小時報一次,不斷傳到市委領導們的手中。每一次的“團員”人數都有較大的增量。
之所以讓沈小冰為她丈夫煙七辦個類似於“取保候審”的手續,也是出於差不多類似的原因。
煙七的問題不存在“主觀故意”,但認定還隻是初步的,而不是根本的、徹底的、最終的認定。
雖然他工資卡裏的錢分文未動,通常卡又都是沈小冰管理著,在銀行也沒有發現更早之前他們夫妻倆到銀行“查詢”過十五萬巨款的電腦記錄,但是辦案人員的嫌疑還是沒有全部消除。
人家給你的卡裏打了錢卻不讓你知道,這到底算怎麼回事?這樣他們行賄的目的能實現嗎!人家到廟宇裏給功德箱中扔錢還擔心“全知全能”的菩薩不明白,而非得報上自己的姓名哩!
“是誰給你的卡裏打錢,你就真的不知道?”煙七曾被轉移了地方,進行加大力度的會審。輪番“升堂”的時候,坐審的辦案能手,差不多人人問到過同樣的問題。
“不知道!”煙七每次的回答都是斬釘截鐵的三個字。
“那麼人家又是怎麼說的呢?我們都想再給你一次機會啊!隻可惜你自己沒有珍惜。”
辦案人員亮出了最後的,也是全部的底牌。他們將三位給煙七卡裏打錢的行賄者的審訊錄音,進行了現場播放。
據說三位給煙七“行賄”的私營礦業主,都是在強有力的審訊攻勢下,才終於坦白交待了自己行賄行徑的。
光憑聲音,煙七書記不認得其中的任何一位。他隻聽清其中有一位的姓名叫“祁大虎”。因為他平日裏聽說過這個名字的,據說他還是原豐門縣委領導祁來風同誌的表侄子。
正式審訊開始前辦案人員都會問一些,諸如姓名、年齡、職業、住址之類的問題。緊接著才進行正題問答:“你最近犯了什麼事?”
“給煙七書記送過五萬元錢。”
“怎麼送的?”
“打到了他的銀行卡裏。”
“你是怎麼知道他銀行卡號碼的呢?”
“那是工資卡,號碼是在機關財務室弄到的。”
“你的行賄目的是什麼?你是怎麼讓書記知道你給他送了錢的呢?”
“當然是為了利益。沒聽過‘鳥為食亡,人為財死’嘛!他當書記權大,要封我們的礦,關我們的場子。我們沒別的法子,隻好給他送錢。錢誰不喜歡要呀,電話通知他一聲不就得了。”
“那你們是怎麼知道煙七書記的電話號碼的呢?他不是剛剛換了新號嗎。”
“這有什麼難!你們也太小看我們哥幾個了吧……”
辦案人員又把從電信部門取證來的,三位礦老板與煙七的手機通話的記錄,出示在了煙七的眼前。
記錄中,三位礦老板都與煙七通過話。通話時間,最長的為十一秒,最短的是五秒。
在五至十一秒的通話時間裏,能說清楚些什麼?他們到底說了些什麼?各有各的說法。
三位礦業老板的說法是大同小異,各自都說已經在電話中告訴了煙七自己是誰,找他為了什麼,又為他做了什麼。換句話說就是,為了求他對自己網開一麵,而各自給他的卡裏打了點錢。這事是人人都表達得很明白了的。
他們所說的事,煙七卻一點也回憶不起來。他清楚自己是從來沒有跟這些礦業老板直接打過什麼交道的。並且為了減少幹擾,在這次金礦秩序大整頓工作開始之初,他和其他幾位相關部門的頭頭腦腦就都將手機換了卡號了。當然陌生電話還是有接過的,一接起來往往是嘰裏哇啦一大通,莫名其妙的,不知道說了些什麼。末了才搞明白,對方是撥錯了號碼了。
電信部門隻有通話的時間記錄,而沒有通話的內容記錄。紀檢部門無法據此考證其供述的真偽與虛實,從而也就無法確認煙七之前對那三筆款項的是否知情,進而也就無法最後認定他有無“主觀故意”的存在。
再說那個什麼“請願團”,還有口號標語和紀律守則,分明是有預謀有組織的嘛!是不是暗中有人縱容與唆使?會不會與他煙七,或別的什麼人相幹?
市委書記辦公會議上,關於讓不讓煙七馬上回崗工作的問題,是有過不同意見的。
四位副書記,兩人主張,兩人反對。
分管幹部兼任組織部長的副書記和分管紀檢兼任紀委書記的徐遠華,主張對煙七采取更為嚴厲的措施,一麵向省紀委報批對之實行正式“雙規”的手續,一麵讓檢察部門提前介入,以加大辦案力度。他們認為在鐵的事實和強大的壓力麵前,是不怕他不招的。退一萬步講,即使沒有別的什麼新突破,就憑那銀行卡裏的十五萬元,加上那三張活口的證詞,也是可以把他辦了,將案結了。
徐遠華是不久前由省紀委下派的,原為省紀委常委、宣教處長,煙七的案子,是他到豐源市任職後的第一個可以擴大影響的案子,他正指望著能從這個案子中出點成績呢。分管幹部的副書記,則正在為麵臨縣處級班子換屆,怎樣安排領導幹部們的位置而煞費苦心。要是煙七真的有了事,他就可以為他人騰出一個位置。犯事是咎由自取,從另一種意義上看,他煙七也就算是對他這個組織部長的工作給予一種支持。
兼任市長和分管政法的兩位副書記,卻是持著完全相反的觀點。他們認為既然卡裏的錢分文未動,收錢的主觀故意也難以確定,還不如先讓他回去工作,等有了新的情況發現再說。另外他們覺得煙七這同誌平日裏素質還是非常不錯的,比較有責任心,肯幹事,也會幹事。事做多了嘛,就難免會得罪人。得罪了人就難免有人要故意陷害他。至於群眾組織“請願團”的事,他們則認為,煙七再沒有頭腦也不會做那樣的蠢事的。在他們看來,煙七在豐門的群眾基礎不錯,也確確實實為豐門人民作出了許多貢獻。要是老百姓認為自己心目中的好領導是遭到了陷害,是被冤枉的,從而鬧一點情緒,這也是很自然與很正常的事,不足為怪的。對於群眾的上訪也不必過於擔心,多做點工作就行了。
“當然嘍,功是不能抵過的。隻要他煙七確實是腐敗的,等到我們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再抓他,證明我們抓的是準的,懲治的是真腐敗,老百姓自然就不會想到要為之上訪請願,反而會拍手稱快哩。”
市委書記在總結和拍板的時候,比較藝術地糾正了前兩位副書記的觀點。然後概括了三點折中性的,令在場的四位副書記,都能夠接受得了的意見。其大意是:第一,反腐敗必須旗幟鮮明。發現腐敗,不管是誰,不論他平時的表現有多好,不論他其他方麵的素質有多高,都得抓,而且要一抓到底。第二,要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既不能讓腐敗分子漏網一個,也不能讓好人冤枉一人。第三,就是具體到了煙七的事,可以先讓他回豐門上班,但對他調查並沒有結束,還是要繼續進行。相關部門還得注意對之實行監控,尤其要防止他私下出境。在僑鄉豐門出境實在是太容易了,據說每位機關幹部的兜兜裏頭都是揣著護照的。市裏的最高首長甚至也聽說煙七的頭一任女友就在海外創業,至今還對煙七念念不忘呢。
至於通知他的妻子沈小冰到紀委簽個字,辦個手續,把煙七領回去,這也算是市委書記辦公會議出的一個新創,萬一日後實踐證明是錯放了他煙七,也算是留下一個托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