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抓到真凶(1 / 2)

陳光宗被關押的第六天,陶月柔滿麵欣喜的來見他,帶來了一個令人振奮的好消息。

“真凶抓到了,並且他已經招認了。”陶月柔按耐不住心中的高興,笑道:“恭喜你沉冤得雪,可以出獄了。”

“真的,怎麼抓到的?”陳光宗急切而興奮的問道,他被關在看守所,沒有人身自由,簡直度日如年,巴不得早點抓到真凶,早日出去。

陶月柔相信陳光宗不是凶手,真凶另有其人,凶手作案之後,應該會離開地下室,畏罪潛逃。

基於這個判斷,她接手陳光宗的案件後,調取了案發時間前後地下室大門的監控錄像,將這個時間段內,進出地下室的所有人員都當成了嫌疑人。

通過走訪排除,結果發現這些嫌疑人都是地下室的日常住戶,並不認識王芳,沒有作案嫌疑。

排除這些人的嫌疑,陶月柔得出一個結論:真凶在作案之後,並沒有立刻離開,很可能住在地下室。於是,她擴大了排查範圍,徹底清查整個地下室所有的住戶。

在走訪的過程中,陶月柔得到一個非常有價值的線索:王芳被害的那天晚上八點半左右,一個女孩上完廁所回屋時,經過王芳的房間,無意間看到有個男子從王芳的房間走了出來。

那個男子腳步匆忙,目擊的女孩並沒有太在意他的長相,依稀記得男子三十多歲,留著胡子,穿了件藍色老舊襯衣,打扮好像農民工。

女孩還記得男子因為行色匆匆,沒有鎖上王芳的房門,虛掩留了一道縫隙。

當時,女孩並不知道王芳被害了,隨便瞟了幾眼,這些信息都是她在得知王芳被害後想起來的。

出於警察的敏銳判斷,陶月柔立刻意識到目擊女孩偶遇的那個男子,很可能就是真凶,於是把搜集到的地下室住戶的照片和相關住戶的監控錄像,拿給女孩看,讓她從中指認。

在一段監控錄像中,女孩指認出了一個穿藍色襯衣的男子,跟她偶遇的那個男子非常像。

陶月柔便把這個男子列為重點嫌疑人,通過在地下室的租住登記,得知此人名叫王建國,是案發當天住進去的。

在調取的錄像中,此人案發當晚一點左右,離開了地下室,再也沒回來,並且換了一身衣服,手中拎著個垃圾袋。

陶月柔又讓同事幫忙,查找王建國的戶籍信息,結果查到的江城地區名叫王建國的人,跟這個重點嫌疑人的年齡長相都對不上,說明這個名字是假的。

地下室對住戶的管理並不嚴格,王建國隻是登記了一個假名字,沒有留下身份證複印件,留的手機號碼也是個空號。

用假身份登記,案發當晚又離開再也沒回來,此人的嫌疑更大。

通過麵目識別對比,在警方電腦係統上搜索,陶月柔終於找到了此人的真正身份,名叫竇大海。

竇大海還有犯罪前科,因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被判入獄五年,剛出獄五個月。

雖然竇大海有犯罪嫌疑,但是沒有直接證據,陶月柔便帶著一個同事搜查了竇大海在地下室租住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