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此機會,我們不妨回想一下,人類曆史中的流行小說故事,究竟有多少充斥著如此荒謬的結論與教化作用。加爾馬納人的騎士小說,我們的英雄傳記,薩赫利人的宗教神話,還有安維赫人的種種通俗市井小說。然而,縱使這些書籍的作家們通篇宣揚著英雄正義,講述一個個英雄如何仗劍行俠,英勇蓋世,他們卻也總是為了加強自己小說的吸引力,摻雜進能夠滿足一般頭腦欲望的奇思怪想,比如說一個個非常具有魅力的反麵角色,一個個無視正義與邪惡之分,而隻懂得用力量說話的社會。以至於一般人讀完這類故事,不但不會想著如何正義直言,匡救世界,卻想著怎樣力大無窮,懲治私敵。多少無知者讀完這些小說發了瘋,妄想著自己身懷絕技,拉曼卻紳士正是沉醉於如此荒誕的故事之後,認為自己刀槍不入,身有天神下凡之力,所以死在了一個酒館醉鬼的拳頭下;況且,如若剩下的人像拉曼卻紳士一樣,尚且留有正義感也好,但他們偏偏走上了恣意為惡的道路。很多人把強者為尊之虛設世界中的法則帶到了現實中,使他們無法使用正常的眼光評判和看待人類的現實社會。這種野蠻的小說不僅很好地滿足了讀者的臆想,也改變了讀者的自我。
在安維赫的某個村鎮裏,就生活著這樣一個盜匪,他與拉曼卻同樣瘋癲,以至於他認為單憑自己的力量即可抵擋眼前的三百名聯軍士兵。因此他遣散了自己的同伴,獨自站在士兵的陣列之前,站在原地大吼大叫,胡亂比劃著奇怪的姿勢,士兵起初非常驚愕,但一向缺乏耐心的他們馬上衝了過去,把對方踩死在地上。雖然事後有傳言道,盜匪頭領變化成一支飛鳥逃過一劫,可這終究隻是虛妄之言。
整個1017年,交戰雙方的士兵很好避開了敵人主力軍隊,專心致誌進行屠戮和奴役平民的工作。他們一方在伊維薩人的土地上橫行,一方在安維赫人的地盤上遊蕩。在他們當中,部分人是為了各自心中正義的目的,部分人是為了發泄野蠻的情緒,部分人是為了謀求自己的私利,通過雙方時常展開的辯論,我們能夠很清楚看到他們每人都理解如何使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可是他們不滿足於建立和平的秩序。正如之前反複提到過的,他們認為和平秩序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情,所以他們光明正大進行殺戮;但這與他們力圖在國內建立的秩序則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即使罪犯不斷湧現,可他們一直在維護法律的權威,宣揚正義的理論。簡而言之,這些完全是由於人類短淺的道德和智慧水平引起的罪行,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兩方麵完全是性質相同的工作,隻是在後者,愛國心和民族情緒取代身為人類的共同情感,造成了無窮無盡的破壞——他們把自己視作一個虛有其表之名詞的奴隸,寧願自己受苦受難也要將其所代表的名詞發揚光大,舉世之間,荒唐可笑之舉莫過於此。
麵對通行於人類世界之正義的號召,人們可以這樣回答:我是國王和英雄,為什麼要聽從你的命令;我可能成為國王和英雄,為什麼要聽從你的命令;我是國王的奴隸,為什麼要聽從你的命令;我是祖國的忠誠戰士,為什麼要聽從你的命令;你這向我下達命令的傲慢家夥又是誰。以上五類人,是世界通向美好之道路的最大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