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九、協助結案
老記姓趙,這個人很有意思,用業內人士的話說,也算是一個名妓(名記者)了,這是記者們常愛開的一句玩笑話。他當記者十多年了,也沒有升個一官半職的,和他一起進來的人多數不是當了部主任、欄目主持人就是節目負責人什麼的,而他仍是一個普通記者,因而不免心裏有怨氣,常有牢發出。不過最讓他出名的是他的那種導演欲。最典型的是有一次我們采訪警察抓撬門竊賊的情景,由於我們是後趕來的,錯過了拍攝抓撬門竊賊的過程,趕到現場時警察們已經把兩個撬門竊賊戴上手銬,押上了警車。這就激發了老記的導演欲望,他要求警察們配合一下,把剛才發生的情景再演一遍,警察問怎麼配合?老記就指揮警察第一步是怎麼來,第二步是怎麼來,我扛著機子就跟在旁邊猛拍,連拍了三次他都不滿意,還要重拍第四次。可憐那些個警察氣喘籲籲、滿頭大汗剛抓了竊賊還顧不得休息,現在又像木偶似的一次次被擺布來擺布去,疲倦的臉上透露著無奈。如果不是看在我們是省電視台記者的份上,換了別人早就發上火了。和我們搭檔的女主持在一旁偷偷的暗笑,鑒於是同事她也不好出麵阻止老記這個近似胡鬧的行為。弄到最後,老記幹脆要求警察給竊賊打開手銬,讓他們撒腿跑出十幾米遠,然後讓警察們再追、抓捕、戴手銬、押上警車,他要一一拍攝下來。那個警長理所當然的拒絕了這個要求,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出了問題誰負責?!
遇到笑料、出洋相的的事情不少,當然也有不順心的事。有時候一個說情的電話打來,自己辛辛苦苦跑了幾天才拍出的批評稿件就被槍斃了,更有甚者,剛拍完了片子人還沒回來,在回單位的路上就接到領導的電話說,別拍了,回來吧,這個稿子肯定不能發。遇到此時,心裏這個氣啊還沒法發泄。有時候表揚的稿子也不能發,這涉嫌收紅包或軟廣告宣傳問題。部主任看到這類稿子後,如果覺得有這方麵的可能,就給判定死刑,毫不客氣。為此老記有時候就拉下臉來和部主任幹架,因為他和部主任是同一批進電視台的人,所以不怕,部主任也往往讓他三分。但我就不行了,老記就指點我,給他塞300塊錢就行了,我試了一次,果然見效。我問老記:你送過沒有?
老記聳了聳肩,很不客氣的說:我才不尿逑他呢!
我明白了,老記多年升不了官很可能和他的這個個性有關。但我沒想到,他後來還給我帶來了不少麻煩和傷害。
由於我很快熟悉了業務,和老記為伍了將近一年後我就和他拜拜了,正式上崗扛機子帶人。一開始部裏交給我的任務是跑政法口,每月要完成若幹的報道。於是我每天扛著機子,帶著一個比我略大兩歲但缺少工作經驗的漂亮女孩奔波在公安、法院、檢查院之間。當然,主要跑公安那一塊,這得益於劉處長,哦,應該是劉副局長的幫助。劉處長被提升為副局長快一年了,而王科長也在那次調整中提升為副處長,還是在治安處。劉局長跟下麵的分局打了個招呼,說隻要不涉及泄密,可以給予張記者方便。我雖然也在全省的範圍跑,但我更多的時候把目光盯在了A市。A市是省城,事情多,信息量大,發生的事情往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而且關心的人也多,除重大消息外,播放A市的一般消息的收視率要比播放其他地市一般消息的收視率要高,特別是批評和負麵的報道。很快我就小有名氣了,署名我的報道在電視裏經常看到,因為我拍攝報道的多是批評,比較受老百姓的歡迎。更讓我小露一把臉的是在一件綁架案上。2002年A市發生了一起轟動一時的綁架案,一個身價千萬的企業家的小女兒被人綁架了,綁匪要價500萬。A市公安局去了一大群省、市電視台、報社記者進行采訪,其他記者都被排斥在外,在外圍的作報道,唯獨我受劉局長的照顧,被批準可以使用小型攝像機跟隨專案組行動,隨機進行采訪,但必須保密,隻能作事後報道。專案組一時摸不到線索,因為這個企業家交際廣泛,得罪過不少人,他自己都搞不清可能是誰會對他下手。沒辦法,專案組隻好根據案情設計了多套方案,重在從交贖金入手抓捕綁匪。但綁匪很狡猾,都不上鉤。第一次跟蹤綁匪就叫人家發現了,後來才知道,綁匪在兩座高樓上設立了瞭望哨用望遠鏡觀察受害家屬車乘坐的小車,結果發現後麵跟蹤的車輛。受害方在警方的授意下,和綁匪討價還價,從500萬元降到100萬元,周旋了八、九天後,綁匪終於沉不住氣了,讓受害方拿著現款跑了六、七個地方,傍晚時分到達最後指定的地點A市的一個立交橋上時,我們從遠處坐在車上,眼睜睜的看著一輛摩托車突然從橋下竄出來,受害方按照綁匪的指令,把裝錢的書包從橋上扔下去,乘坐摩托的綁匪接過拋下來的裝錢書包加大油門疾馳而去。劉局長急了,抓起對講機就呼叫自己的幹警趕緊追捕,同時安排對綁匪可能逃跑的幾條道路進行堵截。半個多小時後,對講機裏傳來報告,綁匪已經抓住,他在逃跑過程中遇堵截而車翻人倒,摔斷了一條腿。我們趕過去就地突審後得知,綁匪還有兩個,為首的是某某某,多年前曾經在那個企業家手下當過基層經理,因為賭博挪用資金問題被扣除工資後開除,這次作案既是要報複當年的仇,又是籌集錢還賭債。事不宜遲,警察們立即來到綁匪的住處,破門而入,抓住了另一個從犯,而主犯已經在半個小時前帶著被捆綁的女孩離開這裏,去向不明。那個企業家是省政協委員,為了速速救出自己的愛女,通過各種關係給公安局施加壓力,要求限期破案。警方也著急了,事關人命,馬上組織警力連續幾天在各路口進行盤查,還對各招待所、小旅館、桑拿室等案犯可能藏身的地方進行檢查,用打草驚蛇的辦法逼迫對手。那個主犯果然沉不住氣了,也可能是警察的檢查快觸及到他,讓他藏不住了吧,在幾天後的一個夜晚,他攜一把鋸了槍托的雙筒獵槍,盜竊了一輛車往外逃去,被警方發現後經過一番追擊後當場擊斃了。案子雖然破了,但那個企業家的女兒也從此下落不明了。警察們一致認為女人質已經遇害,無奈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讓受害方揪心,讓老百姓不滿意,讓警方難以交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