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城市都有自己的驕傲,各有值得誇耀的地方。

你說你的高山高,我說我有美麗的金沙港。

——吉卜林

太令人失望了,幾乎沒有一部長篇是關於芝加哥的,或者布法羅的,或者是田納西州的納什維爾的。在美國,隻有三個大城市稱得上“城”。它們是紐約、新奧爾良和舊金山,而舊金山又在這三座城市中首屈一指。

——弗蘭克·諾裏斯

加利福尼亞人說的東方就是實實在在的東方,而說到西方卻單指舊金山。加利福尼亞人認為自己是一個民族而不簡單是一個州的居民。他們從南方來,最後定居於西部。加利福尼亞人對自己城市的熱愛,是毋庸置疑的。你如果問他們城市的源頭,他們每個人都能給你講得詳詳細細。同樣,芝加哥人對他們所住的城市非常忠誠,但除了隻會告訴你他們喜愛城市湖裏的魚,熱愛新建的共濟大廈外,其他的什麼也說不出來。

加利福尼亞氣候宜人,當你覺得為了取暖需要花很多錢買煤、或者穿的衣服太多的時候,這裏的人還會自豪地給你講上半個小時,說說那裏的天氣。在他們滔滔不絕的自豪的說話聲中,如果你一直是沉默的,他們就會認為你完全信服了,接下來他們會更加瘋狂,會把舊金山描繪成美洲大陸的巴格達。

其實,對作為一家子的加利福尼亞人而言,我們根本沒有必要去反駁。但大家請注意了,如果誰敢用手指著地圖,發出如下的評論:“這地方能有什麼新鮮事,能成什麼大事呢?”這就會把他們惹惱。你的話顯然是在否定曆史、否定真實的故事、否定英雄的人們,真是膽大包天。

納什維爾,田納西州的首府。它是一個重要的發貨港口,位於坎伯蘭河濱,北聖鐵路與路新鐵路的交會處,南方最重要的教育基地。

火車載著我在晚上八點鍾到達那裏。在詞典中,我找不到一個可以形容納什維爾毛毛細雨的詞語,也沒辦法想出一個更好的解釋,隻得用自配的一個混合物給你一個詳細的數據:

分別取倫敦的霧、瘴氣以及從管道泄漏的煤氣三十、十和二十份,再取十五份金銀花散發的氣味,然後加入二十五份的日落時分磚地的露珠,混合均勻就可以了。這裏的雨既沒有樟腦丸發出刺鼻的氣味,又沒有豌豆湯那樣濃稠。

不用我再多敘述了,通過這些數據,我想你已然明白這裏的雨是什麼樣了。

運送我到賓館的馬車,和法國大革命時期運送死囚的馬車沒什麼兩樣。拉車的牲口老得連牙都掉沒了,趕車的是一個黑人奴隸。如果不是我的意誌力強,非得爬到車頂上去模仿一次飛車英雄不可。

我真累了,而且很困。車一到賓館,便按照指示付了五角錢的住宿費(不能隱瞞你,我得到了接近這個數目的待遇)。我對這裏並不陌生,所以不需要別人給我解釋什麼以前誰是“東家”,或者“戰前”是什麼樣子的。

賓館經過一番修葺:換上了新的大理石柱,地麵也鋪上了瓷磚,大堂裝上了電燈,大廳裏補上了金屬痰盂,樓上的大房間都掛著一張新的列車時刻表,牆上還掛著耗資兩萬元描繪盧考特山美麗風景的石版畫。這裏管理得非常到位,有著南方人特有的禮貌和殷勤。盡管服務人員的動作遲緩得讓你想發火,他們卻態度溫和,讓你又不得不閉口不言。這裏的飯菜是不錯的,飽腹的感覺讓你覺得千裏迢迢來一趟還是值得的,尤其是烤雞肝片,你跑遍全世界估計也難找到能做出這種味道的人。

吃晚飯時,我向一位黑人服務員詢問城裏哪個地方有值得一看的玩意兒。他緊鎖雙眉,努力思索了一分鍾才說:“值得一看的地方,嗯,老爺,我還真不知道這裏在晚上有什麼值得看的東西。”

下著毛毛雨,所以看日落是不可能了。不過,我不能白跑一趟,於是冒著雨上街去尋找熱鬧。

納什維爾的路麵都不是很平整,因為本身就建在高低不平的地方。街上還算明亮,畢竟是要消耗一年三萬二千四百七十元的照明費。

我剛出賓館,一群人就蜂擁而上,手裏全拿著家夥。我想我是遇到種族暴亂了,他們可能是剛剛獲得了自由的黑奴,或者阿拉伯人,或者南非祖魯人。我機警地看著他們,發現他們手裏拿的是鞭子,而不是槍,這才鬆了一口氣。他們的身後是黑糊糊的笨重的馬車,所有的車夫都扯著脖子對我喊:“全城不管什麼地方,隻收五角錢,老爺。”聽到這句話,我才真正緩過神,他們是在拉生意。

這是一條修在斜坡上的街道。我順著街道向上走,街道可真長,長得使我不禁考慮自己是否還能下來。我想,如果我走到頭,估計隻有鏟平了我才能下來。我看見有幾處店麵還亮著燈,那些載著有身份的市民的電車來來往往,路邊一些行人邊走邊談,幾家賣汽水和冰淇淋的商店傳出一陣陣歡快的笑聲。離開這條大馬路,我來到與它交叉的一條小街上,這裏擠滿了各式各樣的人家。許多窗口還亮著燈,窗簾拉得嚴嚴實實,享受著一家人團聚帶來的歡樂。這時,從一家窗戶裏傳出悠揚的鋼琴聲,那琴聲節奏分明。確實如黑人服務員所說的,晚上沒有什麼“熱鬧”可看。我來的真不是時候,如果趕在日落前到達,就能看到繁華的場景了。於是,我打道回府了。

一八六四年十一月,邦聯派將軍胡德進犯納什維爾。當時,托馬斯將軍的國民軍被困在中間,將軍率部奮力突圍,最後邦聯軍終於退去了。

自從我出生的時候,就知道嚼煙草之類的事情,也欽佩南方人孔武有力,有射擊的好本領。但當我回到賓館時,我卻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大廳裏仍然擺著十二個嶄新的大金屬痰盂,高度可以與有耳有座的大瓶相當,痰盂的口徑很大,一個棒球隊的隊員站在五步開外的地方往裏扔球,而且是百投百中。這時,“交戰”正在進行,火力非常猛烈。那十幾個痰盂沒有受到任何損傷,毫毛無損地站在那裏示威。可憐那些名貴的瓷磚卻遭了殃!我不禁想起了納什維爾的戰鬥,我傻乎乎地站在那裏,也希望從中學習點射擊本領。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溫特沃斯·卡斯威爾少校,他是一個非常有特點的人物。老鼠是無處不在的動物。英國詩人艾爾弗雷德·坦尼森對什麼都能一語道破,他曾說:

預言家都罵我長了張閑不住的嘴巴,還罵我是英國的老鼠,害人精。

我需要告訴大家,“英國的”一詞是作者因為表達需要加進去的。老鼠就是老鼠,沒什麼可說的。

這位大哥在大廳裏漫無目的地亂轉,像一隻餓狗在尋找自己之前埋起來的骨頭。他的臉大得像大鍋蓋,滿臉堆著發紅的鬆肉,像菩薩的大耳朵那樣。有一處讓人看著還能舒服些,就是他的胡子刮得光溜溜的。這使得他的動物特征稍微減弱了一些。我想,如果那天他沒有動剃須刀,我肯定不會搭理他,這樣的話,那天的殺人犯也會減少一個。

卡斯威爾少校向痰盂射擊時,我就站在離痰盂不到五步遠的地方。我發現他用的是加特林機槍,而不是獵槍。幸好少校的技術不錯,沒有射到我。他用那張閑不住的嘴馬上向我道歉,不到四分鍾我們就成了朋友,他約我一起到酒吧喝酒。

我想讓大家知道,我雖然是南方人,卻沒有南方人的習慣。南方人的穿著和言行很有特色:打著細長形的橫領結,喜歡戴垂邊軟帽,上身穿一件雙排扣長禮服,嘴裏不停地嚼東西。經常會說“謝爾曼將軍毀了我很多棉花”之類的話,而且喜歡參加演奏歌頌南方的歌曲《狄克西》,還會不停地為此喝彩。

到了酒吧之後,我往椅子上一靠,為自己要了一杯酒。卡斯威爾哐當一聲,把自己的拳頭打在了櫃台上,開始滔滔不絕說起來。那拳頭拍桌子的聲音非常大,比攻陷薩姆特港時打出的第一炮還響。我想他會像阿玻馬托科斯放了最後一炮結束南北戰爭一樣,結束他的談話,誰知他又開始談論起他的家譜了。他說,卡斯威爾家族是亞當的表親,排行老三。談完家譜,他又給我講了一些瑣碎的家事。當說起太太的時候,他又追究起她的祖先,說他的太太的祖先是夏娃。說到這裏,又破口大罵起來,因為有人說他的太太與該隱有血緣關係。

剛來酒吧的時候,是他先開口要的酒。後來,聽他沒完沒了地胡謅,不禁讓我猜疑他是故意的,主要是想讓我最後買單。等第一次要的酒喝完後,我的疑慮打消了,他哐當一聲在吧台上丟了一塊銀元。服務員又為我們送上了一瓶酒。我為了趕快離開酒吧,以讓自己的耳朵清靜一下,於是支付了第二瓶的酒錢,拔腿就往外走。我還沒有離開,他又對我嚷開了,說他太太弄到了很多錢,說著又掏出一把銀元。

我回到賓館的服務台去取我的鑰匙,服務員告訴我:“先生,卡斯威爾是很招人煩的,如果他攪了你的興致,就直接告訴我們,我們的人會想辦法幫你把他弄走。他這個人幾乎從不缺錢花,也不知道他到底從哪兒弄來的這些錢。我們一直沒有趕他走,是因為我們還沒有想到更好的理由。”

“這倒沒有必要趕他走。”我說,“不過,這人是比較煩人,我就想遠離他。”

接著我又說:“你們這裏有沒有什麼消遣的娛樂方式,比如玩的或是看的都行,現在顯得太清靜了。”

“哦,先生,我們這裏星期四有一個演出。我馬上去查一下,讓人在送冰水時給你帶上一份節目單。晚安,先生!”

我回到樓上的房間,看了看表,才十點鍾。我望著窗外,全城悄無聲息。外麵還下著細雨,遠處鬼影一般的半暗半明的燈光在閃爍,這些燈稀稀拉拉的,像撒在蛋糕上的葡萄幹,能數得清清楚楚的。

我自言自語道:“這座城市確實安靜,”然後脫下一隻鞋扔在地上,不知樓下的房客有沒有聽到聲音,等著我扔第二隻鞋。“太死氣沉沉了,還是東西部的城市有味道。這完全是一座工商業城市,雖然有它的特色,但太平凡和乏味了。”

納什維爾是醫療、衛生、音樂、出版和交通運輸的重要中心,是南方最大的糖果與薄脆餅產地,也是美國第五大鞋市,綢布、雜貨以及藥品的批發量也很可觀。

說了這麼多,估計很多人都煩了,你到底來納什維爾幹什麼的?是的,我都說偏題了。我來這裏當然不是為了觀光,而是帶著任務呢。我本來在別的地方給自己做事,後來一家北方的文學雜誌找到我,委托我來這裏代他們約見一個作者,名叫阿澤麗婭·阿戴爾的作者。

阿戴爾給北方這家雜誌社寄來了幾篇散文和幾首詩歌,都是難得的佳作,編輯們都很欣賞她的文字風格。但除了這些文字,他們對此人一無所知,就委托我幫忙找這個阿戴爾。並且交代我,速度一定要快,一定得搶在別的雜誌社出每字一角或兩角的價格前,以每字兩分的價格與她簽好合同。

第二天上午九點,我吃了一些雞肝,便冒著雨出門了。這雨看來是沒完沒了了,真不知什麼時候是個頭。

剛拐第一個彎,我遇上了一個黑人大叔,人們叫他凱撒。他看起來身體非常強壯,估計年齡很大了,因為他的頭發幾乎全白了。他的樣子很容易讓我同時想起性格反差很大的兩個人——布魯特斯和凱奇懷歐王。他的上衣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奇怪:衣服長到與腳踝骨一樣齊,而且顏色五彩斑斕,不過,我能推測之前是灰色的,和邦聯軍穿的灰色一個色,因為日曬和雨淋,加上年久未換才成了那樣,完全可以與《聖經》裏的約瑟夫的上衣對換了。對於凱撒大叔的這件上衣,我必須得交代清楚,否則整個故事就沒辦法展開。要講清楚這個故事還必須慢慢來,反正納什維爾不會再折騰出什麼其他的新鮮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