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山到平地、森林到江湖、植物到動物,從一石一土到一草一木,藏民族對自然物種的廣泛禁忌,從生態學的角度看,蘊藏有一定的環保意識。可以說本能的敬畏自然是藏民族自然生態保護心理形成的基礎。
遠古時代,繁衍生息在青藏高原上的藏民族,對大自然知之甚少,對各種自然現象了解不深或一無所知。對於閃電雷擊、山洪暴虐、野火燒山、四季更替、日出日落、花開花謝等等自然現象無法做出科學解釋。尤其對各種自然災害或者毒蛇猛獸侵害原始人群生命的無力抵抗,由此產生了本能的敬畏大自然的心理,不敢對大自然隨心所欲地索取和掠奪,這種本能的敬畏心理從客觀上起到保護生態的作用。這是藏民族保護生態觀形成的基礎。
有史以來,藏民族的宇宙觀把自然、神、人看成是三位一體的宇宙,萬物有靈,萬物為神論是藏民族生態保護意識的形成。
藏族傳統文化是以原始宗教苯教文化為根基和源泉,外來佛教文化為充實、豐富和先導作用的博大精深的雪域文化。
藏族傳統文化中的哲學觀和人生觀認為,人本身就是自然之子,人的生命來源於自然,人類與動植物密不可分,人類與自然萬物相依相存,他們同為相近的生命類型,同在一個地球上毗鄰而居,一起生存,一起發展,兩者之間形成了特殊依賴關係。如果人類破壞大自然,實質上是在破壞自身。傳統文化極力反對人類對大自然進行隨心所欲地索取、掠奪和破壞。
藏族傳統文化認為,許多動物和植物與藏民族的起源、生存和發展有著最為密切的聯係。與藏民族接觸最多,與他們的繁衍息息相關的江河湖泊、森林原野、花草樹木、飛禽走獸都是有生命的。如果汙染破壞江河湖泊、森林原野,捕殺飛禽走獸,踐踏花草樹木,都是踐踏生命的舉動,是人類的一大罪孽。
藏民族把打造殺生武器的鐵匠和捕殺動物為生的屠夫、獵人、漁夫專稱為下等人,這是由傳統文化的生態倫理決定的,並非從人的高低貴賤來劃分等級的。
藏民族傳統文化中,把猴類、大鵬作為人類的祖先加以愛護,把象、孔雀、獅子、馬作為吉祥動物加以美化頌揚。
禁忌的另一麵透視出藏族人對待生命的觀念,體現了一種與自然和平共處的基本思想,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維護了其他生命與人類共存的權利。
生活在青藏高原的雪域民族以其獨特的生活習俗和方式默默地守護著這塊大自然恩賜的草地、森林及各類動物。藏族禁忌文化在一定程度上蘊含人類渴望的一麵。也就是說,這種自覺的行為禁忌,從某種角度講,對人類與自然的可持續生存與發展有著積極而深遠的意義。
藏民族放生習俗讓生靈放歸大自然。
普度眾生,大慈大悲的佛教理論倡導人類不殺生。隨之有了藏民族獨有的對家畜家禽和野生動物“放生”的習俗。主人為了對家養動物任其自由地生活,采取放養;對野生動物以保護生態和生靈為目的,也采取順其自然的態度。藏族放生習俗要求人們一是勸人不要捕殺動物;二是看到受傷動物,給予療傷治好後放歸山中;三是將他人捕打來的活動物買下放歸山或水中將其放生。放生習俗讓生靈放歸大自然,讓其自生自滅。
藏民族在創造了燦爛文明的同時,他們的哲理冠以禁忌的形式體現出來並滲透在他們生活的方方麵麵,這也體現出藏族人與自然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
藏文化中的禁忌其實是重道德修養,這種道德修養使人們不隨意傷害、虐待動物,認為動物與人一樣有感情,大自然賦予它們生與死的權利和自由不應當隨意去侵犯。否則,是不道德的。這種嚴禁人們為謀私利而無情地去傷害其他生命的思想或準則,時刻提醒人們更多地為生命的存在價值考慮,尊重生命,為所有大自然之子、所有生存者創造和諧、美好的環境。可以說,容忍與寬恕是雪域高原人們道德倫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對人性的道德要求與規範,無形中升華著藏民族對生命的仁愛和慈悲之心,削減著人性中自私、唯利、無他之成分,對自然生存的生命與其他環境無疑也起著一種隱性的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