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明天終於到來了。
天一亮,袁亦方就來到醫院,同林子午商談為天明改造
房子的問題。兩人不謀而合,林子午立即下令修建隊火速出發,在天黑前辦完此事。然後,他同袁亦方就醫院的職工生活問題交換了意見,還透露給他自己關於安排秦國祥的設想,得到袁亦方的熱烈讚同。
一輛出租汽車把吳珍由天明家接到了袁家。這是她臨時的“娘家”——她將在這裏度過她未婚前的最後一個白天。然後,當夜幕降臨的時光,她將由這裏出發,進入白天明的住所——那是她的新家,她將在那裏走完她生命的旅程。
吳一萍儼然是她的母親,小心地陪伴著她,安慰她激動的心,為她做最後一頓“姑娘時代”的愛吃的“家常飯”。袁靜雅今天輪休,她象妹妹一樣地在即將出嫁的姐姐身邊轉來轉去,由衷地讚美因為幸福而變得更加美麗的珍姐是那麼雍容與端麗。
葉倩如也來了。她帶來了盛開的和絹絨做的花朵。鮮花是要新嫁娘捧在手裏的。那素雅美麗的花,將同如花的容顏相映照,給新郎一個永難忘懷的印象。那絹絨的紅花是佩在新人胸前的,它將把喜慶的紅光反射到白皙的麵龐上,又猶如一顆浸透了愛的蜜汁的心,在幸福中震顫。
童先生也來了。他是這次婚禮的“庶務主任”。他從友誼商店買來了新婚禮服,他堅持要吳珍穿上白紗的嫁衣,為了好讓他用手提電影攝影機拍下婚禮的場麵,回到美國去放映給吳珍的父親看,以安慰那顆年老的心。他還買來了結婚的戒指,要在婚禮上由新人交換,以莊嚴地約束自己承擔起愛護對方的責任。他是基督徒,但他沒有提出在教堂結婚的要求,因為白天明曾經明確地對他說過,他信仰的是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同基督教義無論如何扯不到一起,這點常識童先生還是有的。吳珍也不願意過分的奢華,她隻想按照故鄉的儀式,把自己的生命交給她渴求了多年的戀人。然而,誰也指不出北京婚禮的法定或習慣的方式究竟是什麼。鼓樂花轎拜天地,早已成為陳跡,吳珍不願意成為信奉舊物的笑柄;新式的集體結婚,又需要有幾對新人和較大的場所,她等不得,而且身體也忍受不住那盛典;請吃酒席,旅行結婚,都是不可取的方式;唯一能夠接受的,也是客觀允許的儀式便是家庭的小型慶祝。中西合璧,亦莊亦諧,小而熱烈,又有親友的祝賀,象是西方農家的婚禮,這就很好,很可以滿意了。
袁亦方的意思是應該盡可能地莊重,以給吳珍的心以最大的滿足,因為她很可能帶著這滿足走向天堂。所以,他讚同了童先生的做法,而且自願以師輩的身份充任男方的家長,而讓童建中以女方家屬代表的身份出席婚禮。證婚人應該請林子午,他比神父要高貴尊嚴得多。伴娘一職早被倩如搶去。伴郎呢?袁亦方忽然想起侄子吳國華,請他即刻梳洗換裝,扮演他一生中頭一次扮演的角色。靜雅和沈玉敏自然該充當新婚夫婦的親屬來招待賓朋。而賓朋絕不可以過多,隻要有個熱烈的氣氛便足夠了。太多的人將會添亂,隻能讓新娘疲乏。一切戲謔的玩笑都該禁止。這是一次喜形於色,悲在其中的婚禮,任何玩笑都隻能破壞那莊嚴的氣氛。他命令梁曉晨把守門口,抵擋一切不速之客。
吃過午飯,他命令所有的人都離開袁家,讓吳珍好好地睡一覺,以迎接晚上的辛勞。
鳥雀呀,停止議論吧;風啊,收起翅膀吧。這一刻需要絕對的安寧,因為一個待嫁的新娘,走過了漫長的道路,在生命的邊界才尋找到幸福。在幸福降臨前的一刻,讓她在故鄉的懷抱裏甜甜地睡上一覺吧。
下午五點半鍾,吳一萍輕輕地叫醒了吳珍,按照北京的規矩,給就要離開“娘家”的女兒,吃一頓她親手包的餃子。小巧玲瓏的餃子,每一個都包著細軟的肉餡,象是母親的心意,一點點吞落到女兒心底。
吃罷飯,她給吳珍梳洗,更衣。當她幹枯的手指滑過吳珍那飛爆般細軟濃密的黑發時,老太太真象要送走親生女兒一般地哭了。她生平隻給靜雅梳過頭,但她卻覺得好象老早老早以前,她就一次次給吳珍梳過頭一樣。她顫抖地拽下梳子上梳落的長發,揉成小小的一團,放到桌上的撲粉盒裏。吳珍看見了,把這些頭發拿起來,放到自己胸前掛著的雞心墜裏。當她在鏡中看見老太太閃著淚花,為自己拔下了一根發黃的白發,她再也忍不住了,扭頭紮進老太太懷裏,輕輕叫了一聲,“媽媽!”
哦,媽媽!這對吳珍來說是多麼陌生的稱呼啊。小時候,從她懂事起,隻有姑母,而沒有媽媽。當她越海而去來到媽媽身邊時,媽媽又早已埋進了黃土。代替她的位置的是一個比自己隻大十歲的女人。那女人的眼圈塗得比自己的眼圈還藍,指甲抹得比自己的指甲還紅。“媽媽”,這聲稱呼,還沒有誕生就死滅了。這是吳珍生平喊出口的第一聲。還有什麼比這聲稱呼更能打動人心。
靜難靠在門邊,默默流下了淚。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是哭自己,還是哭吳珍?是為這個異姓姐姐的幸福而飲泣,還是為她的不幸而流淚?她隻覺得心裏象是堵上了一塊石頭。
老太太捧起了吳珍的頭,用細軟的手絹擦去她的淚,可自己卻還在流淚。她象勸親女兒一般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