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看來,吃菜亦複佳,但也以中庸為妙,赤米白鹽綠葵紫寥之外,偶然也不妨少進三淨肉,如要講淨素已不容易,再要徹底便有碰壁的危險。《南齊書·孝義傳》記江泌事,說他“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覺得這件事很有風趣,但是離徹底總還遠呢。英國柏忒勒(SamueI
Butler)所著《有何無之鄉遊記》(Erewhon)中第二十六七章敘述一件很妙的故事,前章題曰《動物權》,說古代有哲人主張動物的生存權,人民實行菜食,當初許可吃牛乳雞蛋,後來覺得擠牛乳有損於小牛,雞蛋也是一條可能的生命,所以都禁了,但陳雞蛋還勉強可以使用,隻要經過檢查,證明確已陳年臭壞了,貼上一張“三個月以前所生”的查票,就可發賣。次章題曰《植物權》,已是六七百年過後的事了,那時又出了一個哲學家,他用實驗證明植物也同動物一樣地有生命,所以也不能吃,據他的意思,人可以吃的隻有那些自死的植物,例如落在地上將要腐爛的果子,或在深秋變黃了的菜葉。他說隻有這些同樣的廢物人們可以吃了於心無愧。“即使如此,吃的人還應該把所吃的蘋果或梨的核、杏核、櫻桃核及其他,都種在土裏,不然他就將犯了墮胎之罪。至於五穀,據他說那是全然不成,因為每顆穀都有一個靈魂像人一樣,他也自有其同樣地要求安全之權利。”結果是大家不能不承認他的理論,但是又苦幹難以實行,逼得沒法了便索性開了葷,仍舊吃起豬排牛排來了。這是諷刺小說的話,我們不必認真,然而天下事卻也有偶然暗合的,如《文殊師利問經》雲:
“若為己殺,不得啖。若肉林中已自腐爛,欲食得食。若欲啖肉者,當說此咒:如是,無我無我,無壽命無壽命,失失,燒燒,破破,有為,除殺去。此咒三說,乃得啖肉,飯亦不食。何以故?若思惟飯不應食,何況當啖肉。”
這個吃肉林中腐肉的辦法豈不與陳雞蛋很相像,那麼爛果子黃菜葉也並不一定是無理,實在也隻是比不食菜心更徹底一點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