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探春發起組織海棠詩社,迎春擔任副社長,負責限韻,這時候她說了一句話,非常重要,不知你注意到沒有?她說:“依我說,也不必隨一人出題限韻,竟是拈鬮公道。”後來她果然采取了拈鬮方式,走到書架前,抽出一本詩來,隨手一揭,是一首七言律,這就定下來大家都要寫七律,她掩了書,向一個小丫頭道,你隨口說一個字來,那丫頭正倚門立著,就說了個“門”字,迎春就宣布,大家的七律都必須用門字韻,十三元,跟著又要了韻牌匣子來,抽出十三元那一個小抽屜,讓那小丫頭隨手拿四塊,結果拿出的是“盆”“魂”“痕”“昏”,於是,就規定大家寫詩都得用這四個字押韻。這段文字,表麵上看起來,不過是寫大觀園女兒們結社寫詩的一些具體過程,其實,曹雪芹他是刻畫迎春的性格,像迎春這樣的懦小姐,這種同一社會階層裏的弱勢存在,他們的惟一向往,隻能是在抓鬮的過程裏抓到個好鬮——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偶然,這是很危險也是很無奈的。

除了算盤詩謎,在前八十回裏,迎春還有一首詩,就是元妃省親時,不得不寫的一首“頌聖詩”,她寫的那首叫《 曠性怡情 》:“園成景備特精奇,奉命羞題額曠怡;誰信世間有此境,遊來寧不暢神思?”她的生活理想,非常單純,就是希望能在安靜中,舒暢一下自己的神思,別無所求;她絕不犯人,隻求人莫犯她,能夠稍微待她好點,她就心曠神怡了。但是,連這樣低的一個要求,命運的大算盤也終於還是沒有賜予她。

想到迎春,我就總忘記不了第三十八回,曹雪芹寫她的那一個句子:迎春又獨在花陰下拿著花針穿茉莉花。曆來的《 紅樓夢 》仕女畫,似乎都沒有來畫迎春這個行為的,如今畫家們畫迎春,多是畫一隻惡狼撲她。但是,曹雪芹那樣認真地寫了這一句,你閉眼想想,該是怎樣的一個嬌弱的生命,在那個時空的那個瞬間,顯現出了她全部的尊嚴,而宇宙因她的這個瞬間行為,不也顯現出其存在的深刻理由了嗎?最好的文學作品,總是飽含哲思,並且總是把讀者的精神境界朝宗教的高度提升。迎春在《 紅樓夢 》裏,絕不是一個大龍套。曹雪芹通過她的悲劇,依然是重重地叩擊著我們的心扉,他讓我們深思,該怎樣一點一滴地從尊重弱勢生命做起,來使大地上人們的生活更合理,更具有詩意。那些喜愛《 紅樓夢 》的現代年輕女性們啊,你們當中有誰,會為悼懷那些像迎春一樣的,曆代的美麗而脆弱的生命,像執行宗教儀式那樣,虔誠地,在柔慢的音樂聲中,用花針,穿起一串茉莉花來呢?

說完迎春,我先說惜春。書裏說惜春是寧國府賈珍的胞妹,他們的父親賈敬,故事一開始的時候,就已經住到城外道觀,基本上不再回家了,連家裏人給他過生日,都堅決不回城,隻在除夕祭宗祠的時候,短暫地回來一下。書裏沒有出現賈敬的夫人,估計是已經過世了,也沒有賈敬的姨娘出現,或許有,但略去不寫,惜春大概是賈敬原配所生,說是賈珍胞妹,應該是他們既同父也同母的意思。書裏說賈母愛女孩,把惜春也接到榮國府,放在眼皮下來養,應該是真實生活中,曹寅夫人李氏實有的一種情況。書裏前麵說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到八十回結束,她應該也還不大,但是,第七十四回為她立正傳,“矢孤介杜絕寧國府”,我們卻發現,她思想早熟,出語犀利,看破一切,義無反顧。

惜春的結局是出家為尼,第五回關於她的冊頁,畫上是一座古廟,判詞裏最後一句是“獨臥青燈古佛旁”;高鶚續書,說賈家後來一切恢複如初,她就在櫳翠庵裏取代妙玉——要是真那麼消停,她也不必入太虛幻境的薄命司冊頁了。我前麵已經分析過,櫳翠庵是元春省親時才蓋起來的,非古廟,無古佛。八十回後,應該是在賈家第一次被皇帝抄家前夕,惜春先知先覺,出家為尼。後來雖然可以到古尼庵裏去投宿,但每天過的是緇衣乞食的生活,緇衣就是黑顏色的衣服,她穿一身黑色尼姑服,沿街化緣乞食,孤獨而悲慘。

惜春確實先知先覺。第五回關於她的判詞,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長”;《 紅樓夢 》十二支曲裏,關於她的那一首《 虛花悟 》,頭一句是:“將那三春看破,桃紅柳綠待如何?”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托夢中的偈語“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的意思是完全一樣的。“三春”就是指三個美好的年頭。如果非把“三春”作為人來理解,那麼,既然是以惜春為本位,“三春”就該指元、迎、探。元、迎八十回後會相繼慘死,可以說是“景不長”,探春是遠嫁,雖然別有一種痛苦,卻不能說是“景不長”。“將那三春看破”後緊接一句,“桃紅柳綠待如何?”更意味著“三春”就是季節時間方麵的指稱,“桃紅柳綠”就是“好景”, “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該是“景不長”。

惜春在榮國府自己窩裏鬥,抄檢大觀園後,就徹底地心冷如鐵。她的丫頭入畫,被抄出些男人用的物品,其實後來尤氏過目,無非是些入畫哥哥從賈珍那裏得到的一些可憐的小賞賜,私下托人帶到妹妹這裏來寄存。盡管私自傳送東西有違府規,卻也算不得什麼嚴重的罪過,尤氏的意思是責罵一番也就罷了,惜春卻決意不要入畫,大家要特別注意她的這句話:嫂子來得恰好,快帶了她去,或打,或殺,或賣,我一概不管!我初讀《 紅樓夢 》時,讀到這裏就一愣,入畫那點錯誤,說或打,或罵,或罰,我一概不管,也夠狠心的了,怎麼一個擅長畫寫意花鳥的美女,攆起丫頭來,居然說或打,或殺,或賣,我一概不管!為這麼點事情,賣了殺了,你竟然也不管,這是何等冷酷的心腸啊!曹雪芹為什麼要這樣來刻畫惜春?是不是他寫這句時,一時隨意,未加推敲,下筆過重?

現在的人們,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會皇帝抄家的厲害了,我也是看了一些資料以後,才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據乾隆時蕭奭寫的《 永憲錄 》續編裏記載,雍正朝有個學政叫俞鴻圖的被抄家,他妻子聽說抄家的來了,就立即自盡。這倒也罷了,他有一個孩子,還不懂事,抄家的進來並沒有馬上對付他,可是,那孩子見到那景象,就當場活活地給嚇死了。那時被抄家的官員,自己被逮走,家裏的成員,如果皇帝沒有特別的恩準,就一律不被當作人,而是當作“動產”看待。打罵不算回事兒,皇帝或將其賞給他喜歡的官員,一般是就便賞給負責去查抄的官員,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當商品賣掉,不僅仆人絕對是這樣的命運,就是原來的太太姨娘、公子小姐,也會一樣地如此處理。那麼,比《 永憲錄 》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內務府檔案,裏麵明確記載,賈母原型李氏,她的親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屬仆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餘口,先在蘇州變賣。有的人因為李煦在當地原來官聲不錯,不忍心買,有的雖然對他無所謂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後還會怎麼樣,就無人願買,無人敢買。那麼,雍正就下令讓把這些人像運貨一樣運到北京來,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婦人、一名幼女,最後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仆人一共二百十七名。押解他們的官員,是江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額。這些人員被押送到北京後,先變賣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個人呢,因為李煦當時在獄中,他的案子還沒審完,這八個人是活口,需要先過堂,挨打自不消說,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或殺,或賣。負責賣這些人的官員,是崇文門監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 ——不要對這樣的名字感到驚訝,那時候滿人裏用數字做名字的並不罕見。那時候賣這些朝廷治罪的官員家裏的所謂犯男犯婦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門外。現在人們到了那個地方,會看到很漂亮的商廈,很美麗的花壇綠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個時代,就有五十一那樣的官員,在那裏負責把皇帝抄家抄來的活人,作價變賣。這裏講的不是小說,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 公元一七二四年 )十月十六日——當然是陰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內務府檔案上所記載的內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個時代是怎麼個情況,再來讀《 紅樓夢 》第五十七回裏惜春說的那些話,我們就懂得了,那不僅是刻畫一個角色的性格,而且是非常寫實的筆墨。因為我們都知道,真實的生活裏,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時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對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後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將曹逮京問罪,當中是有個時間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為賈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個堂孫女兒,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覺更加敏銳,對抄家這類事更感到恐怖的。書裏寫到那幾回,已經寫到江南甄家被抄,寫到外頭還沒抄進來,賈家自己就抄檢起大觀園來了。別的人聽見甄家被抄,也許僅僅是不愉快,卻還在糊裏糊塗地尋歡作樂,惜春卻更有悲觀的預見性,她說把入畫帶出去,或打,或殺,或賣,脫口而出,並非誇張矯情,而是這個角色的原型,這位曹家的姑娘,雖然年紀小,卻耳聞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麵我所引的那些曆史事實。一家老幼奴仆,抄家後被打,被殺,被賣——被殺,之所以可以說在被賣前頭,再回想一下,我上麵所引的內務府檔案,李家不就有三個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嗎?那也是變相的死刑啊,對不對?還有那八個必須過堂的人,他們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殺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監,那就再拿去賣掉,因此,或打、或殺、或賣的排列順序,是有道理的。我原來覺得應該按對生命的嚴重性來排列,被殺應該擱最後,就是因為不懂曹雪芹下筆的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後的這些具體情況。當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當時的官方檔案,但是,崇文門變賣罪家人口是公開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還會用貼出告示一類的方式來曉諭天下,讓人們感受到皇帝的威嚴,更小心地來當一個皇權下的順民。

把這樣一個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裏惜春的那些話就更好懂了。惜春說,善惡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勳助;又說,我隻知道保得住我就夠了,不管你們!她公開地斷絕了與寧國府的關係,估計八十回後,她應該是在賈府第一次因為藏匿甄家罪產,導致被查抄的前夕,就離開榮國府出家當尼姑了。小說前麵就一再地點出,惜春很早就有當尼姑的念頭,甚至在賈府局麵不錯,並無危機的情況下,她就公開說了要剃發為尼的玩笑話,所以,當事態發展到必須選擇一種逃避方式的時候,“歧熟焉忘路”,出家當然是首選。她既然在賈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經毅然出家,抄家後,官方查不出她有具體參與家長犯罪的事實,那麼,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殺,被賣。在賈家所經曆的三個春天將盡的時候,她將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見”的“看”,她有預見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會出現恐怖局麵,她就實行了自救,盡管那以後她青燈古殿獨處,緇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殺、被賣略好,但也非常淒慘。估計惜春的原型,就是那麼個情況。曹雪芹寫她,又給我們顯示出另一種人生悲劇,一種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絕來延續自己生命的藝術典型。

最後,再來說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設計金陵十二釵冊頁時,把她安排在第四位,這真是很高的規格待遇。有紅迷朋友在聽了我前麵關於妙玉排序之謎那一講以後,來問:你既然說曹雪芹他還是有等級觀念的,那麼,按你的考證,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釵等級都高,應該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認為,曹雪芹在排冊子名單的時候,他雖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冊或副冊,不考慮比如說晴雯那樣的他激賞和憐惜的丫頭進入正副冊,確實有等級觀念在裏頭,但是,這隻是一個粗線條的框框,並不是說,他隻從血統地位上來排序。比如探春,雖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麵已經跟你說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長幼有序,也是那個時代必須遵循的一條等級原則。如果曹雪芹隻是死認血統出身的等級,那探春絕對應該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後頭。但是,他考慮來考慮去,不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頭,還排在了史湘雲和妙玉的前頭。這就說明,在主子小姐媳婦這個大的等級框架範圍內,他排序就比較靈活,是一種綜合性評估,除了世俗價值觀所確定的那個地位,還要考慮這個角色本身的素質,在書裏戲份兒的多少。當然,還有他對這個角色的珍愛程度,以及如何達到一種大體的平衡,等等。應該說,能進入他設計的正冊,哪怕排在最後,都說明是他心中所珍愛,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寶琴那麼一個美麗聰慧,幾乎沒有缺點的女性,到頭來沒排進正冊,就應該懂得,排在正冊後麵,甚至排在末一名,應該也是很不錯的。秦可卿排在最後一位,我想,一個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裏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麼早的一個角色。我的研究,是從秦可卿這個角色入手,通過原型研究,來揭示隱藏在《 紅樓夢 》顯文本後麵的潛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創作的苦衷與追求,之所以稱秦學,本是一句玩笑話,弄假成真,也隻是當作一個符碼,以突出我這研究的獨創性。那些認為我隻研究秦可卿,隻對書中的清史背景感興趣,隻重視皇家血統等等的誤會,聽到這裏,讀到這裏,應該可以基本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