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諡法解>惟周公旦﹑太公望開嗣王業,建功於牧野,終將葬,乃製諡,遂睳諡法。諡者,行之夡;號者,功之表;*古者有大功,則賜之善號以為稱也。*車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名謂號諡。*民無能名曰神。*不名一善。*靖民則法曰皇。*靖安。*德象天地曰帝。*同於天地。*仁義所往曰王。*民往歸之。*立誌及觽曰公。*誌無私也。*執應八方曰侯。
*所執行八方應之。*賞慶刑威曰君。*能行四者。*從之成髃曰君。*民從之。*揚善賦簡曰聖。*所稱得人,所善得實,所賦得簡。*敬賓厚禮曰聖。*厚於禮。
*照臨四方曰明。*以明照之。*譖訴不行曰明。*逆知之,故不行。*經緯天地曰文。*成其道。*道德博聞曰文。*無不知。*學勤好問曰文。*不恥下問。*慈惠愛民曰文。*惠以成政。*湣民惠禮曰文。*惠而有禮。*賜民爵位曰文。*與同升。
*綏柔士民曰德。*安民以居,安士以事。*諫爭不威曰德。*不以威拒諫。*剛強直理曰武。*剛無欲,強不屈。懷忠恕,正曲直。*威強敵德曰武。*與有德者敵。
*克定禍亂曰武。*以兵征,故能定。*刑民克服曰武。*法以正民,能使服。*誇誌多窮曰武。*大誌行兵,多所窮極。
*安民立政曰成。*政以安定。*淵源流通曰康。*性無忌。*溫柔好樂曰康。*好豐年,勤民事。*安樂撫民曰康。*無四方之虞。*合民安樂曰康。*富而教之。*布德執義曰穆。*故穆穆。*中情見貌曰穆。*性公露。*容儀恭美曰昭。*有儀可象,行恭可美。*昭德有勞曰昭。*能勞謙。*聖聞周達曰昭。*聖聖通合。*治而無眚曰平。*無災罪也。*執事有製曰平。*不任意。*布綱治紀曰平。*施之政事。
*由義而濟曰景。*用義而成。*耆意大慮曰景。*耆,強也。*布義行剛曰景。*以剛行義。*清白守節曰貞。*行清白執誌固。*大慮克就曰貞。*能大慮非正而何。
*不隱無屈曰貞。*坦然無私。*辟土服遠曰桓。*以武正定。*克敬動民曰桓。*敬以使之。*辟土兼國曰桓。*兼人故啟土。*能思辯觽曰元。*別之,使各有次。
*行義說民曰元。*民說其義。*始建國都曰元。*非善之長,何以始之。*主義行德曰元。*以義為主,行德政。*聖善周聞曰宣。*聞,謂所聞善事也。*兵甲亟作曰莊。*以數征為嚴。*叡圉克服曰莊。*通邊圉,使能服。*勝敵誌強曰莊。*不撓,故勝。*死於原野曰莊。*非嚴何以死難。*屢征殺伐曰莊。*以嚴厘之。*武而不遂曰莊。*武功不成。*柔質慈民曰惠。*知其性。*愛民好與曰惠。*與謂施。*夙夜警戒曰敬。*敬身思戒。*合善典法曰敬。*非敬何以善之。*剛德克就曰肅。*成其敬使為終。
*執心決斷曰肅。*言嚴果。*不生其國曰聲。*生於外家。*愛民好治曰戴。*好民治。*典禮不愆曰戴。*無過。*未家短折曰傷。*未家,未娶。*短折不成曰殤。*有知而夭殤。*隱拂不成曰隱。*不以隱括改其性。*不顯屍國曰隱。*以閑主國。*見美堅長曰隱。*美過其令。*官人應實曰知。*能官人。*肆行勞祀曰悼。*放心勞於淫祀,言不修德。*年中早夭曰悼。*年不稱誌。*恐懼從處曰悼。*從處,言險圮。*凶年無穀曰荒。*不務耕稼。*外內從亂曰荒。*家不治,官不治。*好樂怠政曰荒。*淫於聲樂,怠於政事。*在國遭憂曰湣。*仍多大喪。*在國逢傦曰湣。*兵寇之事。*禍亂方作曰湣。*國無政,動長亂。*使民悲傷曰湣。*苛政賊害。*貞心大度曰匡。*心正而用察少。*德正應和曰莫。*正其德,應其和。*施勤無私曰類。*無私,唯義所在。*果慮果遠曰明。*自任多,近於專。*嗇於賜與曰愛。*言貪□。*危身奉上曰忠。*險不辭難。*克威捷行曰魏。*有威而敏行。*克威惠禮曰魏。*雖威不逆禮。*教誨不倦曰長。*以道教之。*肇敏行成曰直。*始疾行成,言不深。*疏遠繼位曰紹。*非其弟過得之。*好廉自克曰節。*自勝其情欲。*好更改舊曰易。*變故改常。*愛民在刑曰克。*道之以政,齊之以法。
*除殘去虐曰湯。
一德不懈曰簡。*一不委曲。*平易不訾曰簡。*不信訾毀。*尊賢貴義曰恭。*尊事賢人,寵貴義士。*敬事供上曰恭。*供奉也。*尊賢敬讓曰恭。*敬有德,讓有功。*既過能改曰恭。*言自知。*執事堅固曰恭。*守正不移。*愛民長弟曰恭。
*順長接弟。*執禮禦賓曰恭。*迎待賓也。*芘親之闕曰恭。*修德以蓋之。*尊賢讓善曰恭。*不專己善,推於人。*威儀悉備曰欽。*威則可畏,儀則可象。*大慮靜民曰定。*思樹惠。*純行不爽曰定。*行一不傷。*安民大慮曰定。*以慮安民。*安民法古曰定。*不失舊意。*辟地有德曰襄。*取之以義。*甲冑有勞曰襄。*亟征伐。*小心畏忌曰僖。*思所當忌。*質淵受諫曰厘。*深故能受。*有罰而還曰厘。*知難而退。*溫柔賢善曰懿。*性純淑。*心能製義曰度。*製事得宜。*聰明叡哲曰獻。*有通知之聰。*知質有聖曰獻。*有所通而無蔽。*五宗安之曰孝。
*五世之宗。*慈惠愛親曰孝。*周愛族親。*秉德不回曰孝。*順於德而不違。*協時肇享曰孝。*協合肇始。*執心克莊曰齊。*能自嚴。*資輔共就曰齊。*資輔佐而共成。*甄心動懼曰頃。*甄精。*敏以敬慎曰頃。*疾於所慎敬。*柔德安觽曰靖。*成觽使安。*恭己鮮言曰靖。*恭己正身,少言而中。*寬樂令終曰靖。*性寬樂義,以善自終。*威德剛武曰圉。*禦亂患。*彌年壽考曰胡。*久也。*保民耆艾曰胡。*六十曰耆,七十曰艾。*追補前過曰剛。*勤善以補過。*猛以剛果曰威。*猛則少寬。果,敢行。*猛以強果曰威。*強甚於剛。*強義執正曰威。*問正言無邪。*治典不殺曰祁。*秉常不衰。*大慮行節曰考。*言成其節。*治民克盡曰使。*克盡無恩惠。*好和不爭曰安。*生而少斷。*道德純一曰思。*道大而德一。*大省兆民曰思。*大親民而不殺。*外內思索曰思。*言求善。*追悔前過曰思。*思而能改。*行見中外曰愨。*表裏如一。*狀古述今曰譽。*立言之稱。*昭功寧民曰商。*明有功者。*克殺秉政曰夷。*秉政不任賢。*安心好靜曰夷。*不爽政。*執義揚善曰懷。*稱人之善。*慈仁短折曰懷。*短未六十,折未三十。*述義不克曰丁。*不能成義。*有功安民曰烈。*以武立功。*秉德尊業曰烈。剛克為伐曰翼。*伐功也。*思慮深遠曰翼。*小心翼翼。*外內貞複曰白。*正而複,終始一。*不勤成名曰靈。*任本性,不見賢思齊。*死而誌成曰靈。*誌事不□命。*死見神能曰靈。*有鬼不為厲。*亂而不損曰靈。*不能以治損亂。*好祭鬼怪曰靈。*瀆鬼神不致遠。*極知鬼神曰靈。*其智能聰徹。
*殺戮無辜曰厲。愎很遂過曰刺。*去諫曰愎,反是曰很。*不思忘愛曰刺。*忘其愛己者。*蚤孤短折曰哀。*早未知人事。*恭仁短折曰哀。*體恭質仁,功未施。*好變動民曰躁。*數移徙。*不悔前過曰戾。*知而不改。*怙威肆行曰醜。*肆意行威。*壅遏不通曰幽。*弱損不淩。*蚤孤鋪位曰幽。*鋪位即位而卒。*動祭亂常曰幽。*易神之班。*柔質受諫曰慧。*以虛受人。*名實不爽曰質。*不爽言相應。*溫良好樂曰良。*言其人可好可樂。*慈和篃服曰順。*能使人皆服其慈和。
*博聞多能曰憲。*雖多能,不至於大道。*滿誌多窮曰惑。*自足者必不惑。*思慮不爽曰厚。*不差所思而得。*好內遠禮曰煬。*朋淫於家,不奉禮。*去禮遠觽曰煬。*不率禮,不親長。*內外賓服曰正。*言以正服之。*彰義揜過曰堅。*明義以蓋前過。*華言無實曰誇。*恢誕。*逆天虐民曰抗。*背尊大而逆之。*名與實爽曰繆。*言名美而實傷。
*擇善而從曰比。*比方善而從之。*隱,哀也。景,武也。施德為文。除惡為武。辟地為襄。服遠為桓。剛克為僖。
施而不成為宣。惠無內德為平。亂而不損為靈。由義而濟為景。餘皆象也。*以其所為諡象其事行。*和,會也。勤,勞也。遵,循也。爽,傷也。肇,始也。
怙,恃也。享,祀也。胡,大也。秉,順也。就,會也。錫,與也。典,常也。
肆,放也。康,虛也。叡,聖也。惠,愛也。綏,安也。堅,長也。耆,強也。
考,成也。周,至也。懷,思也。式,法也。布,施也。敏,疾也,速也。載,事也。彌,久也。
*以前周書諡法。周代君王並取作諡,故全寫一篇,以傳後學。*<列國分野>漢書地理誌雲:“本秦京師為內史。”*顏師古雲:“京師,天子所居畿內也。秦並天下,改立郡縣,而京畿所統,時號內史,言其在內,以別於諸郡守也。”百官表雲:“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景帝二年,分置左內史﹑右內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左內史名馮翊。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風,治內史,與左馮翊﹑京兆尹,是為三輔也。”*秦地於天官東井﹑輿鬼之分□,其界自弘農故關以西,京兆﹑扶風﹑馮翊﹑北地﹑上郡﹑西河﹑安定﹑天水﹑隴西;南有巴﹑蜀﹑廣漢﹑犍為﹑武都;西有金城﹑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又西南有牂柯﹑越嶲﹑益州。
魏地觜觿﹑參之分□。其界自高陵以東,盡河東﹑河內;南有陳留及汝南之召陵﹑□強﹑新汲﹑西華﹑長平,潁川之舞陽﹑郾陵,河南之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卷,去權反。*周地柳﹑七星﹑張之分□。今之河南洛陽﹑穀城﹑平陰﹑偃師﹑鞏﹑緱氏。
韓地角﹑亢﹑氐之分□。韓分晉,得南陽郡及潁川之父城﹑定陵﹑襄城﹑潁陽﹑潁陰﹑長社﹑陽翟﹑郟;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得新安﹑宜陽﹑鄭,今河南之新鄭及成皋﹑滎陽,潁川之崇高﹑陽城。
趙地昴﹑畢之分□。趙分晉得趙國,北有信都﹑真定﹑常山,又得涿郡之高陽莫州鄉;東有廣平﹑钜鹿﹑清河﹑河閑,又得渤海郡之東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也;南至浮水﹑繁陽﹑內黃﹑斥丘;西有太原﹑定襄﹑雲中﹑五原﹑上黨。
燕地尾﹑箕之分□。召公封於燕,後三十六世與六國俱稱王。東有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西有上穀﹑代郡﹑鴈門;南有涿郡之易﹑容城﹑範陽;北有新成﹑故安﹑涿縣﹑良鄉﹑新昌及渤海之安次,樂浪﹑玄菟亦宜屬焉。
齊地虛﹑危之分□。東有菑川﹑東萊﹑琅邪﹑高密﹑膠東;南有泰山﹑城陽;
北有千乘﹑清河以南,渤海之高樂﹑高城﹑重合﹑陽信;西有濟南﹑平原。
魯地奎﹑婁之分□。東至東海;南有泗水,至淮得臨淮之下相﹑睢陵﹑僮﹑取慮。
宋地房﹑心之分□。今之沛﹑梁﹑楚﹑山陽﹑濟陰﹑東平及東郡之須昌﹑壽張,今之睢陽。
韂地營室﹑東壁之分□。今之東郡及魏郡之黎陽,河內之野王﹑朝歌。
楚地翼﹑軫之分□。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陽﹑武陵﹑長沙及漢中﹑汝南郡,後陳﹑魯屬焉。
吳地鬥﹑牛之分□。今之會稽﹑九江﹑丹陽﹑豫章﹑廬江﹑廣陵﹑六安﹑臨淮郡。
粵地牽牛﹑婺女之分□。今蒼梧﹑鬱林﹑合浦﹑交址﹑九真﹑南海﹑日南。
*以前是戰國時諸國界域,及相侵伐,犬牙深入,然亦不能委細,故略記之,用知大略。*點校後記史記版本甚多,史文及注文往往各本大有出入。我們不用比較古的如黃善夫本,也不用比較通行的如武英殿本,而用清朝同治年間金陵書局刊行的史記集解索隱正義合刻本(簡稱金陵局本)作為底本,分段標點,因為這是一個比較完善的本子。現在把關於點校方麵應當向讀者交代的分別說明如下。
<一>張文虎校刊史記的時候,不主一本,擇善而從,兼采諸家意見,應當改正的他就給改正了,所以金陵局本有許多地方跟各本不同。例如老子韓非列傳“始秦與周合,合五百歲而離,離七十歲而霸王者出焉”,各本作“始秦與周合而離,離五百歲而複合,合七十歲而霸王者出焉”。這是張文虎依據單刻索隱本所標出的史記原文並參照王念孫說改的。又如魏其武安侯列傳“跪起如子姓”,各本作“跪起如子侄”。這是張文虎對照漢書並據王念孫說改的。凡有改動,張文虎都在他的校刊史記集解索隱正義劄記中加以說明。
但有些地方明明有脫誤或者有衍文,而張文虎未加改動,隻在劄記中說明疑脫某字,疑衍某字,或某字疑某字之鬥。現在我們為便利讀者起見,認為應刪的就把它刪了,可是並不刪去原字,隻給加上個圓括號,用小一號字排;認為應增的就給增上了,增上的字加上個方括號,以便識別。例如五帝本紀帝摯立不善崩,單刻索隱本出“不善”二字,無“崩”字。索隱及正義注都說帝摯在位九年而禪位給堯,正義還說堯受禪以後,封摯於高辛。可見這個“崩”字乃後人妄增,我們就給它加上圓括號,標點作帝摯立,不善*(崩)*。又如高祖本紀與杠裏秦軍夾壁破魏二軍,“破魏二軍”漢書作“破其二軍”,“其”指秦軍,那麼這裏的“魏”字明明是“秦”字之誤,我們就標點作與杠裏秦軍夾壁,破*(魏)**[秦]*二軍。又如楚世家於是靈王使□疾殺之,左傳作“王使速殺之”。疾速同義,“疾殺之”就是“速殺之”,隻因下文有“公子□疾”,就衍了一個“□”字,如果不刪去,“□疾”二字連讀,那就變成人名了,所以我們標點作於是靈王使*(□)*疾殺之。又如陳丞相世家平為人長美色,漢書作“長大美色”,可見脫一“大”字。王念孫說:“下文人謂陳平何食而肥,肥與大同義,若無‘大’字,則與下文義不相屬。”太平禦覽飲食部引史記正作“長大美色”。因此我們就給加上個“大”字,標點作平為人長*[大]*美色。又如孫子吳起列傳即封吳起為西河守甚有聲名,梁玉繩認為“守”不可以說“封”,“即封”二字是衍文。我們以為即使“守”也可以說“封”,但是吳起在魏文侯時已做西河守,何以要魏武侯重新“封”他?
而況下文緊接“魏置相,相田文,吳起不悅,謂田文曰”雲雲,可見史公原意明明是說吳起做西河守名聲很好,可是魏置相卻相田文而不相吳起,所以吳起不高興,要跟田文討論誰的功勞大。現在衍了“即封”二字,文意就不連貫了。
因此,我們標點作*(即封)*吳起為西河守,甚有聲名。並把這一句擱在下一段的開頭。有幾處文字前後倒置,把它移正比較方便的,我們就移正了。例如夏本紀予辛壬娶塗山癸甲生啟予不子,尚書作“娶於塗山,辛壬癸甲,啟呱呱而泣,予弗子”。裴駰集解引偽孔傳隻增一“四”字,說“辛日娶妻,至於甲四日,複往治水”,張守節正義也隻據集解為說,可見他們所見的本子都作“予娶塗山,辛壬癸甲”,而別本傳寫偶誤,把“辛壬”錯在“塗山”上了。我們把它移正,標點作予*(辛壬)*娶塗山,*[辛壬]*癸甲,生啟予不子。
這一移正很重要,否則就得讀為“予辛壬娶塗山,癸甲生啟,予不子”,那就講不通了。司馬貞也說“豈有辛壬娶妻,經二日生子?不經之甚”。但一般所謂“錯簡”,我們沒有一一移正,因為這樣做改動太大,隻好讓作史記新注或補注的人去解決了。
凡注裏已經注明某字當作某字,或某字衍,或下脫某字的,我們都不再加增刪符號。還有一種情形,原來脫去某一字,注文中已經指出,後人把脫去的字給補上了,卻還保留著原注。如秦本紀“晉滅霍魏耿”,索隱說“春秋魯閔公元年左傳雲晉滅耿,滅魏,滅霍,此不言魏,史闕文耳”,可知司馬貞見到的本子脫一“魏”字,但後人已經給補上了,我們就沒有必要再在“魏”字上加方括號。其它可改可不改的我們也不改,好在張文虎的劄記中大都有說明,讀者可以隨時參考。
我們發見金陵局本有兩處是刪得不妥當的。一處是周本紀“夫獸三為髃,人三為觽,女三為粲。王田不取髃,公行不下觽,王禦不參一族”。張文虎據國語韋昭注及曹大家說,刪去“公行不下觽”的“不”字。其實按上下的語氣,這個“不”字是不應該刪的。國語無“不”字,顯然是脫誤,正好據史記來校正國語。朱駿聲也認為應作“公行不下觽”。他說:“蓋公行則人宜下車以避,有三人則下車較緩,且恐仍不及避以致罪也,此曲體人情也。”(經史答問卷二)一處是高祖本紀“忽聞漢軍之楚歌”,張文虎據梁玉繩說刪去“之”字。其實有個“之”也講得通,吳汝綸更認為刪去了倒反“失史文之神理”。這兩處我們都把它改回來了。
以上所舉的例子都是史記正文。三家注中應增應刪之處更多,跟正文作同樣處理,這兒不再舉例。
<二>史記一向有斷句的本子,如淩稚隆的史記評林,吳見思的史記論文,張裕釗校刊的歸方評點本和吳汝綸的點勘本,我們都取作參考。各家句讀往往大有出入,我們擇善而從,有時也不得不自作主張。現在分別舉例說明如下。
一﹑三家注句讀往往有錯誤,未可盡從。例如秦本紀丹儣臣蜀相壯殺蜀侯來降,張守節正義讀“丹儣臣蜀”為句。方苞說:“言丹﹑儣二國臣屬於秦也。與下‘蜀相壯殺蜀侯來降’,‘韓﹑魏﹑齊﹑楚﹑越皆賓從’,立文正相類。據正義‘丹儣臣蜀’為句,則下文‘相壯’不知何國之相,且二國臣蜀,亦無為載於秦史。”
我們認為方苞說的對,標點作丹﹑儣臣,蜀相壯殺蜀侯來降。又如禮書莊蹻起楚分而為四參是豈無堅革利兵哉,索隱注說“參者,驗也。言驗是,楚豈無堅甲利兵哉”。“參是”連讀。正義“參”字音七含反。其實“參”即“三”字。“分而為四參”猶言“四分五裂”。這段文字出於荀子議兵篇,議兵篇正作“楚分而為三四”。因此我們標點作莊蹻起,楚分而為四參。是豈無堅革利兵哉?又如秦始皇本紀出雞頭山過回中焉作信宮渭南,各本的集解和正義都在“焉”字下,是以“焉”字斷句的。據王念孫說,“焉”字應下屬為句。“焉”猶“於是”,“焉作信宮渭南”就是“於是作信宮渭南”。
因此,我們標點作出雞頭山,過回中。焉作信宮渭南。又刺客列傳然願請君之方而擊之焉以致報讎之意,王念孫說“焉猶於也,於以誌報讎之意也”。我們點作然願請君之衣而擊之,焉以致報讎之意。又如魯仲連鄒陽列傳彼即肆然而為帝過而為政於天下則連有蹈東海而死耳吾不忍為之民也,索隱解“過而為政”為“以過惡而為政”,正義說“至‘過’字為絕句”。王念孫說:“過猶甚也。言秦若肆然而為帝,甚而遂為政於天下,則吾有死而已,不忍為之民也。”我們依照王念孫的說法,標點作彼即肆然而為帝,過而為政於天下,則連有蹈東海而死耳,吾不忍為之民也。
又同篇亡意亦捐燕□世東遊於齊乎,如果依照索隱﹑正義的解釋,“亡意”下應當用逗號。其實“亡意”*(或“無意”)*﹑“亡其”*(或“無其”)*﹑“意亦”﹑“抑亦”等都是轉語詞,司馬貞等望文生訓,顯然錯誤,我們標點作亡意亦捐燕□世,東遊於齊乎?又如袁盎□錯列傳乃以刀決張道從醉卒直隧出,集解引如淳曰“決開當所從亡者之道”,是讀“道”為“道路”之“道”,上屬為句。王念孫說:“道讀曰導,下屬為句。‘隧’當在‘直’字上,‘醉卒隧’三字連讀,‘直出’兩字連讀。醉卒隧者,當醉卒之道也。謂決開軍帳,導之從醉卒道直出也。”我們據王念孫的說法,標點作乃以刀決張,道從醉卒*(直)*隧*[直]*出。又如扁鵲倉公列傳臣意家貧欲為人治病誠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數左右不修家生出行遊國中,正義以“故移名數左右”為句,解釋作“以名籍屬左右之人”其實本傳開頭說“為人治病,決死生多驗,然左右遊行諸侯,不以家為家”,可見這裏的“左右”二字也應該下屬為句。所以我們不采取正義的說法,標點作 Ui臣意家貧,欲為人治病,誠恐吏以除拘臣意也,故移名數,左右不修家生,出行遊國中。
又如匈奴列傳讚以便偏指不參彼己將率席中國廣大氣奮,集解引詩雲“彼己之子”,司馬貞又誤解這一段意思,說“彼己者猶詩人議詞雲‘彼己之子’是也。將率則指樊噲﹑韂﹑霍等也”。他把“彼己”同“將率”連起來讀。其實“彼己”應上屬為句,不參彼己猶言不能知彼知己,司馬貞誤解文意,失其句讀。我們點作以便偏指,不參彼己。又如貨殖列傳及秦文孝繆居雍隙隴蜀之貨物而多賈,集解﹑索隱都以為“居雍隙”連讀,近人朱師轍說:“‘隙’當屬下讀。‘隙’借為‘卻’,儀禮士昏禮‘啟會卻於敦’,疏‘仰也,謂仰於地也’。隙隴蜀之貨物謂仰賴隴蜀之貨物。或謂隙,閑也。謂通隴蜀之貨物。”(史記補注)無論“隙借為卻”也好,“隙,閑也”也好,“隙”字當屬下讀是無疑的,所以我們標點作及秦文﹑*(孝)*[德]﹑繆居雍,隙隴蜀之貨物而多賈。
二﹑有些文句可以這樣讀也可以那樣讀,我們擇善而從。也有一向都這樣讀而我們卻認為應該那樣讀的,就照我們的意思標點。例如夏本紀冀州既載壺口治梁及岐,一向都以“冀州既載”為句,我們采用陳仁錫的意見,標點作冀州:既載壺口,治梁及岐。又如項羽本紀項氏世世將家有名於楚今欲舉大事將非其人不可,漢書項籍傳顏師古注“言以不材之人為將,不可求勝也”。劉敞說“言欲舉大事,為將者非此人不可”。依顏說,“將非其人”下應用逗號,依劉說,“將非其人不可”應連讀。王先謙漢書補注認為‘其’不訓‘此’,顏說為優”。我們就點作今欲舉大事,將非其人,不可。又如吳太伯世家大而寬儉而易行以德輔此則盟主也,左傳“寬”作“婉”,“儉”作“險”,“盟”作“明”。一向“儉而易行”連讀,我們認為“大而寬”,“儉而易”,相對成文,“行”字當屬下讀,“行以德輔”為句。行以德輔猶言以德輔行。“此則”連讀,例如“此則寡人之罪也”,“此則滑厘所不識也”(均見孟子)。意思是說“如能以德輔行,那就是明主了”。所以我們打破傳統的讀法,點作大而寬,儉而易,行以德輔,此則盟主也。又如商君列傳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一般都以“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斷句,“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斷句,乍一看似乎並無錯誤,細加推考就覺得不對了。差次猶等級,“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語意重複。並且“明尊卑爵秩等級”是一回事,“各以差次名田宅”又是一回事。各以等級占有土地,即所謂“差次名田”,是商君新法令中最重要的一條。各以差次名田宅猶言各以等級占有田宅,史公特變文以避複而已。所以資治通鑒刪“以家次”三字,作“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因此,我們點作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又同篇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巿南門,曆來都誤讀“已”為“己”,以“不信己”連讀。其實“恐民之不信己”是講不通的。試問是秦孝公怕人民不相信自己呢,還是商鞅怕人民不相信自己呢?“已乃”當連讀,古人自有這樣的複語,例如周本紀“武王已乃複出軍”。通鑒刪“已”字,作“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巿南門”,更足以證明不能讀為“恐民之不信己”。所以我們點作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巿南門。又如張釋之馮唐列傳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窮者,一向多以“欲以觀其能”為句,“口對響應無窮者”為句。近人楊樹達以為這兒的“觀”字跟國語“先王耀德不觀兵”的“觀”字相同,含有顯示或誇耀的意思。我們就點作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窮者。
三﹑有些文句有省略。例如秦始皇本紀“樂遂斬韂令直將吏入行射郎宦者大驚或走或格”,應作“樂遂斬韂令,直將吏入,行射郎宦者,郎宦者大驚,或走或格”,省“郎宦者”三字。高祖本紀“聞聲爭開門而待足下通行無所累”,應作“聞聲爭開門而待足下,足下通行無所累”,省“足下”二字。晉世家“及期而往複見申生告之曰”,應作“及期而往,複見申生,申生告之曰”,省“申生”二字。
田單列傳“所過城邑皆畔燕而歸田單兵日益多”,應作“所過城邑皆畔燕而歸田單,田單兵日益多”,省“田單”二字。吳王濞列傳“吾據滎陽以東無足憂者”,應作“吾據滎陽,滎陽以東無足憂者”,省“滎陽”二字。這類省略句的點法不能太機械,前三條我們是這樣點的:
樂遂斬韂令,直將吏入,行射,郎宦者大驚,或走或格。聞聲爭開門而待,足下通行無所累。及期而往,複見,申生告之曰。但後麵兩條的點法又是一種式樣了:所過城邑皆畔燕而歸田單,兵日益多。吾據滎陽,以東無足憂者。
因為如果也照上麵三條的點法,“田單”二字應屬下讀,那麼“畔燕而歸”的“歸”字就無所屬了。“滎陽”二字如果下屬為句,那麼上麵“吾據”二字就落空了。
四﹑有的文句究竟應該怎麼樣讀,聚訟未決,我們隻好根據舊注斷句。有的文句本來有脫誤,我們也隻好勉強標點。例如五帝本紀 Ui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在並列的許多名詞上分別冠以“時播”﹑“淳化”﹑“旁羅”﹑“勞勤”“節用”等動詞,就前後文語氣看,“水波”也該是個動詞,應點作“水波土石金玉”,但“水波”究竟不是個動詞,這樣斷句講不通。這段文字采自大戴記五帝德篇,今本大戴記“水波”作“極畋”,“極畋”是什麻意思也難懂,隻好勉強點作 Ui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
又如秦始皇本紀將軍壁死卒屯留蒲煵反戮其屍,究竟是怎麼回事,曆來注家都沒搞清楚,其間必有脫誤,我們隻好依集解引徐廣說,標點作將軍壁死,卒屯留﹑蒲煵反,戮其屍。又如田敬仲完世家秦韓欲地而兵有案聲威發於魏魏氏之欲不失齊楚者有資矣,文義難解,定有脫誤,隻好勉強標點作秦韓欲地而兵有案,聲威發於魏,魏氏之欲不失齊楚者有資矣。又如張丞相傳讚 Ui張蒼文學律曆為漢名相而絀賈生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曆何哉,梁玉繩說“此句不可解”,我們隻好依照歸方評點本標點作 Ui張蒼文學律曆,為漢名相,而絀賈生﹑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曆,何哉?
脫誤的例子在三家注中更多,尤其是正義。略舉數例。如項羽本紀“故立芮為衡山王都邾”下正義引括地誌雲故邾城在黃州黃岡縣東南二十裏本春秋時邾國邾子曹姓俠居至魯隱公徙蘄。“俠居”下有脫簡,隻好標點作 Ui故邾城在黃州黃岡縣東南二十裏,本春秋時邾國。邾子,曹姓。俠居。至魯隱公徙蘄。
又如留侯世家“放牛桃林之陰”索隱應劭十三州記弘農有桃丘聚古桃林也,作十三州記的是後魏的闞駰,不是後漢的應劭,“應劭”下有脫文,隻好標點作應劭。十三州記“弘農有桃丘聚,古桃林也”。
又如仲尼弟子列傳“其母為取室”下正義“世外生象”以下一大段文字脫誤難讀,雖然錢大昕曾經在他寫的廿二史考異中以意推測,作過一番說明,還是難以句讀,我們也隻好以意推測,強為句讀。
五﹑我國人讀古書習慣於四個字一讀,有些文句我們就按照習慣讀法點。例如周本紀尚桓桓如虎如羆如豺如離於商郊,其中“如虎如羆如豺如離”可以兩個字一讀,但我們照習慣讀法,點作尚桓烜,如虎如羆,如豺如離,於商郊。又如禮書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淫侈救其雕敝,其中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是並列的幾個名詞,都可以用頓號,但我們照習慣讀法,點作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淫侈,救其雕敝。
又如蘇秦傳“其民無不吹竽鼓瑟,彈琴擊築,□雞走狗,六博蹋鞠者”,也是照習慣讀法點的。
六﹑張文虎校刊金陵局本的時候,依據單刻索隱本校正了其他刻本的不少錯誤。單刻索隱本全書三十卷,不錄史記全文,隻把需要加注的那一句史文或者一句中的幾個字標出來,而它所標出來的史文往往比通行本的正確,所以為曆來校讀史記者所重視。張文虎把單刻索隱本所出史文跟其它刻本不一樣的,都給納入索隱注文中。例如短短的一篇秦楚之際月表序就有兩處。一處是“其後乃放弒”下的索隱注中比通行本多出“後乃放殺”四個字。這四個字就是單刻索隱本所標出的史文。因為司馬貞用來做索隱注的那個本子不作“其後乃放弒”而作“後乃放殺”,所以他注道“殺音弒”。一處是“鄉秦之禁適足以資賢者”下的索隱注比通行本多出“鄉秦之禁適足資賢者”九個字。這九個字也是單刻索隱本所標出的史文。可見司馬貞所用的本子比現在通行本少了一個“以”字。這種例子很多,我們標點的時候沒有辦法用某種符號來表明,隻給加上個句號就算了。
這是金陵局本的特殊情況,張文虎也沒有在他的劄記中交代過,所以我們附帶在這兒說明一下。
<三>標點符號照一般用法,有幾點還得說明一下。
一﹑頓號限定用在並列的名詞而容易引起誤會的場合。例如 Ui而禹﹑皋陶﹑契﹑後稷﹑伯夷﹑夔﹑龍﹑倕﹑益﹑彭祖自堯時而皆舉用,未有分職(五帝本紀)。
Ui發諸嚐逋亡人﹑贅貋﹑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秦始皇本紀)。
凡並列關係較為明確,不致引起誤會的就不用頓號。例如前麵所引的“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裏麵有許多並列的名詞,但都不用頓號。習慣上往往連稱的,地名如“巴蜀”“崤函”,朝代名﹑帝王名﹑人名如“虞夏”“堯舜”“文武”“湯武”“桀紂”“黃老”,以及說“晉楚之戰”的“晉楚”,說“吳楚七國反”的“吳楚”,說“隙隴蜀之貨物”的“隴蜀”等,兩名之間都不用頓號。此外如孔子世家“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是說孔子以文行忠信四者教弟子,文行忠信並非四個並列的名詞,所以不用頓號而用逗號,點作“孔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所慎齊戰疾”也同樣點作“所慎:齊,戰,疾”。
又如說“東西周”“東西秦”之類,“東”“西”之間也不用頓號。
二﹑人名跟職位或身分連在一起的,如“王赧”“王子比幹”“太子丹”“師尚父”“太史儋”“太宰嚭”“司馬穰苴”“令尹子文”等等,都連起來用標號。人名跟封號或地名連在一起的,如“周公旦”“韓王信”“絳侯勃”“落下閎”之類,也都連起來用標號;但如果封號下姓名俱全,如“淮陰侯韓信”“武安侯田蚡”之類,分別在封號和姓名旁用標號。侯爵名都用標號;將軍名號如“貳師將軍”以至“文成將軍”等等,一律不用標號。時代專名如“三代”“六國”等都用標號;不指時代的,如“秦滅六國”的“六國”當然不用標號。地名不論所指區域大小,從“山東”“淮南”以至“中陽裏”等等都用標號。
“江”如果指長江,“河”如果指黃河,一律用標號;泛稱江河的就不用標號。
民族專名如“西南夷”“東越”以及專指匈奴的“胡”都用標號;一般泛稱如“蠻”“夷”“戎”“狄”不用標號。星名﹑神名以及樂舞名都用標號;但星名如“日”“月”,都不用標號。
標號的用或不用以及怎麼樣用,對於如何了解原文大有關係。例如項羽本紀“諸侯罷戲下,各就國”的“戲下”,依索隱注應當作為地名,用標號,但我們采取“戲下”即“麾下”的說法,不用標號。又如孝武本紀“而使黃錘史寬舒受其方”,照索隱注的說法,“黃錘”和“史寬舒”都是人名,但我們采取別家的說法,認為“黃”和“錘”都是地名,“寬舒”是人名,“黃錘史寬舒”就是黃錘之史名叫寬舒的,所以標作“黃錘史寬舒受其方”。又如趙世家“吾有所見子□也”,索隱注以“子□”為人名,但我們采取別家的說法,認為“□”是分明的意思,就是說“我分明見過你”,所以沒有在“子□”二字旁邊用標號。又如司馬相如傳“激楚結風”,索隱引文穎說,解釋為“激結之急風”,我們卻采取別家的說法,認為“激楚”和“結風”都是舞曲名,就分別用了標號。
三﹑我們沒有用破折號,因為可以用破折號的地方也可以用句號。例如五帝本紀“正月上日舜受終於文祖文祖者堯大祖也”,可以用破折號點作“正月上日,舜受終於文祖--文祖者,堯大祖也”,但也可以不用破折號,點作“正月上日,舜受終於文祖。文祖者,堯大祖也”。意義同樣是明了的。刪節號也不用,凡是下麵有脫文的地方,隻在那裏用句號圈斷。因為用刪節號容易引起讀者誤會,以為是刪節了史記原文。一向用作夾注號的圓括號和方括號,我們隻用在應該刪去和應該補上的字句上。
<四>為了讓讀者易於掌握史事的內容,每篇都給分段。分段避免過於瑣碎,凡是□述幾樁事情而比較簡短的就不分段。例如秦本紀□昭襄王一代的事情都非常簡短。而且主要是調兵遣將,攻取山東各國,差不多是一篇流水帳,沒有必要給它逐事分段。但如果從昭襄王元年到他去世的五十六年一貫連下去,又顯得太長了,我們就把中間十三年到五十年分成一段。因為這三十多年當中,主要有個大將白起領兵攻取山東各國,我們就從昭襄王十三年白起攻新城到五十年白起得罪而死作為一段。有時候雖然隻□一樁事情,可是文字較長,就按事情的發展和文章的段落分成若幹段。例如項羽本紀中□述“鴻門宴”一段故事,就給它分成四小段。
大段之間都空一行,以清眉目。例如項羽本紀中□“鴻門宴”是由四小段組成的一大段,這一大段前麵□述項羽在新安城南坑秦卒二十餘萬,後麵接著□述項羽分封諸侯王,都是另外的事情,所以前麵都給空一行。幾個人的合傳,如果他們之間並無密切關聯,在□完一個人的事跡接□另一個人的事跡的時候,給空上兩行。如果幾個人互有關聯,如魏其武安侯列傳中的竇嬰和田蚡那樣,就隻空一行,不空兩行。刺客列傳﹑循吏列傳等篇既然有了個總題目,那就不必在□完一個人接□另一個人的地方空上兩行了。
篇中比較重要的大段引文,如秦始皇本紀中的泰山刻石文和讚語後麵引的賈誼過秦論,屈原賈生列傳中的懷沙賦﹑服鳥賦,魯仲連鄒陽列傳中的鄒陽獄中上梁王書等等,都給提行,並低兩個字排。後人補綴的文字,如秦始皇本紀最後附的班固秦紀論和三代世表後麵附的“張夫子問褚先生曰”雲雲的大段文字,也都給提行,並低兩個字排。
<五>最後還要說明兩點。
一﹑史記經過一千多年的抄寫,又經過近一千年的翻刻,而各個時代有各個時代的字體,所以往往幾個本子字體不同,一個本子裏也往往異同雜出。例如“伍員”或“伍子胥”,從左傳以來都寫作“伍”,可是舊刻本裏有簡寫作“五”的,金陵局本為了尊重古本,有幾處都照古本改了,古本字體不一致,金陵局本的字體也就跟著不一致。張文虎又特別喜歡保存古字,逢到“以”作“□”,“齊”作“□”,“島”作“□”的,一一都給它保存下來。我們認為這個標點本是給現在人讀的,不必保存這些古字,所以都改成了今體字。
也有不能改和不必改的。如秦本紀“天子賀以熓煱”,“熓煱”二字明明是“黼黻”的變體,別處都作“黼黻”,這兒當然可以改。但張守節的史記正義“論字例”中已經提到,並且說“諸如此類,並即依行,不可更改”,如果也給它更改,那麼張守節的話就變得沒有著落了。又如周本紀“乃命伯臩”和“作臩命”的“臩”字,各本都沒有給它改成“冏”字,並且注解中已說明就是“冏”字,那就不必給它改回來了。此外如“乃”作“乃”,“早”作“蚤”,“倪”作“兒”,“貌”作“蝄”,“棄”作“□”等等,其它古書也大都如此,稍微讀過一點古書的人都會辨認,那就不必改了。
今本史記中多避諱字,如唐朝人避李世民(唐太宗)名諱,改“世”為“係”或“代”(例如稱世本為係本,稱帝王世紀為帝王代紀),改“民”為“人”(例如禮書引易兌彖辭“悅以使民,民忘其死”作“悅以使人,人忘其死”),又如避李治(唐高宗)名諱,改“治”為“理”等,因為由來已久,早成為習慣,我們就不給它改回來了。避清朝皇帝名諱的缺筆字如“胤”作“□”,“寧”作“寍”,以及避孔子名諱,“丘”作“□”等等,我們都給它改回來了。此外版刻異體字如“敖”作“□”,“卒”作“□”,“盲”作“盲”,“□”作“榺”,“罕”作“蝦”,“莫”作“□”等等,也都給改作現在通行的字體。
二﹑為了便利讀者查考年代,我們特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秦楚之際月表﹑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和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的眉端印了公曆紀元。又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年表和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的雙頁碼的左邊加上國名的標尺,以便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