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陳人、衛人、鄭人、齊人、曹人、邾人、薛人、繒人盟於蜀。楚其稱人,何也?怪楚向稱公子今稱人。齊在鄭下,蓋時王所黜。
[疏]注“齊在”至“所黜”。釋曰:知時王黜者,以秦、宋、陳、衛以下皆稱人。稱人則非卿,以其諸侯之大夫俱是微者,必不能自有升降,故知時王所黜。齊以傲敵之敵,師敗於?,兵臨城下,微弱之極,天子因其勢,故退之鄭下,此乃一時之宜,非是常例也。知諸侯之大夫是微人者,傳直怪嬰齊稱人,不論諸侯大夫,明知並是微者,
於是而後公得其所也。會與盟同月,則地會,不地盟;不同月,則地會、地盟。此其地會、地盟,何也?以公得其所,申其事也。公得其所,謂楚稱人;申其事,謂地會地盟。○“會與盟同月”絕句,“不同月”絕句,“則地會地盟”絕句。
[疏]“會與”至“事也”。○釋曰:同月,則地會,不地盟者,僖二十八年踐士之盟,襄十六年溴梁之盟是也。不同月,則地會、地盟者,昭十三年平丘之盟,定四年鼬之盟是也。
今之屈,向之驕也。
三年,春,王正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曹伯伐鄭。宋衛未葬,而自同於正君,故書公侯以譏之。
[疏]注“宋衛”至“譏之”。○釋曰:範意雖葬未逾年亦不得成君,雖逾年而未葬亦不得成君,故雲宋衛未葬,書公侯以譏之。逾年未葬不得成君,此注是也。雖葬未逾年不得成君,即四年“鄭伯伐許”注雲“喪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譏之”是也。
辛亥,葬衛穆公。
二月,公至自伐鄭。
甲子,新宮災,三日哭。新宮者,禰宮也。謂宣公廟也。三年喪畢,宣公神主新入廟,故謂之新宮。○禰,乃禮反。
[疏]“甲子,新宮災”。○釋曰:何休雲:“此象宣公篡位,當誅絕,不宜列之昭穆。成公結怨強齊,不得久承宗廟之象也。”範以天災難知,非人所及,故不言之
三日哭,哀也。其哀,禮也。宮廟,親之神靈所憑居,而遇災,故以哀哭為禮。○馮居,皮冰反。迫近不敢稱諡,恭也。迫近,言親禰也。桓僖遠祖則稱諡。
[疏]注“迫近”至“稱諡”。○釋曰:範不據丹桓宮者,傳雲迫近不敢稱諡,言近則宜對遠,故據桓、僖言之。其用桓宮,以莊公娶父之讎女,故特言桓宮,以譏莊之不子也。
其辭恭且哀,以成公為無譏矣。
[疏]“其辭”至“譏矣”。○釋曰:不稱諡,明其恭。三日哭,者其哀。是成公為無譏矣。
乙亥,葬宋文公。
夏,公如晉。
鄭公子去疾帥師伐許。去,起呂反。
公至自晉。
秋,叔孫僑如帥師圍棘。
[疏]“叔孫”至“圍棘”。○釋曰:《公羊》、《左氏》皆以棘為汶陽之田邑,此傳無說,事或然也。
大雩。
晉郤克、衛孫良夫伐牆咎如。咎音羔。
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衛侯使孫良夫來聘。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孫良夫盟。其日,公也。來聘而求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也。徐邈曰:“不言及,謂凡書來盟者也,若宣七年‘衛孫良夫來盟’是也。以國與之,謂舉國為主,故直書外來爾。此先聘而後盟,故不言來盟,總言及而不複著其人,亦是舉國之辭。”○複,扶又反。
[疏]“其日”至“與之也”。○釋曰:案傳例:“前定之盟不日,後定之盟則日。”此雲公也者,其實盟雖公在位,但為前定則不日,後定則日,此其日,公故也,則後定亦可知矣。但以上文聘既接公,下文及則公文未顯,嫌不得再煩尊者,恐盟時無公,故傳雲公以釋之。傳又雲不言及者,則宣七年“衛孫良夫來盟”是也。不言其人者,解此文不書內之名氏是也。又雲不言求兩欲之也者,言求當直言求盟,如孫良夫是也。不言求者,此雲來聘,又雲及盟是也。何者?來聘是他求;言及,我欲也。是兩國同欲之文,非獨求之稱,故雲不言求,兩欲之也。若然,上文雲來聘而求盟者,解二人本意來聘,隻為求盟,為下不言求張本也。
不言求,兩欲之也。
鄭伐許。鄭從楚而伐衛之喪,又叛諸侯之盟,故狄之。
[疏]注“鄭從”至“狄之”。○釋曰:知伐衛之喪,又叛諸侯之盟,故狄之者,昭十二年“晉伐鮮虞”,傳曰“不正其與夷狄交伐中國,故狄稱之也”。定四年傳雲,吳不稱子,“反其狄道也”。鄭、衛同姓,不有吊臨之恩而伐其喪,其為惡行,莫斯之甚,而亦直舉國稱之,明為夷狄之行也。叛諸侯之盟者,舊解以為上文背晉,為諸侯所伐是也。又其言伐喪者,前年衛侯速卒,楚師、鄭師侵衛是也。不於伐喪貶者,其罪不積,不足以成惡。鄭既伐喪背盟,一年之中,再加兵於許,故於此夷狄之。
四年,春,宋公使華元來聘。
三月,壬申,鄭伯堅卒。
杞伯來朝。朝,直遙反。
夏,四月,甲寅,臧孫許卒。
公如晉。
葬鄭襄公。秋,公至自晉。
冬,城鄆。鄆音運。
鄭伯伐許。喪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譏之。
[疏]注“喪未”至“譏之”。○釋曰:傳於宋襄起喪稱之例,則諸侯亦同之可知,故上下經文,宋、衛、陳皆有子稱,鄭是伯爵,與侯同於七命,明在喪之稱,或亦與侯同也。《左氏》之例,唯雲公侯曰子,伯則不入於例,與此異也。
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來歸。婦人之義,嫁曰歸,反曰來歸。○仲孫蔑如宋。○夏叔孫僑如會晉荀首於穀穀齊地
[疏]“婦人”至“來歸”。○釋曰:範氏雲:“出女例凡三,齊人來歸子叔姬,一也。郯伯姬來歸,二也。此杞叔姬來歸,三也。”又別引文十八年“夫人薑氏歸於齊”為例者,出既是同,但內外為異,故並引之也。子叔姬淫而得罪,為齊所逐,故言齊人來歸。今杞叔姬文既與之異,故並發傳舉其上下,郯伯姬亦足以相包,故不更發之。
梁山崩。梁山,晉之望也。不言晉者,名山大澤不以封也。許慎曰:“山者陽位,君之象也。”象君權壞。
[疏]注“梁山”至“望也”。○釋曰:《詩》雲:“奕奕梁山。”是韓國之鎮。霍陽,韓、魏、晉之地,故雲晉之望也。
不日,何也?據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書日。高者有崩道也。有崩道,則何以書也?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晉君召伯尊而問焉。伯尊來,遇輦者,輦者不辟,使車右下而鞭之。凡車,將在左,禦在中,有力之人在右,所以備非常。○壅,於勇反。遏,於葛反。伯尊,《左氏》作伯宗。辟音避。將,子匠反。輦者曰:“所以鞭我者,其取道遠矣。”所用鞭我之間,行道則可遠。伯尊下車而問焉,以其言有理,知非凡人。曰:“子有聞乎?”對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伯尊曰:“君為此召我也,為之奈何?”輦者曰:“天有山,天崩之。天有河,天壅之。雖召伯尊,如之何?”伯尊由忠問焉。用忠誠之心問之。○為此,於偽反。○輦者曰:“君親素縞,帥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素衣縞冠,凶服也。所以凶服者,山川,國之鎮也,山崩川塞,示哀窮。○縞,古老反。
[疏]注“素衣”至“哀窮”。釋曰:禮雲素縞者,鄭玄雲:“黑經白緯謂之縞,縞冠素純,以純喪冠,故謂之素縞。是祥祭之冠也。”今注雲素衣縞冠,與鄭異也。
伯尊至,君問之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為之奈何?”伯尊曰:“君親素縞,帥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孔子聞之曰:“伯尊其無績乎!攘善也。”績,功也。攘,盜也。取輦者之言而行之,非巳之功也。績或作續,謂無繼嗣。○攘,如羊反。
[疏]注“謂無繼嗣”。○釋曰:舊說雲,伯尊,晉之賢大夫。輦人,晉之隱士。今一遇吐誠,理難再得。伯尊不能薦之於晉侯,以救朝廷之急,反竊其語而晦其人,蔽賢罪深,故被戮絕嗣。子夏雖匿聖人之論,能播教於西河,令黑水之人欽其風,蒲阪之間愛其道,其罪先輕,故直喪明而巳。然此之立說,恐非其理,何者?天道冥昧,非人所知,大聖立言,意在軌世,則伯尊之戮,未必由蔽賢人之言;卜商喪明,豈關匿聖人之論?徒爭罪之輕重,妄說受罪淺深,據理言之,恐非聖賢之旨。何休以為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象諸侯失勢,王道絕,故自是之後六十年之中,弑君十四,亡國三十二。案此傳說輦者之言,竟不論天子諸侯喪亡之事,則何休之言,未必通於此也。
秋,大水。
冬,十一月,已酉,天王崩。定王。
十有二月,已醜,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於蟲牢。蟲牢,鄭地。○蟲,直忠反。牢,力刀反。
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會。
[疏]“春王”至“自會”。○釋曰:何休雲:“月者,魯使大夫獲齊侯,今親相見,危之,故書月也。”傳例致月則危,此書月必是危,但不知同何說以否,或當時有危,傳不言之,故範亦不解。或亦為此年公遠會,始至,立武宮,取鄟,皆是危事,故致會書月也。
二月,辛巳,立武宮。舊說曰:武公之宮廟毀巳久矣。故傳曰“不宜立也”。《禮記·明堂位》曰:“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言世室則不毀也,則義與此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