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說命中第十三(2 / 2)

王惟戒茲,允茲克明,乃罔不休。言王戒慎此四“惟”之事,信能明,政乃無不美。惟治亂在庶官。言所官得人則治,失人則亂。官不及私昵,惟其能。不加私昵,惟能是官。○昵,女乙反。爵罔及惡德,惟其賢。言非賢不爵。

[疏]“官不”至“其賢”○正義曰:《王製》雲:“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鄭雲:“官之,使之試守也。爵之,命之也。”然則治其事謂之“官”,受其位謂之“爵”,“官”、“爵”一也,所從言之異耳。“賢”謂德行,“能”謂才用;治事必用能,故“官”雲“惟其能”;受位宜得賢,故“爵”雲“惟其賢”。《詩序》雲:“任賢使能。”《周禮·鄉大夫》:“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與賢者能者。”鄭雲:“賢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藝者。”是“賢”、“能”為異耳。“私昵”謂知其不可而用之,“惡德”謂不知其非而任之,戒王使審求人,絕私好也。

慮善以動,動惟厥時。非善非時不可動。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雖天子亦必讓以得之。○喪,息浪反。

[疏]“有其”至“厥功”○正義曰:人生尚謙讓而憎自取,自有其善,則人不以為善,故實善而喪其善。自誇其能,則人不以為能,故實能而喪其能。由其自取,故人不與之。“有其善”則伐善也。舜美禹雲:“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是言推而不有,故名反歸之也。

惟事事乃其有備,有備無患。事事,非一事。無啟寵納侮,開寵非其人,則納侮之道。

[疏]“無啟寵納侮”○正義曰:君子位高益恭,小人得寵則慢。若寵小人,則必恃寵慢主,無得開小人以寵,自納此輕侮也。“開”謂君出恩以寵臣,“納”謂臣入慢以輕王,據君而言“開”、“納”,以出、入為文也。

無恥過作非。恥過誤而文之,遂成大非。

[疏]傳“恥過”至“大非”○正義曰:仲虺之美成湯雲:“改過不吝。”明小人有過,皆惜而不改。《論語》雲:“小人之過也必文。”恥有過誤而更以言辭文飾之,望人不覺,其非彌甚,故“遂成大非”也。

惟厥攸居,政事惟醇。其所居行,皆如所言,則王之政事醇粹。○醇音純。粹,雖遂反。黷於祭祀,時謂弗欽。禮煩則亂,事神則難。”祭不欲數,數則黷,黷則不敬。事神禮煩,則亂而難行。高宗之祀特豐數近廟,故說因以戒之。○黷,徒木反。數,色角反。

[疏]傳“祭不”至“戒之”○正義曰:“祭不欲數,數則黷,黷則不敬”,《禮記·祭義》文也。此一經皆言祭祀之事,“禮煩”亦謂祭祀之煩,故傳總雲:“事神禮煩,則亂而難行。”孔以《高宗肜日》祖已訓諸王“祀無豐於昵”,謂傅說此言為彼事而發,故雲高宗之祀特豐數於近廟,故說因而戒之。

王曰:“旨哉!說乃言惟服。旨,美也。美其所言皆可服行。乃不良於言,予罔聞於行。”汝若不善於所言,則我無聞於所行之事。說拜稽首,曰:“非知之艱,行之惟艱。言知之易,行之難。以勉高宗。王忱不艱,允協於先王成德,王心誠不以行之為難,則信合於先王成德。○忱,市林反。惟說不言有厥咎。”王能行善,而說不言,則有其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