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一九三二年在栗子園因圖槍打死杜丙南二人,得槍30支(魏供:以每支100元將九支槍收買屬實,杜在其手下當隊長,並未死)。
9、一九四0年指派肖玉林、張玉金等五人在甘肅銅家河殺害王玉堂父子二人(魏供:肖玉林是其手下隊長,但殺死王玉堂父子是因保長譚學堂與王玉堂女人有奸情,被王玉堂發現,將譚攆跑,後肖玉林等與譚學堂勾結將王玉堂父子二人殺害)。
10、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三十日為了霸占農民魏元亨、趙守錄的家產,以土匪名義將二人處死(魏供:魏、趙二人為匪搶劫四川白龍江馬姓財物,被押送回鄉,戶族裏提議處死,故才向偽政府備案後會同偽鄉公所將二人處死屬實)。
11、一九四五年強迫農民修石橋,施_f中壓死六人。並克扣工資自洋400餘元,大煙400餘兩及農民的馬、牛15頭,田產等。
12、解放後假意投降,關押中與匪首聯絡,五0年六月該魏指示魏震寰、趙篤初等企圖越獄暴動,搶出該犯,繼續與人民為敵。
三、複查意見
原判認定魏輔堂解放前殺害人命28名,僅係幾份單行材料,缺乏旁證,且在具體情節上與魏本人所供,有一定出入,但這些曆史問題已沒有再查證的必要。
原判認定魏輔堂解放後假投降,關押中企圖越獄暴動這一重要情節無確切證據。據魏震寰供(卷44-45):“一九五0年元月其與瞿映章、趙篤初等在沈家壩開會準備帶四五十人打進寧強把魏輔堂搶回去,並先打發魏樹勤來寧強問魏輔堂,因魏輔堂未理解其意,未給答複,就未行動。魏輔堂和部隊回青木川(繼續繳槍),其又叫王惠問魏,魏怕連累其家屬而未同意。後於一九五0年六月趙篤富去漢中看魏輔堂,回來對我們說‘魏輔堂叫我們快些跑出去,等一等機會再說’。以後我們便搞了三百餘萬元錢,一兩多黃金及大煙,跑到廣元,住了一段時間。”瞿映章原不承認,後在與魏震寰對質情況下,才勉強供認,而且所述商量的過程也不一致(魏供來四五十人,瞿供來十餘人),況且,劫獄活動,即就是存在,也與魏輔堂無多大責任。
關於魏輔堂是否讓趙篤富給魏震寰等帶信“跑遠些,待機暴動”一節,無趙篤富證明(趙已死亡多年無法查證),魏輔堂也堅不供認。隻供認他在關押期間,徐子梁看過他一次,給帶二萬元,第二次不知是誰給帶了一個摸、20個雞蛋、二盒煙,未見到人。以後再無人看他。根據上述情況,原判在關押中與匪勾結企圖越獄暴動一節,不能認定。
據統戰部門查證:一九四九年八月魏輔堂在黎民覺等人的策動下,達成了“四項協議”。一九五0年元月向我政府表示同意部隊整編、學習,元月二十三日下令將各分隊人員、槍支登記造冊,進行動員,元月二十九日魏率部三百三十餘人到縣交槍,接受整編(由五十七師一七一團接收)先後交步槍301支、手槍50支、機槍8挺、小自動槍10支,各種子彈15800多發又36箱(原文如此—編者)、手榴彈32枚、電話機2台、望遠鏡一個。該部後被定為投誠部隊。
綜上所述,魏輔堂解放前有曆史罪惡,解放後向人民政府繳械投誠,按照黨的“既往不咎”的政策精神,經我院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一日第二十四次審判委員會討論研究,擬對該案撤銷原判,對魏輔堂改判為“不追究刑事責任”。善後工作由統戰部門統一思想落實。特報中院審核批示。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五日
魏輔唐自述
過去在這樣一個廣大的中國領域裏,存在著兩個極端不同性質而且完全相反的國家,一個是已經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解放區,一個是官僚資本與專製暴力血性的國民黨統治區。今天,由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偉大勝利,把反動派集團們趕到孤立海外的台灣_!幾,解放了全中國大陸,從此政治仁沒有帝國主義與官僚資產階級以及封建勢力壓迫,中國人民翻身了,新中國的社會秩序也很快的就建立起來了。我們在舊中國也可以說半殖民地與封建惡勢力的社會裏生活了幾十年,而這次能夠來參加新的學習團體裏,我真算是太幸運了,而內心也是非常慰快的。雖然在短短幾天學習中,而我卻初步的了解中國革命的基本問題,知道了人民的各種法統和政治製度,我們知道人民政府是寬大為懷的,準許人人悔過自新,所以現在來把我幾十年舊社會性質的生活,作一個坦白的、真實的總檢討,也就算是一篇自傳吧!
公元一九零零年,我降生在鳳凰鄉青木川(據魏輔唐墓碑記載和同代人回憶,魏生於1902年—編者),在這裏地方非常偏僻,而交通又不便利,連接三省六縣,地形錯綜複雜,土匪就乘機蜂起。當我正在壯年的時候,反正不久軍閥們,都隻顧去爭權奪利,那管老百姓的死活,特別是在我們那鴦遠的山裏邊,根本就無人聞問,這給土匪了一個大好的機會放是殺人放火(原文如此)、奸淫擄搶,鬧得天翻地覆。我們先輩魏遵先、許家清,才開始組織鄉團,保家保鄉。不久他們先後死了,地方上才公舉我出來辦團,那正是民國十五年王三春大鬧寧強城的時候。縣府因為自衛力量單薄,才調廣坪河李介人同我到縣駐防。當時一般人見我們確能禦匪保民,趙仁軒縣長才提倡本縣合區購槍自衛,加強自衛力量。那時,川陝甘聯防主任鄧複初從川軍李委如那裏買來大批槍支,轉售給各處聯團,我就先在他們那裏訂了貳百枝,每枝價是四十元,後來我賣給旁人,有捌拾元、六十元、五十元,其價不一樣,從中就賺了點利潤,買了四支手槍,並留了幾十支步槍自用。第二年曾起戎援陝失敗,過本鄉時把李介人拉下去,勒索賠償損失,縣長仲鼎漢見西區空虛,才委我為第五區區團長。過了不久,反動派國民黨中央軍丁旅長駐碧口,清收民團槍枝,我見幹武沒益,就叫隊丁們各自回家耕種,我本人也就從事生產建設。在這段時間中,修建趙家壩、沈家壩、藍家壩的三堰渠,盤了些田,開辟些荒地,各處的道路也修的比較寬大了,積畜了三四年農產收益,才建修起魏家壩的房子。
二十六年,抗戰軍鑫彝裂與反動軍隊都走了,當時國家首重軍事,其次是建設。為了支援前線,爭取光榮的民族戰爭勝利,常常勸告鄉友們,降低生活水準,供應前方的戰士們的需要。建軍抗日的浪潮澎湃到全國各地,建校育材的風聲,吹遍了每個角落。我很愚苯,對軍事沒一點研究,自愧不能擔當起執戈殺敵的神聖任務,隻好做我所能做的事情,計劃建修學校,工人是四川請來的,工錢和夥食,統由我私人負責;不過勞工方麵,由第七保人民來做,挖地基和操場,很費了氣力,而他們的夥食,仍是我在供給。經過七年的勞苦工作,完成了校舍數十間。後來,接近我們的縣份,方圓幾百裏都沒得中等學校,許多小學生都因此而失了學,大家覺得為了邊區學生失學痛苦,才有輔仁中學的產生。在這段很長的時間中,又建石橋四座,盤了點田,修了金山寺的堰。凡此種種,我沒有給人民派過一文錢一顆糧,例年冬天培修各處道路,由我領導,老百姓出力,至於需用石工處由我私人付價,也不曾叫任何人負擔過什麼。
關於我生產建設的事情已經說的不少了,其次是自衛隊的事情和槍支問題,好像撇開了點,又從此開始說起。那年縣長王孟周叫我成立獨立自衛大人,我任大隊長,李叔敏任大隊附“副兼第一中隊長,即將本鄉第一、二、三保編為第一中隊,四、五、六保編為第二中隊,由趙益三率帶,第七保編為第三中隊,由羅光華率帶。大隊部有一個傳令班,有手槍六支,步槍四枝,每中隊編製一百零四名,步槍七十餘枝,手槍四枝,七九彈四千陸百多發。編製後,即按有事則為士為卒,無事則為農為商之旨解散回家,此外就無別的任務,隻是每年進城檢閱一次,往返耗用,由我私人供給,人民也未負擔,亦未實現練。原有輕機槍二挺,係偽新九師賣的,後十四軍過境殘餘匪軍由胡天明介紹,賣給我了輕機槍二枝,另外又同趙子後(又名趙子厚—編者)黔買重機槍二枝,不久被甘肅第八行政區專員孫振邦用壓迫手段強行索去,此人所盡知,決不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