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輯:文化的傳承 22.光明磊落:往往是對現實法則的挑戰
“光明磊落”有兩個出處:《晉書·右勒載記下》:“大丈夫行事,當礌(磊)落落,如日月皎然。”宋·朱熹《朱子語類》卷七十四:“譬如人光明磊落底便是好人,昏昧迷暗底便不是好人。”意思是胸懷坦白,正大光明。
“光明磊落”這個詞的意思就是自己做了什麼事兒都不怕人家看見,有時候碰巧別人沒看見,自己也會如實說出來,對錯任由人評說。敢做敢當這種性情和品質,就是光明磊落。
可是,放眼現實,我們發現真正能夠做到“光明磊落的人並不是很多。”
這是因為,“光明磊落”是需要承擔風險,付出代價的。比如,人們總希望自己在別人眼中是完美的,而這並不現實。可有人偏偏想要追求這不現實的完美,那麼他必然盡全力掩飾自己的缺點和錯誤,一切問題,一切缺點都推給別人;他必然有無數隱私,包括過去的也包括現在的,包括真實的過失也包括他想象的不妥,凡是他認為有可能破壞自己完美形象的,他都隱藏。這樣的人,他可能光明磊落嗎?不可能。在他看來,光明磊落的代價太大,那代價就是他一直崇尚的完美無缺。殊不知,他本來就不是完美的,掩藏,隻能更加遠離坦蕩。用我早已聽熟的那句話說:這無非是用第二個缺點來掩飾原本的缺點而已。
如此說來,光明磊落反而不是高尚品質了。事實也正是如此,現在已經成為人們日常話題的恐怖活動就是個很好的注釋。當某次恐怖襲擊發生後,某個恐怖組織會表示對此事負責。這種行為令人佩服,覺得這些人真是大丈夫,真君子,光明磊落,敢作敢當—-—簡直都有些瀟灑了。但是,恐怖行為並沒有因這種“光明磊落”而得到絲毫的同情,更不用說讚賞了。這說明不但光明磊落的行為正在快速地減少,而且光明磊落也不再能夠贏得人們的尊重,從而為自己的行為增加一些積極的評價。恐怖分子敢作敢當雖然算得上一種光明磊落,但反而會遭致更猛烈的打擊——因為這種敢作敢當完全被看作是對正義和公理的肆意挑戰和侮辱。如果恐怖分子矢口否認,大家反而覺得他們畢竟還是有所忌憚的。
不幸的是,光明磊落往往就是對現實法則的挑戰。一個普通員工在公司大會上公開站出來指責總經理經營管理方麵的失誤,這算得上光明磊落了,也會贏得一部分人的讚賞和尊重。但這種行為是公司法則所禁止的,尤其會受到“總經理法則”的強烈反彈——一個普通員工怎麼能夠在公開場合指責公司一把手呢?光明磊落換來的就是被炒了魷魚,這跟譚嗣同的下場是同樣的性質。
光明磊落的人少了,說明現在的人變聰明,變靈活,變機動了。這是事實,但是社會的發展並不總是以犧牲道德做為代價的,我們不能以偏蓋全,做人還是要光明磊落一些。有的時候可能真要遭受一些挫折或受到一些誤解,但日久見人心,真正能做到光明磊落的人,最終還是會得到生活給予的豐厚的回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