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打敗仗有“走”、“弛”、“陷”、“崩”、“亂”、“北”六種情況。這六種情況的發生,不是由於天然的災害,而是將帥自身的過錯。在勢均力敵的情況下,以一擊十而導致失敗的,叫做“走”。士卒強悍,將吏懦弱而造成敗北的,叫做“弛”。將帥強悍,士卒懦弱而潰敗的,叫做“陷”。偏將怨忿不服從指揮,遇到敵人憤然擅自出戰,主將又不了解他們的能力,因而失敗的,叫做“崩”。將帥懦弱缺乏威嚴,訓練教育沒有章法,官兵關係混亂緊張,列兵布陣雜亂無常,因此而致敗的,叫做“亂”。將帥不能正確判斷敵情,以少擊眾,以弱擊強,作戰又沒有精銳先鋒部隊,因而落敗的,叫做“北”。以上六種情況,均是導致失敗的原因。這是將帥的重大責任之所在,是不可不認真考察研究的。
地形是用兵打仗的輔助條件,正確判斷敵情,積極掌握主動,考察地形險厄,計算道路遠近,這些都是賢能的將領必須掌握的方法。懂得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能夠勝利,不了解這些道理去指揮作戰的必定失敗。所以,根據戰爭規律進行分析,有著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不打,堅持去打也是可以的;根據戰爭規律進行分析,沒有必勝把握的,即使國君主張一定要打,不打也是可以的。進不謀求戰勝的名聲,退不回避違命的罪責,隻求保全百姓,符合國君利益,這樣的將帥,是國家的寶貴財富。
對待士卒就像對待嬰兒一樣,那麼士卒就可以同他共赴患難;對待士卒就像對待愛子一樣,那麼士卒就可以跟他同生共死。如果對士卒厚待而不能使用,溺愛而不能教育,違法而不能懲治,那就如同嬌慣了的子女一樣,是不可以用來同敵作戰的。
隻了解自己的部隊可以打,而不了解敵人不可以打,取勝的可能隻有一半;隻了解敵人可以打,而不了解自己的部隊不可以打,取勝的可能隻有一半;既知道敵人可以打,也知道自己的部隊能夠打,但是不了解地形不利於作戰,取勝的可能性仍然隻有一半。所以,懂得用兵的人,他行動起來不會迷惑,他的作戰措施變化無窮,而不致困窘。所以說,了解對方,了解自己,爭取勝利也就不會有危險。懂得天時,懂得地利,勝利也就可以永無窮盡了。
[原典講解]
在《孫子兵法·地形篇》中,孫子把軍隊作戰時的地形分為六類,即通形、掛形、支形、隘形、險形、遠形。他還就這六種不同地形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何搶占有利地形,或變不利為有利地形,或雙方均處於有利地形或不利地形的情況下,將帥應怎樣指揮作戰。他認為:首先將領應當掌握地形,根據不同的地形采取不同的行動方針,確定基本的作戰原則。第二,孫子還提出軍隊有“走”、“弛”、“陷”、“崩”、“亂”、“北”這六種必敗的情況。
他通過對這六種必敗情況的綜合分析,提出了軍隊的將領在指揮作戰時應避免以一擊十、兵強將弱、將強兵弱、擅自出戰、治軍無法、以小擊大等被動、盲動的行為。這是每一位將領應當加以認真考察研究的問題。
第三,孫子論述了將領與士兵之間的關係,認為關懷士兵又不能溺愛、寬厚又不能放縱。應嚴格要求,愛兵如子,才能與之共赴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