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必死,可殺也:必,堅持、固執之意。句言堅持死拚,則有被殺的危險。②必生,可虜也:言將帥若一味貪生,則不免淪為戰俘。③忿速,可侮也:忿、憤怒、忿滿。速、快捷、迅速,這裏指急躁、偏激。句言將帥如果急躁易怒,遇敵輕進,就有中敵人輕侮之計的危險。④廉潔,可辱也:將帥如果過於潔身清廉,自矜名節,就有受辱的危險。⑤愛民,可煩也:將帥如果溺於愛民,不審度利害,不知從全局把握問題,就易為敵所乘,有被動煩勞的危險。⑥覆軍殺將:使軍隊覆滅,將帥被殺。覆,覆滅、傾覆。覆、殺均為使動用法。⑦必以五危:必,一定,肯定。以,由,因的意思。五危,指上述“必死”、“必生”等五事。言“覆軍殺將”都是由這五種危險引起的,不可不充分注意。
[譯文]
孫子說:大凡用兵的法則是:將帥接受國君的命令,征集民眾、組織軍隊,出征時在沼澤連綿的“圮地”上不可駐紮,在多國交界的“衢地”上應結交鄰國,在“絕地”上不要停留,遇上“圍地”要巧設奇謀,陷入“死地”要殊死戰鬥。有的道路不要去通行,有的敵軍不要攻打,有的城邑不要攻取,有的地方不要爭奪,國君有的命令不要執行。所以將帥如果能夠精通各種機變的利弊,就是懂得用兵了。將帥如果不能精通各種機變的利弊,那麼即使了解地形,也不能夠得到地形之利。指揮軍隊而不知道各種機變的方法,那麼即便知道“五利”,也是不能充分發揮軍隊的戰鬥力的。
所以,聰明的將帥考慮問題,必須充分兼顧到利害的兩個方麵。在不利的情況下要看到有利的條件,事情便可順利進行;在順利情況下要看到不利的因素,禍患就能預先排除。
要用各國諸侯最厭惡的事情去傷害它,迫使它屈服;要用各國諸侯感到危險的事情去困擾它,迫使它聽從我們的驅使;要用小利去引誘各國諸侯,迫使它被動奔走。
用兵的法則是,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來,而要依靠自己做好了充分的準備;不要寄希望於敵人不進攻,而要依靠自己擁有使敵人無法進攻的力量。
將帥有五種重大的險情:隻知道死拚蠻幹,就可能被誘殺;隻顧貪生活命,就可能被俘虜;急躁易怒,就可能中敵人輕侮的奸計;一味廉潔好名,就可能入敵人汙辱的圈套;不分情況“愛民”,就可能導致煩勞而不得安寧。以上五點,是將帥的過錯,也是用兵的災難。使軍隊遭到覆滅,將帥被敵擒殺,都一定是由這五種危險引起的,這不可不予以充分的重視。
[原典講解]
在《孫子兵法·九變》中,孫子提出了用兵的“九變之術”,九變,無窮的機變。孫子認為將帥隻有根據各種特殊的情況和臨時發生的種種變化,臨機應變,采取適當的措施,方能善於利用地形,得人之用。本篇第一部分,孫子論述的是用兵打仗的一般原則,這就是要通曉並掌握各種機變,妥當地加以解決。其中“君命有所不受”一條,強調了作為軍事行動主導的將帥的獨立性。在外征戰的將官,會麵臨許多難以想象的不確定變局,必須因時製宜,因地製宜,對於不妥的君王之命是可以不完全接受並執行的。他們應當有獨立做出軍事決策的權力。在這一部分中,孫子提出了在九種不同地形下怎樣隨機處理用兵作戰的問題(本篇中隻談到五種地形)。
其次,本篇中還認為善於用兵的將領,對於有利的一麵和有害的一麵都應該綜合考慮,隻有這樣,才能消除禍患。但是,作為將官,將麵臨五種危險,即“必死可殺”、“必生可虜”、“忿速可侮”、“廉潔可辱”、“愛民可煩”。對於這五種危險,應當時刻加以提防。所有這些認識,都是在總結戰爭實踐的基礎上產生的,有十分重要的軍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