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活用胡雪岩 第二十四章一諾值千金——真不二價,重在雙贏(1 / 3)

下篇活用胡雪岩 第二十四章一諾值千金——真不二價,重在雙贏

做事情一定要講原則,如果違背了做事的原則,你有可能會一時受益,但最終的結果隻能是害人又害己。胡雪岩就深諳這其中的利害關係,他“絕不拿燙手的錢”,更重視承諾,這是他“一生要做本分生意”的自我約束,也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

不輕許承諾,一諾就要值千金

如果承諾不能兌現,就會失去對他人的影響力。更為痛楚的是,下次你說的話,做的事,即便是真心實意踏踏實實做下來的,別人也會在心裏給你打個折扣。

胡雪岩深知許諾對於別人的重要性,這種重要性在於別人對他產生的期望。如果承諾不能兌現,他人就會對自己失望,自己也就自然失去了影響力。最為痛楚的是,下次你說的話,做的事,即便是真心實意踏踏實實做下來的,別人也會在心裏給你打個折扣,發個疑問,這種不被人相信的痛苦確實難以忍受。

胡雪岩曾經有過一個承諾二十多年後才兌現的事情:

那時胡雪岩用信和錢莊的外債,收回後資助王有齡去京中捐官。這等於是斷了自己杭州的生路,於是,他去投靠上海一位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試圖在上海謀條路子,同時也兼學生意。

剛到上海,卻發現這位朋友已經由於家鄉有緊急事情,回到浙江紹興去了,別人告訴他不會等很久,這位朋友就會回來的。於是胡雪岩找了一家小客棧住了下來,這家小客棧就是“老同和”,誰知這一等就等了十天,人沒等到,盤纏用光了,隻好在小客棧裏苦熬日子,囊中無錢,一籌莫展,隻好閉門不出。

但客棧錢好欠,飯卻不能不吃。他每天都在“老同和”吃飯,先是一盤白肉,一碗大血湯,再要一樣素菜。後來減掉白肉,一湯一素菜,再後來大血湯變成黃豆湯,最後連個黃豆湯也吃不起了,買兩個餅,弄碗白開水就算一頓飯。

這種日子過個有七八天,實在過不下去了,頭暈眼花,倒還在其次,心中慌得很,那種滋味真不是人受的,好像馬上就要大禍臨頭。於是這天發個狠,拿一件夾線長袍子當掉後,頭一件事就是到“老同和”去“殺饞蟲”,但仍舊是白肉、大血湯和一樣素菜。

吃飽後付賬,回到客棧,忽然發現當票弄丟了,這樣以後即使有錢也贖不回來了。胡雪岩當時倒並未如何在意,丟了就丟了,到以後有錢做件新的也一樣,但第二天,卻有人將當掉的那件長袍子送到了胡雪岩的住處。一打聽,胡雪岩非常感動。

原來當時老板的女兒阿彩,由於在前堂招待客人,天天見胡雪岩來吃飯,是大血湯和白肉,後來隻有大血湯,再後來變成黃豆湯,這天忽然發現和原來一樣,但身上卻變成了“短打”。後來胡雪岩付賬時,將長袍當票掉在地上,晚上打烊時被店裏夥計阿利發現,送交賬台阿彩。阿彩於是悄悄將長袍贖了出來,關照阿利送回。

胡雪岩了解到事情經過,便托阿利給阿彩帶了句話:代我謝謝你們阿彩,她替我墊的錢,以後會加利奉還。從此也就沒有再見阿彩的麵。

在以後的二十多年中,胡雪岩也曾想起要還款,但不便對人說明緣故,辦得不遂。此後想起來,不是時間不對就是辰光不對,這件事情就這樣擱下了,直到胡雪岩的生意瀕臨危險,胡雪岩到上海與古應春商量辦法,正事談完到夜市逛逛。偶然中,胡雪岩踏進了“老同和”的門。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真是物換星移轉頭空,阿彩,這位當初站賬台招待客人的姑娘家,如今已成“老同和”的老板娘,平時再也不會出來侍奉客人了。

當年的夥計阿利是現在老同和的老板,他入贅,成了阿彩的丈夫,膝下一子一女,當時阿利阿彩正準備將“老同和”翻造,因主要修馬路,老同和房子前麵要削掉一半,平房改建成樓房。若要造得好一點,將老同和後麵的一塊地皮買下來,方方正正成格局,要用到一千五百兩銀子。蓋成之後,老店新開,重起爐灶這筆本錢也要一千五百兩銀子。

夫妻倆正為此發愁,胡雪岩問明了情況,決定一定要好好為這事上幫一把。按著他的性格,原想幫阿利“老店新開”,弄得轟動一下,但想一下當時自己的處境,自嘲地搖一搖頭,最後叫古應春帶三千兩銀子的彙票給阿利,再叫古應春去跟阿彩談一番,告訴她事情的前因後果。一路做下來,胡雪岩和古應春二人都覺舒暢,胸懷不禁為之一寬。

正因為有當時的許諾,胡雪岩始終未敢忘記這件事,終於碰上一次兌現諾言的機會,胡雪岩大報特報,將一樁陳年小事引起的承諾實現得漂漂亮亮。要麼就不做承諾,承諾一旦做出,則必須竭力兌現。

胡雪岩的做法不僅僅適用於商業領域。在任何情況下,如果你已經許下諾言,那不論發生什麼事情,你都不能反悔。假如你已經做出了某個承諾,而你卻言而無償,最終將導致糟糕的局麵。

《鬱離子》一書中有如下一則故事:

濟陽某商人過河船沉遇險,他拚命呼救,漁人劃船相救。商人許諾:“你如救我,我付你一百兩金子。”漁人把商人救到岸上,商人隻給了漁人八十兩金子,漁人責商人言而無信,商人反責漁人貪婪。漁人無言走了。後來,這商人又乘船遇險,再次遇上漁人。前次救商人的漁人對旁人說:“他就是那個言而無信的人。”眾漁人停船不救,最後商人淹死在河中。

這就是輕諾寡信或言而無信的後果。

遵從內在規矩,突顯人格魅力

規矩是做事的原則,也是做人的底線。一個照規矩辦事的人,凡事總能為他人著想。別人得利,自己也沒有什麼壞處,便落得皆大歡喜。

胡雪岩做事特別強調“一定要照規矩來”,這也是其能紅極一時的法寶!

比如與古應春、尤五、鬱四等人合作做蠶絲銷“洋莊”賺了十八萬兩銀子,但這賺頭隻不過是賬麵上的“虛好看”,生意過程之中的各項費用除開,加上必要的各處打點,與尤五、古應春等生意合夥人分過紅利之後,這筆賺頭不僅分文不剩,甚至還有一萬多銀子的“倒賬”。雖然既是合作夥伴又是朋友的古應春自己主動要求不要這份紅利,但胡雪岩即使自己分文不剩也仍然該分的照樣分,因為既是合作夥伴,紅利就必須均沾,這也是照規矩來。

還有,胡雪岩的生意開始於太平天國起義由盛到衰的時期,但他絕不和太平軍做生意,這是他確定的一條絕不逾越的大原則。太平軍攻下杭州之後,也曾邀他回杭州幫助善後,他的生意根基在杭州,而且當時他的老母妻女也都陷在杭州,以一般生意人的眼光,既可照顧自己的生意,又可保護老母妻女,何樂不為?但胡雪岩仍然堅持不去。因為無論如何當時天下仍然是大清的天下,在太平軍的領地做生意違反朝廷王法。

大凡“守矩”,無非都是遵從某種規則或律令。由於這種規則或律令的要求和限製,我們才決定止步不前,或接受某種自己不願接受的事實。而這些規則和律令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外在的;一類則是內在的。前者是別人為自己訂立的,後者是自己為自己訂立的。古人們之所以要強調“守矩”多半是出於對外在規則和律令的服從和懼怕。在現代社會中,真正的“守矩”則不隻如此,它更是一種自我立法、自我約束之下的“克製自己”,遵從的是自己內心的道德律令,是真正地由衷地出於一種自我本身的需要。內在的守矩不像傳統社會那樣,是一種自我犧牲、是殉道或是一種所謂的忠誠,它是一種自我認可的準則,是自我實現的方式,唯有遵從內在的規則,人才是可信的,可共事的。

杜絕後患,人和為貴

一個明智的生意人必須懂得,要在商場上站穩腳跟,不僅要有天時、地利,還必須結下人緣。

金錢具有誘惑力,許多人被金錢鏽蝕了靈魂。胡雪岩是如何看待金錢的呢?這與胡雪岩的賺錢觀念有直接關係。胡雪岩認為,賺錢其實就是與人打交道的事情,需要人氣,如果不能舍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盡取不義之財,那麼是不可能做好事的。而他本人就是一個極能為別人著想的人。

當年,王有齡因籌解漕米有功,很快由海運局坐辦改升署理湖州府。當時官場有不成文的規矩,一方官員和地方士紳逢年節都必須給主官備送“節敬”。王有齡改升署理湖州府正在端午前,他如能趕在五月初一上任,五月初五必有一筆不菲的“節敬”好拿。拿這筆錢於情於理實在也無大礙。但胡雪岩認為不可。他的理由有兩條:一,“節敬”隻此一份,前任已署理好些日子,該當他得,為他著想,不能去搶了他的好處;二,往深一層說,搶別人的好處必定得罪對方,結下怨恨。“銅錢銀子用得完,得罪一個人要想補救就不容易了。”

胡雪岩有一句名言,叫做生意人要學會“前半夜想想自己,後半夜想想別人”。按我們的理解,這裏的“想想別人”,也就是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想想別人的難處,想想別人和自己一樣的辛苦,也是和自己一樣為了賺自己該賺的那份銀子。這樣會避免犯錯誤,避免因貪了不義之財而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說到底,想別人其實也是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