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活學曾國藩 第三章做事講原則——心有規矩,自成方圓(2 / 3)

清廷采納了曾國藩的建議,將長沙協副將清德革職查辦,塔齊布補缺。這次事件的發生無疑是矛盾不斷加深、激化的結果。在他看來,長沙非久留之地,不如一走了之。於是,曾國藩將湘勇帶出長沙,並將根據地設在衡陽,欲以此處為立足點,發展湘軍。

鹹豐四年(1854年)十二月,為保江西安穩,湘軍主力移駐江西。

作戰期間,如果沒有軍餉,部隊將無法生存。湘軍保衛江西,軍餉由江西提供,合情合理。然而,江西巡撫陳啟邁拒不合作,反對提供軍餉給駐紮本省的湘軍。陳啟邁與曾國藩是同鄉還是同榜進士,後在翰林院與曾國藩同事。二人淵源如此深厚,陳啟邁應盡力幫忙才對。然而,此人並不念及舊情,盡管曾國藩派軍力保其管轄省穩定,他也不想出力幫忙。陳啟邁的做法的確不通人情,不合事理。

當時,曾國藩僅以兵部侍郎的身份領兵作戰,並不能幹預江西行政,軍餉成了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此時,湘軍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駐守,防範太平軍,可見湘軍在當時對清政府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儼然成了清廷支柱。如果曾國藩此時向清廷提出要求,隻要不過分,清廷豈有回絕之理?曾國藩本想與陳啟邁商議,盡快解決軍餉問題,可誰知陳啟邁不識大體,竟公然與曾國藩唱起了對台戲。

曾國藩已屢屢讓步,而目前形勢又如此緊張,不由憤慨。他立即撰寫一折,向清廷陳述陳啟邁罪狀,請清廷懲之。清政府為了安撫曾國藩,對陳啟邁及其心腹進行了嚴厲的處置。

當忍耐隻是權宜之計,並非長久之選的時候,就是該有脾氣的時候。“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做事情一貫沉默是不可取的,魄力也是成事必備的一種素質。

不妒不求,以耐心應萬事

處事不煩,不急不躁,頭腦清醒才能常保安寧。

耐煩是一種境界,唯有不焦躁者能夠做到;不忮不求是一種處世觀點,唯有無欲者可以做到。正因為無欲,才有心平氣和、與世無爭的態度。

生活中難免遇到很麻煩的事情,做官也是一樣,必須要處理很多麻煩事。有的人處理一件麻煩事可以,處理兩件麻煩事也還能行,但遇到三件或三件以上的麻煩事就承受不住了。有的人處理別人的麻煩事還可以,一旦自己遇到麻煩就受不了了。麻煩就要以耐得住相對付。

俗話說,無官一身輕。當官之所以會有煩惱,就是因為麻煩事往往一件跟著一件,推也推不脫,躲也躲不掉,難得清靜,難得自在,難得瀟灑。所以做官第一件事就是訓練自己處事不煩、不急不躁的心態。頭腦清醒才能保持安靜,保持安靜才能穩住部下,穩住部下才能服眾,服眾才能做出有效的指揮,才可能獲得成功。不然的話隻會使事態的發展更加混亂。

曾國藩對“居官以耐煩為第一要義”有更深一層的理解,他以為做官如此,帶兵亦然。他認為耐煩的好處就是從容平靜,從容平靜方能產生智慧,方可處變不驚,才能安穩如山。

一次,曾國藩率部追擊撚軍。一天夜晚,撚軍突然來襲,湘軍護衛僅千餘人,驚懼不已。幕府文書錢應溥急忙向曾國藩獻計說:“現已半夜,力戰肯定不行,突圍恐怕危險重重。但若我按兵不動,佯為不知,彼必生疑,或許不戰自退。”曾國藩於是高臥不起,錢應溥也鎮靜若常。守護曾國藩的衛兵見主帥若無其事,於是也都平靜下來,恢複常態。撚軍見狀,果然懷疑曾國藩布有伏兵,徘徊不定,不敢冒進,最終匆匆撤去。

曾國藩還曾經說,吳竹如教誨他說“耐”,其意是要讓我在急躁浮泛的心情中鎮靜下來,達到虛靜的境界,以漸漸地向“耐”靠近。可見,耐心的求教於人和受教都是值得後世學習的。

曾國藩曾在《批管帶義字營吳主簿國佐稟》中說:“本部堂常常用‘平實’二字來告誡自己。想來這一次必能虛心求善,謀劃周全以後再去打,不會是像以前那樣草率從事了。官階有尊卑,閱曆有深淺,這位主簿一概置諸不問,本來是個生手,但自充是熟手,沒有學問自誇有學問,誌向很高但不去實踐,氣虛幾乎是不能審,讓他去辦平常事情都不行,更何況於打惡仗那樣的危險呢?”

耐性是一種看起來平實無華,實際上意味深遠的特性。它與學問、誌向都有關係。

世人所說的豪傑人士,基本是抱著濟世之才,矢誌不渝,利祿不能動搖他的心,艱難危險也不能使他失去士氣。曾國藩的部下大多是血性忠義人士,個性爽直卻都不免氣躁,所缺少的正是一個“耐”字。為此,曾國藩告誡眾人,人要自強,但首先應該耐得住日積月累的磨煉。又如:“凡是做一件事,無論艱險還是平易,都必須埋頭去做。掘井隻要不停地去挖,終究有一天會出水的……如果觀望猶豫,半途而廢,不僅對於用兵一無所成,就是幹別的事也會因自己停止而完不成。”這裏說的是人應當有耐心。

為了去掉好勝好名的私念,曾國藩常用“不妒不求”作為治心的重要內容。他說:“我這一輩子粗讀儒家經典,看見聖賢教人修身,千言萬語中最重要的是‘不妒不求’。所謂‘怠惰的人自己不能修養,忌妒人的人又怕別人有修養’的人就屬於這一類。求,就是貪利貪名,懷實懷惠。所謂‘沒得到的時候想著得到,已經得到了又怕失掉’的人就屬於這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