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開源占先機——不拘一格,因勢取利 第二十堂課站直別趴下,輸了還能賺(3 / 3)

思路決定出路

麵對新的問題和困難要有靈活的思路,不受原來規矩的局限,要有衡量利弊輕重的過程才能使難題得到巧妙的解決,達到各方麵都滿意的結果。

三百六十行,行行有規矩。按照規矩辦事是理所應當的事,但規矩是經驗的反映,是人在不斷探索中得到的共識。所以相對於墨守成規而言,新的探索是更有意義的事情。隻要這種探索是合理的、是對人有益的,是能解救危機的。

做生意必須手腕活絡,不可固守成法。胡雪岩幫助王有齡解決運送漕米時采用的就地買米的辦法,就是打破常規,推陳出新的典型例子。

漕運,就是將在江南稻米之鄉征收的稻米由運河運往京城,以供應宮廷用度及京官的俸祿。因為這些稻米都由運河北運,故而稱為漕米。漕運水路南起杭州,北抵京師,全程兩千多裏。依照定例,漕船必須至遲於每年二月底開行,啟運太遲就會影響下一年的漕運。漕米征收是各地州縣的公事,征多征少也有定例,但漕運積弊已久,主管漕米征收、解運的人都可以從中得到好處,漕糧一事實際上已經成為各層官吏盤剝小民百姓的“黑”路。

按當時的做法,朝廷征收的數量按戶口攤派,一般情況下不得增減,而朝廷也不負擔運輸費用。這樣,漕運的耗費,各路人員的好處,自然也都出在小民頭上。征收漕米時,各地州縣往往將運輸費用、想得的好處加征在老百姓應交的數量之上,這也就是所謂“浮收”。“浮收”額度至少在規定額度的一半上下,也就是本來隻需交納一石的,卻要交納至少一石五鬥。正是因為有了這“一半的能上能下”才有了各層官吏的利益均沾。

王有齡坐上浙江海運局坐辦的位置,一上任就遇到運送漕米的公事。隻是浙江的情況卻有自己的特殊性。浙江上年鬧旱災,錢糧征收不起來,且運河淤積嚴重,河道水淺,旱季甚至斷流,沒有辦法行船,因此浙江漕米直至九月還沒有啟運。同時,浙江負責運送漕米的前任藩司椿壽與撫台黃宗漢素有恩怨,被黃宗漢抓住漕米沒能按時解運的問題狠整了一道,以致自殺身亡。到王有齡做海運局坐辦時,漕米由河運改海運,也就是由浙江運到上海,再由上海用沙船運往京城。現任藩司不想管漕運的事,便以改海運為由將這檔子事全部推給了王有齡。

漕米是上交朝廷的“公糧”,每年都必須按時足額運到京城,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哪裏的官員就沒好日子過,所以,看來不大的事情卻關係到官場的前途,甚至身家性命。因此,王有齡自然不敢怠慢。而江浙因為漕米欠賬太多,再加上由於河運改了海運等於是奪了漕幫的飯碗因此不願出力而導致運力不足。漕幫與官府就形成了魚死網破的局麵,你不讓我吃飯我就讓你丟官。

王有齡請胡雪岩幫忙,胡雪岩巧思妙計就化險為夷。胡雪岩認為朝廷要米,看的是結果,並不管你的米是哪裏來的,各地的米也沒有太大的差別,因此隻要能按時在上海將漕米交兌足額,也就算完成了任務。既然如此,浙江可以在上海買米交兌,差多少就買多少,這樣省去了漕運的麻煩,問題也就解決了。

但凡不合常規的事情都要更加小心為事才好。這個妙計之中就有幾個必須要注意的環節,胡雪岩也一一闡明,還幫其分析了利弊。

第一要能得到撫台認可。買米抵漕糧是違反朝廷規製的,認真計較起來也是罪行一樁。但此時的府台與王有齡是一根繩上的螞蚱,利益攸關,要是沒有按期交足米糧也是一起倒黴。所以應該問題不大。

第二要說動浙江藩司挪用現銀做買米之用。這也是不按規矩辦事的,甚至可以說是擅作主張,玩忽職守了,不過俗話說:“官大一級壓死人”,隻要撫台同意,做下屬的藩司也不能怎樣。

第三要能在上海找到一家大糧商,肯墊出一批漕米補出買米不足的差數,等浙江新漕運到後再歸墊。雖然說一般商家是不願意做先賣出後買進的生意的,違反規則不說漕米的成色也不好沒有盈利的空間,但隻要有現銀貼補差價,自己不吃虧,給官家幫忙要眼光放長遠些以後生意保護也方便些,所以總的說來還是可以的。

胡雪岩的三點提醒很重要,也很能解決問題,能夠按時足額交兌漕米,能為浙撫台分憂,為王有齡在權場鋪了路,一舉多得,唯一不太完美的就是要花上幾萬銀子以保事情順利進行。不過與沒完成任務被朝廷治罪相比這點銀子花的太值了。

嚴格說來,就地買米,解決麻煩並不是通常意義的做生意,但從這裏我們卻看出來胡雪岩遇事思路開闊、頭腦靈活能隨機應變的本事。在他的觀念裏,與其幹著急不如新事新辦。既然浙江的困難是特殊的,那就要拿出特殊的應對辦法。光在原來的思路上發愁是沒有用的,情勢不同還可以有新的運作方式。

由此可見,麵對新的問題和困難要有靈活的思路,不受原來規矩的局限,要有衡量利弊輕重的過程才能使難題得到巧妙的解決,達到各方麵都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