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仍然沒接受那張銀行卡。
目送林豐駕車離去,就在我轉身即將走進公司的一瞬間,一輛摩托車從路邊飛弛而過,騎車的是一名男子,盡管他戴著頭盔,但我一眼認出來了,竟然是他!
我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伸手攔住一輛出租車,跟司機報了地址——
新華北路洪全摩托車修理行。
新的案子還是來了。
5月10日淩晨5點45分,永和西路一間民宅突然起火,幸好救火及時,未殃及附近的樓房,但失火的民宅已燒得麵目全非。
警方在屋內發現一具被燒焦的男性屍體。
經證實,死者是S市九州傳媒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莫冬海。
死者的腹部有兩處刀傷,證實凶器就是案發現場發現的一把匕首,但因木柄被燒毀,故找不到有用線索;死者身上沒有發現熱作用呼吸道綜合症——如果死者死前吸入熱空氣、火焰、煙霧或者碳微粒,就會造成呼吸道黏膜燒傷,產生熱作用呼吸道綜合症現象——也就是說,死者是被殺後,才被人燒屍。
法醫從死者嘴裏找到一片指甲,正是這片指甲鎖定了疑犯——張靜風。
指甲和指紋一樣,上麵的紋是獨一無二的。
警方遂以故意殺人罪將張靜風逮捕歸案。
張靜風起初不認罪,但當警方拿出指甲時,張靜風頓時啞口無言,終於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
5月9日下午5點,張靜風約莫冬海見麵,莫冬海推說沒時間,直到5月10日淩晨3點才致電張靜風,地點由莫冬海選的。經調查,那間民宅是莫冬海5月1日為叔叔、嬸嬸買下的二手房,正在裝修。
半個月前,張靜風以當年校園暴力事件向莫冬海勒索一百萬元。
以莫冬海現在的身份與地位,決不希望當年的惡事公諸於世,而且張靜風身患絕症,便打算勒索一百萬元留給家人。莫冬海當即答應了,但是讓張靜風給他半個月時間籌錢。
約定期限將至,張靜風備好匕首、汽油,打算拿到錢便殺死莫冬海,然後毀屍滅跡。“約定地點是他挑選的,為了保險起見,隻有燒毀現場才能保證燒毀一切證據。”懷有如此想法,張靜風不擔心現場會留下自己的痕跡,甚至悠閑地剪起指甲。
不過莫冬海最終還是沒給他一百萬元,一分錢也沒給。
張靜風暴怒之下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殺死了莫冬海。可是他萬萬料不到,莫冬海趁他不注意時,將其中一片指甲塞進嘴裏。
他懊悔不已,本來已猜到莫冬海必耍花樣,隻怪自己太大意了。
之後,張靜風如實交代了前幾宗命案均是他一手策劃的。
因為他恨甄佑宏等人,他要報複。
十年來,他將這份仇恨深埋在心底。
十年來,他時刻關注他們的一舉一動,甚至跟他們成為朋友,目的就是等待時機。
直到今年3月底,當他獲知丁偉回國,即準備實施他的殺人計劃。
4月1日下午4點15分,他守在丁偉樓下的巷子口,趁周圍沒人便啟動摩托車迎麵撞向丁偉,隨後逃逸。丁偉沒有當場死亡,而是在走到足球場外圍時倒地身亡,這在張靜風的意料之外。不過死在哪兒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丁偉死了。
接下來是陳永明,張靜風故意報給陳永明一個冷門股,甚至當著陳永明的麵投入十萬元,讓其深信那個股會猛漲。
交代甄佑宏的案子時,張靜風顯得非常平靜。他以交易髒車為由將甄佑宏約到一個地下室,凶器是一隻錘子。至於為什麼將屍體搬到銀河國際大廈會議廳,並塗滿紅色油漆穿進將軍石像的劍裏,為什麼綁上假炸彈,又為什麼偷屍體,張靜風聲稱無特殊原因,權因自己是個將死之人,於是想臨死前玩點刺激。偷屍體的方法跟羅天推測的一樣,他事先潛藏江中。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做給莫冬海看的,因為校園暴力團夥的成員陸續遭遇不測,莫冬海必定心慌,他想看莫冬海的恐懼。而甄佑宏是暴力團夥的老大,他最恨的就是甄佑宏,所以最後將他大卸八塊。甄佑宏的左腎,張靜風承認是在殺死甄佑宏以後取下的,但是跟鄒玉清移植腎髒毫無幹係,他並不認識鄒玉清,腎髒賣給黑市,也許是黑市轉手賣給鄒玉清。既然賣給黑市,為什麼不取走兩個腎,張靜風不置可否地聳著肩,“沒有為什麼,我隨手取走一個腎,你們不說的話我還不知道是左腎還是右腎。”
對於路小曼的案子,張靜風的交代如下。
經過多年的觀察與交往,他對路小曼的生活情況了如指掌,知道路小曼夫妻感情不好。當他獲知方原向路小曼提出離婚,便將那本《如何謀殺你的丈夫》送給路小曼,他已經想好了,如果方原不殺路小曼,他就自己動手。至於借方原之手殺死路小曼的原因,張靜風毫不掩飾地說了,因為4月1日他開車撞向丁偉的那一幕被方原拍到了,並將照片登在《潮流》的“城市焦點”。照片上的身影些許模糊,但張靜風害怕遲早被警方查出來,於是全城收購《潮流》雜誌。他不曉得方原是否認出肇事者就是他,以防萬一,他設計出一個將方原和路小曼同時除掉的完美計劃。
聽羅天說到這裏,我恍然大悟道:“難怪那本雜誌S市買不到,原來是張靜風收購的。可惜他算錯了,因為就算收購S市所有的《潮流》雜誌,其他省份的呢?紙是包不住火的,他的罪行終有一天會暴露。”緊接著,我又皺起眉頭,張靜風說跟他們是朋友?不對呀,他跟路小曼絕非朋友。在華斯比的診室門口,路小曼與其擦肩而過,就像不曾相識似的。據我所知,《如何謀殺你的丈夫》是朋友送給路小曼的,假如是張靜風送的,路小曼不可能認不出他。
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的心髒劇烈抽搐著,一個大膽的念頭自腦海中撲閃而過。
也不對,如果張靜風的認罪有隱情,他不可能對整個犯罪過程了如指掌。
“案子終於破了,張靜風會怎麼判?他的癌症已經到了末期。”
很意外地,羅天說道:“盡管張靜風交代得合情合理,我們也確認了甄佑宏案件的第一凶案現場,但是……我總覺得還有什麼東西被忽略了,甚至強烈感覺到,我們正在朝著案情相反的方向走。”
“你的意思是……”
“我隻是懷疑矛盾所在。”
話音未落,羅天的眼睛陡然一亮,站起身箭步奔了出去。
我木訥地愣在原地。
羅天想到了什麼?還是發現了什麼?
半晌,我從包裏拿出《潮流》雜誌,翻到“城市焦點”,一行醒目的標題霎時間映入我的眼簾——70碼飆車族何時休?
講述的是4月1日下午4點15分,S市驚現70碼飆車族,撞倒路人逃之夭夭。本文作者方原無意間目睹整個過程,氣憤填膺地質問這種飆車族何時才能杜絕。專題附帶一張黑白照片,拍攝的是案發現場,背景像是某個巷子,四周無人,一名白衣男子側臥在地欲起身,巷子的盡頭是一個模糊的摩托車背影。
方原在最後寫道:幸好被撞的男子沒有受傷,很快地站了起來,否則天網恢恢,肇事者必定逃脫不了法律的追究。
我認認真真地看著那張照片,尚可依稀辨認出白衣男子是丁偉,但摩托車背影太模糊了。
是張靜風嗎?
我忍不住把雜誌湊近眼前。
就在這時,我的電話響了。
——尤美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