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描寫的是垂拱四年(688)狄仁傑奉命南下江南巡察,焚毀大批淫祠時的一次經曆,因此故事說此事發生在高宗時是不對的,應在武則天時期。當時狄仁傑的官職是江南巡撫大使,而不是監察禦史,地位比監察禦史高得多。《廣異記》的撰者戴孚是科舉出身,對本朝製度和曆史不會不熟悉,他之所以仍然這樣記述,是因為這不過是奇聞異事,並非信史,不必著意加以糾正。
還有一則故事說:
唐代州西十餘裏,有大槐,震雷所擊,中裂數丈,雷公夾於樹間,吼如霆震。時狄仁傑為都督,賓從往觀,欲至其所,眾皆披靡,無敢進者。仁傑單騎勁進勁進,迫而問之迫。乃雲:“樹有乖龍,所由令我逐之,落勢不堪,為樹所夾。若相救者,當厚報德。”仁傑命鋸匠破樹,方得出。其後吉凶先報命。
代州,治今山西代縣。查狄仁傑生平,並未見到他在這裏任都督的記載,大約因為他是河東(山西)人,又以不畏鬼神而著稱於世,故當時的人們遂將這個故事加在了他的頭上。風雨雷電之神都是我國古代人民最崇拜的自然神,唐人也不例外,但他們對雷公(神)似乎更為青睞,也更加敬畏,除了他的自然屬性外,唐人認為雷公嫉惡如仇,富有正義感,能夠懲戒惡人或不孝之人,這些品格都是人們敬畏雷公的根本原因。因而在唐代小說中有大量的雷公擊斃惡人、奸人的故事,對於跋扈的藩鎮也不放過,《宣室誌》就記載了平盧節度使李師道謀圖不軌,興建宮室,被雷震擊傾圮,“了無遺燼”,李師道最終難逃誅戮而死的命運的故事。由於當時人賦予了雷公這些品格,所以雷公在人們看來自然是正義之神,是所謂正神、好神。這樣的神遇難需要有人去救,那麼什麼樣的人能夠充任這個角色?奸佞之人顯然不行,必須是為人剛正、嫉惡如仇、具有和雷公相似品格且有較高的聲譽的人,這樣才能和雷公這樣的正義之神般配。又由於雷公性格剛烈,為人們所敬畏,所以承擔這個角色者又必須膽略過人,不畏神靈,狄仁傑正好具有這兩個條件,所以故事的創製者便選中了他。從這一點可以看到古代的人們在創造文化過程中的心理活動狀況,同時也可以看出狄仁傑在唐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以及人們對他的敬仰之情。
唐人呂道生的《定命錄》記載了狄仁傑的一則故事,宿命論色彩頗為濃厚,為了全麵地反映狄仁傑在唐代傳奇中的形象,還是將其全文錄之如下:
唐狄仁傑之貶也,路經汴州,欲留半日醫疾,開封縣令霍獻可追逐當日出界。狄公甚銜之。及回為宰相,霍已為郎中,狄欲中傷之而未果。則天命擇禦史中丞,凡兩度承旨,皆忘。後則天又問之,狄公卒對卒對,無以應命,惟記得霍獻可,遂奏之,恩製除禦史中丞。後狄公謂霍曰:“某初恨公,今卻薦公,乃知命也,豈由於人耶?”
霍獻可與狄仁傑結怨,完全是出於政治原因。狄仁傑為官剛正,不與武氏諸王為伍,深為諸武所忌,霍獻可投靠武承嗣,自然對狄仁傑不會客氣。長壽元年(692)狄仁傑受酷吏陷害,從宰相位上被貶為彭澤縣令,當時霍獻可已任禦史,受武承嗣指使上殿叩首苦爭,要求一定將狄仁傑處死,沒有得逞。所以兩人關係如同水火,且霍獻可為人鄙劣,生性殘暴,是武則天時期的著名酷吏之一,殺人無數,這樣的人狄仁傑如何會推薦他任要職?何況禦史中丞是執法之官,權任頗重,狄仁傑推薦他任此要職,豈非為虎添翼?以狄仁傑的性格寧肯忤旨,也不會做此為正人君子所不齒之事。狄仁傑一生兩次擔任宰相,第一次在天授二年(691),次年被貶,這期間霍獻可任殿中侍禦史。第二次拜相在神功元年(697),這時霍獻可已經是禦史中丞了。故霍獻可任此官與狄仁傑無關,很可能是武承嗣等人從中推薦的結果,《定命錄》的記述並不可信。
宿命論的觀念在中國由來已久,並非產生於唐代,但是在唐代流行更為廣泛。《定命錄》所收故事全都是宣揚這種觀念的,原書共10卷,已佚,後由呂道生輯補為3卷,僅《太平廣記》就收錄該書故事62則,對後世影響不小。《定命錄》宣揚人生曆程中所遇的一切都是命運所注定的,非人力可以改變的,即使像狄仁傑與霍獻可這對政敵,當命中注定霍獻可要當禦史中丞時,狄仁傑盡管高居相位,位高權重,也無法阻止,甚至還要充當促成此事的推薦者。因此,這種觀念的消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對社會和人們的思想都產生了很不好的影響,不利於社會的發展與鼓勵人們奮發向上的精神。
唐代傳奇中關於狄仁傑後世子孫活動情況的記述,見之於康駢的《劇談錄》,篇幅較長,情節曲折、生動,是一篇難得的佳作,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