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心智是一切財富的源頭 9.羈鎖於物欲,覺吾生之可哀
【原文】羈鎖於物欲,覺吾生之可哀;夷猶於性真,覺吾生之可樂。知其可哀,則塵情立破;知其可樂,則聖境自臻。
【注釋】羈鎖:束縛。夷猶:留連,猶豫遲疑不前。
【大意】人的身心如果被物欲所束縛,就會覺得生命可悲;人如果能悠閑自得地陶冶性情,便會覺得人生有了很多樂趣。意識到追求物欲的悲哀,庸俗的欲念就會立即消失;能夠體會到人生的快樂,則聖潔的境界自然到來。
知道“羈鎖於物欲”的可哀,當然會馬上消除自己的物欲。倘若認為“羈鎖於物欲”並不可哀,那又該如何呢?物欲是個複雜的事物,既有生理的層麵,又有心理的層麵,而且究竟什麼樣的物欲,以及達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羈鎖”,就更是難以確定。
因此,我們大可不必因物欲而覺得“生之可哀”。隻要不超越法律和道德,那麼,物欲就應該是合適的,而合適的物欲並不會妨礙我們陶冶性情。關鍵是要做到“欲而不貪”,凡事一貪,麻煩就來了。
在亞洲,有一種捉猴子的陷阱,人們把椰子挖空,然後用繩子綁起來,綁在樹上或固定在地上,椰子上留了一個小洞,洞裏放了一些食物,洞口大小恰好隻能讓猴子空著手伸進去,而無法握著拳頭伸出來。猴子聞香而來,將自己的手伸進去抓食物,理所當然地,緊握的拳頭便縮不出洞口,當獵人來時,猴子驚慌失措,更是逃不掉。
其實,沒有任何人捉住猴子不放,是猴子被自己的執著所俘虜。隻需將手中的食物放開,就能夠把手縮回來,可是猴子卻做不到。
我們人也一樣,心中的貪欲使我們拿得起卻放不下,內心的欲望與執著,使我們一直受縛。其實,我們唯一要做的,隻是在欲望麵前適當地張開我們的雙手,放下無謂的執著,就能逍遙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