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國民黨在台北召開“十三大”。這次會議是在蔣氏父子為代表的強人政治結束、台灣社會政治經濟處於轉型時期、兩岸關係正在緩和的形勢下召開的。會議推選李登輝為國民黨主席,從而正式形成了以李登輝為核心的國民黨新領導體製,表明國民黨的高層權力結構已由蔣家為中心、個人專製的統治模式轉變為一人牽頭、聯合掌權、集體決策的統治模式。這對國民黨具有階段性蛻變的意義,標誌國民黨已進入一個新的曆史演變時期。但由於國民黨麵臨的諸多問題並未根本解決,因而“十三大”隻是完成了轉型時期政治權力的初步組合。“十三大”後,國民黨內外圍繞權力再分配的鬥爭日趨激烈。
1990年初,在台島內,以國民黨為首的各派政治勢力,尤其是國民黨主流派(以李登輝、宋楚瑜為代表)和非主流派(以蔣緯國、林洋港為代表)圍繞“總統”、“副總統”選舉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在2月初召開的國民黨十三屆臨時中央全會上,兩派的鬥爭達到白熱化程度。經過一場和激烈的角逐,在3月21日的“國代”一屆八次會議上,李登輝以668票中的641票讚成的絕對優勢,“當選”為第八屆“總統”,李元簇為“副總統”。
李登輝上台後,台灣麵臨著許多新的問題,包括國民黨如何應付黨外勢力其中主要是民進黨的挑戰。
1986年9月28日,黨外勢力(包括“公政會”、“編聯會”、“黨外選舉後援會”等)衝破國民黨的重重阻力,正式在台北成立反對黨—“民主進步黨”。11月10日,該黨召開了第一次黨員代表大會,通過了黨綱、黨章,選舉江鵬堅為中央常務執行委員會主席。民進黨成立時有黨員1340人。該黨的基本綱領是:“政治上主張民主自由,實行政黨政治,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建立民主自由的法政秩序,保障人權,司法獨立,政黨平等自由,軍隊國家化;經濟上主張穩定發展,機會均等,反對壟斷,尊重私有財產,公平分配社會成果,共享社會資源;文化教育上反對政治幹預,重視本土意識,吸收西方文化;在台灣的前途上,主張住民自決,聲稱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以自由、普遍、公正而平等的方式共同決定,任何政府或政府的聯合都沒有決定台灣歸屬的權力;對外關係上,主張台灣應恢複和發展國際關係,重返聯合國,以更彈性更積極的做法處理目前台灣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秦如彬編:《台灣的“總統”是誰?》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1992年11月版,第227頁。】
1987年,台灣開放黨禁,一時間台灣政壇上出現了一股蔚為壯觀的組黨潮流。輿論界驚呼:“黨來了!”到1989年4月,經“內政部”正式核準的政黨有13個;至1991年11月,注冊政黨竟多達68個【陳紅民:《台灣政壇風雲》,江蘇文藝出版社1991年版,第181頁。】。這些政黨都力圖在有限的政治空間裏擴張自己的領地,但結果與它們的設想相距甚遠。在1989年底的選舉中,國民黨得票率為60%,民進黨為30%,其他黨派和,無黨派為10%。台灣政治在近期內還會保持這種一黨優勢、兩黨競爭、多黨參與的構架。國民黨雖丟失部分選票,但尚能控製局勢;民進黨雖努力由在野黨變成執政黨,但一時還難圓其夢;眾多的小黨派在這多元化的社會中還將繼續存在。
處在轉型期的台灣政治,諸多方麵尚未走上正軌,反常現象層出不窮。如在“立法院”、“國民大會”上,尚處於少數地位的民進黨指責國民黨在會議表決時實行“多數暴力”,並宣稱要“以暴對暴”,於是竟上演了“連本武打戲”,成為世人的笑柄。
麵對反對黨的不斷挑戰,國民黨通過“革新”保持自己的地位。1991年通過修改“憲法”,確定“總統”、“省市縣長”一律民選,“中央民意機構”實行定期改選。這意味著台灣上層政治體製已走出了封閉和保守,開始邁向開放和流動。1993年8月,國民黨召開“十四大”,李登輝繼續當選為中央主席。但國民黨內“主流派”與“非主流派”的分歧有所發展,“國民黨台灣化”和“台灣政權台灣化”的步伐在不斷加快。
四、台灣的社會結構和社會性質
國民黨退台之初,台灣仍是一個典型的傳統農業社會。經過40年的發展,到80年代中後期,台灣已成為具有中等發展水平的現代工業社會。1952年,農業生產淨值占台灣生產總值的35.2%,工業隻占17.9%;農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的74.4%,工業隻占9.3%。1985年,農業在台灣生產總值中的比重下降到6%,而工業產值的比重則上升到52.2%;農業就業人數隻占總就業人數的17.5%,工業就業人數升至41.6%,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變化,台灣經濟快速增長。從1952年到1986年的35年間,台灣國民生產總值由16.6億美元增加到740.8億美元,增長了44.6倍,在亞洲僅次於日本。台灣人均生產總值也由1952年的205.5美元增長到1986年的3748美元。台灣的儲蓄率,20世紀50年代隻占國民收入的5%,60年代上升到15%,1971年為25%,1986年則高達37.5%,躍居世界第一【翁成受:《台灣經濟發展三階段》,《台灣的昨天和今天》,新華出版社1988年版。】。
關於台灣的社會性質,可從以下四方麵來分析:
1.台灣公營企業不再是官僚資本主義性質。蔣介石敗退台灣後,公營資本企業仍然存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台灣公營資本的規模不大,到1954年,公營工商企業總計有190多家,產值24億美元。1976年底,台灣公營企業已增至1008家,資產總值為422億美元。這些公營企業資產,其中少量是接受敵產和大陸轉移而來的,有55億美元是美國經濟援助和外國貸款,而主要來源是靠公營資本自身積累的。它分布在各個行業,主要投放在製造業和服務行業而不是投機事業。在公營資本發展的同時,民間私人資本也得到發展。據1981年的資料,資產在3億元新台幣以上的私人集團企業計有100餘家,資產總值達158億美元。因此,從台灣地區公營資本的屬性來看,它不是官僚資本主義性質,而是公營資本主義性質。
2.封建主義基本消滅。經過土地改革,在台灣農村占統治地位的是自耕農。到1977年,自耕農已由1948年的18.1萬戶增加到71.5萬戶,占農戶總數的81.9%。其中“大農”(每戶占有3公頃以上的耕地)占自耕農總戶數的2.3%,“中農”(每戶占有0.5~3公頃的耕地)占自耕農的53.5%,“小農”(每戶耕地在0.5公頃以下)占自耕農的44.2%。隻有“大農”經營規模比較大,雇工(其性質不是封建主義而是資本主義的剝削關係)較多,相當於富農。因此,在台灣農村,盡管封建主義勢力仍有殘餘存在,但從總的社會經濟來看,台灣的封建主義已基本消滅。
3.外資並沒有控製台灣的經濟命脈。台灣的外資主要來自美國的私人資本。從1952年到1983年的32年間,美國私人資本輸入台灣的金額累計達11.5億美元,主要投資於電子工業等。盡管美國私人資本還暗中操縱台灣的私人資本。但是台灣
地區有關“國民”經濟命脈的關鍵行業如鐵路、交通、郵電、銀行、鋼鐵、造船、“國防”工業以及煙酒專賣等一直都在公營資本的控製之下。因此,外資並沒有控製台灣的經濟命脈。
4.政治上台灣當局也沒有完全屈服於外國勢力。盡管美國政府對台灣當局長期以來有極大的影響,但台灣當局並沒有完全屈從於美國的勢力,尤其在蔣氏父子當政的40年中,台灣當局一貫堅決反對“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等企圖分裂中國的任何圖謀。中美建交後,美國對台灣當局的政治影響進一步減弱。
根據以上四個方麵對台灣經濟政治情況的分析,台灣的社會性質既不是殖民地,也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而是資本主義社會。
五、台灣的教育科技和文學藝術
1.教育
國民黨退台後,當檢討在大陸失敗的原因時,蔣介石曾說:“教育的失敗,是造成此次全麵失敗的主因。”【蔣介石:《政府遷台後之教育》,轉引自台灣《中華民國第三次教育年鑒》,台北正中書局1957年版,第6頁。】為了維持和鞏固在台灣的統治,國民黨當局認為要整頓教育,必須強化對學校教育的控製。20世紀50年代初,台灣教育當局製定了“民族主義的倫理教育、民權主義的民主教育、民生主義的科學教育”的三民主義教育方針。為貫徹這一教育方針,1950年6月,台灣“教育部”頒發了《戡亂建國教育實施綱要》,作為台灣教育工作的準繩。隨後,又根據這一《綱要》陸續頒布了一係列教育法令、法規和方案,指導和推動教育工作。台灣當局還采取措施,加強對整個教育事業的控製。其中包括:①修訂課程標準,簡化教學科目,刪減重複教材,實行教科書編審製度。②繼續實行訓育製度,擴大訓育範圍(除智育外,德育、體育、群育皆屬訓育之列),設立各級訓育機構(訓育委員會、訓導處),將訓育製度貫穿在小學到大學的整個學校教育之中。③實行的學生軍訓製度,規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必須實行大規模和長時間軍事教育,將“軍訓”作為一門課程,列入教學計劃,以學校為軍營,把學生當士兵,加強管理與控製。
為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台灣當局重視發展師範教育。1955年9月,台灣“教育部”頒布了《提高國民學校師資素質實施方案》和《提高中等學校師資素質實施方案》,作為改進師範教育和提高中小學師資素質的依據。1958年,又公布了《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企圖通過對中小學教師的資格審查,改善中小學教師的素質。同時還頒布《師範學校學生訓練標準》,加強師範學生的思想、道德和專業訓練。從1959年起,規定師範應屆畢業生必須統考國語、國文、教育概論和教育心理學4門課程,借以加強師範學校的教育專業水訓練,提高台灣的師資水平。
20世紀到60年代中後期,台灣的教育事業獲得了迅速發展。1967年,台灣學齡兒童的入學率已達到97.5%以上,公私立中學已達458所,比日據時期增加了10倍以上。從1968年開始,台灣正式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到1975年,國民小學的升學率已達90%以上,從而實現了普及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目標【汪知亭:《台灣教育史新編》,台灣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371頁。】。隨後,台灣當局改初中為國民中學,將其納入國民教育範圍。為適應國民中學升學人數增加的需要,台灣高級中學和高級職業中學發展很快。台灣的職業教育從1971年開始,采取“階梯式教學”,【所謂“階梯式教學”是指學生在校學習的3年中,第一年為基礎教學,第二年為專業教學,第三年則在校外經學校認可的工商企業機構中,以實習的方式進行專職教學。】避免了以往職業教育偏重理論的缺陷,注重培養學生的基本技能。
台灣的高等教育,在20世紀50年代以前規模很小,僅有國立大學一所,省立學院3所,學生隻有5300多人。50年代,台灣當局開始著手整頓高等教育,采取“複校”、“升格”等辦法,籌建了一批高等院校。從1956年開始,台灣實行高中畢業會考暨專科以上學校入學聯合考試(“大專聯考”),每年一次,分理工、文教、農政三組進行。台灣的大專院校還普遍成立“夜間部”,主要招收在職青年,旨在推廣成人高等教育。進入70年代後,台灣高等教育規模迅速擴大。到1980年,台灣共有大專院校104所,其中大學16所,獨立學院11所,高等專科學校77所;學生總數達34.3萬人,其中專科18.3萬人,本科15萬人、碩士生5000餘人,博士生500餘人,整個高校學生人數占總台灣總人口的1.8%【郭為藩:《中華民國開國七十年來的教育》,台灣廣文書局1981年版,第2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