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3.自動自發地工作
工作需要熱情和行動,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奮,工作需要一種積極主動、自動自發的精神。隻有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工作,我們才可能獲得工作所給予的更多的獎賞。
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天在匆忙中去上班、下班,到了固定的日子去領自己的薪水,高興一番或者抱怨一番之後,仍然再匆忙地去上班、下班……他們幾乎從未認真考慮過關於工作本身的問題:工作是什麼?工作又是為什麼?就是這樣,很多人隻是被動地應付工作,為了工作而工作,他們不可能在工作中投入自己全部的熱情和智慧。他們隻是在機械地完成任務,而不是去創造性地、自動自發地工作。我們沒有想到,我們固然是踩著時間的尾巴準時上下班的,可是,我們的工作很可能是死氣沉沉的、被動的。當我們的工作依然被無意識所支配的時候,很難說我們對工作的熱情、智慧、信仰、創造力被最大限度地激發出來了,也很難說我們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我們隻不過是在“過工作”或“混工作”而已!
哈伯德說:“工作是一個包含了諸多智慧、熱情、信仰、想像和創造力的詞彙。”卓有成效和積極主動的人,他們總是在工作中付出雙倍甚至更多的智慧、熱情、信仰、想像和創造力,而失敗者和消極被動的人,卻將這些深深地埋藏起來,他們有的隻是逃避、指責和抱怨。顯然,成功者與失敗者對待工作的態度是截然相反的,這也恰恰是為什麼前者是成功者而後者淪為失敗者的原因所在。
工作首先是一個態度問題,是一種發自肺腑的愛,一種對工作的真愛。工作需要熱情和行動,工作需要努力和勤奮,工作需要一種積極主動、自動自發的精神。隻有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工作,我們才可能獲得工作所給予的更多的獎賞。
老板心裏很清楚,那些每天早出晚歸的人不一定是認真工作的人,那些每天忙忙碌碌的人不一定是優秀地完成了工作的人,那些每天按時打卡、準時出現在辦公室的人不一定是盡職盡責的人。
對很多人來說,每天的工作可能是一種負擔、一種不得不完成的任務,我們並沒有做到工作所要求的那麼多、那麼好。對每一個企業和老板而言,他們需要的決不是那種僅僅遵守紀律、循規蹈矩,卻缺乏熱情和責任感,不夠積極主動、自動自發的員工。
工作就是自動自發,工作就是付出努力。正是為了成就什麼或獲得什麼,我們才專注於什麼,並在那個方麵付出精力。從這個本質的方麵說,工作不是我們為了謀生才去做的事,而是超越了工作主體自身的職能而又必須要去做的事!
成功取決於態度,取決於自動自發的主動態度。所謂的主動,指的是隨時準備把握機會,展現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現,以及擁有“為了完成任務,必要時不惜打破常規”的智慧和判斷力。知道自己工作的意義和責任,並永遠保持一種自動自發的工作態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那些成就大業之人和凡事得過且過之人的最根本區別。明白了這個道理,並以這樣的眼光來重新審視我們的工作,工作就不再成為一種負擔,即使是最平凡的工作也會變得意義非凡。
在各種各樣的工作中,當我們發現那些需要做的事情,哪怕並不是分內的事的時候,也就意味著我們發現了超越他人的機會。因為在自動自發地工作的背後,需要你付出的是比別人多得多的智慧、熱情、責任、想像和創造力。而且這也正是促使你成為一個優秀的職員、管理者、老板所迫切尋找的那種人的精神動力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