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好也是抱著學習的態度來的,對於林彩的建議,他予以認可,表示三月份會過來一趟,到時候林總別嫌我煩就好了。
泡了一下午,晚上又在周邊的土菜館吃了一頓飯,鄭好問林彩:“你龍蝦養得這麼好,金台那邊應該能消化很多吧?”
鄭好是在探林彩的銷路。
“做女人的,也不想辛辛苦苦賺太多的錢,其實我這個規模,自己賺到手的並不多,我下麵有十幾個工人,每年光是開給他們的工資就要有二十來萬。看到他們的滿足,我自己也覺得高興。”林彩道,“可能你不是太理解,其實這世上有很多東西比金錢要更重要。”
鄭好表示讚同,但讚同歸讚同,無可否認的是,金錢比更多的東西都要重要,所謂站著不覺腰疼,有什麼能力才能說出與能力相匹配的話。
晚上雪更大,走不了,便在酒店住了一夜,西門沒有陪著,而是跟林彩一起住,這也讓鄭好有了喘息之機。
陳可誌打來電話,眉飛色舞,說做通了小英的思想工作,說她媽如果不來,她就來,把個陳可誌高興得不要不要的,連話都說不利索了。
鄭好笑罵他沒出息,這才邁出萬裏長征的第一步,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需努力。
結束了與陳可誌的通話,鄭好沒急著去洗澡,靠著床頭回味林彩的話,她的話未必全對,但仔細咀嚼的話,能夠感覺到通過自己的幫助讓別人開心,所得到滿足感真不是數錢就能夠獲得的,比如幫陳可誌泡妞,那種收獲的喜悅比自己泡妞成功還要滿足。
正這麼胡思亂想著,忽然聽得走廊外麵似乎有人呼叫,鄭好側耳去聽,果然有動靜。
鄭好起身,開門察看,便看到走廊上一個壯年男子正在往屋子裏拉著地上一個躺著的女孩,女孩正大聲叫“救命”,鄭好未經思考,大聲喝道:“住手!”
女孩一見有人出來,叫聲更大,掙紮得也更厲害,那男子甩手一記耳光,將女孩打得金星直冒,向鄭好凶巴巴地道:“不要多管閑事,她是我女朋友,背著我偷人。”
鄭好一聽是這事,頗有些同情這男子,不過看女子便揍成這副模樣,口吻也緩和了下來:“那也不能打人。”
那女孩這時回過神來大叫:“我不是他女朋友,我根本不認識他。”
“你還說。”男子又揚起了手。
鄭好忽然想到一種可能,箭步衝上前,抓住了那男子:“你放開她,不然我報警了。”
男子眼睛一瞪,忽然啊地一聲大叫,原來是那女孩咬了他手腕一口,手不由鬆開,另一隻手卻是從懷裏摸了把匕首出來,比劃著道:“我特麼弄死你。”
一匕紮到,鄭好可不敢跟他硬拚,如果是赤手空拳,對方就是兩個他也不怕,但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更別說更靈活的匕首了,鄭好後撤一步,閃開,那男子陰謀敗露,不求傷人,見鄭好後退,轉身就逃。
鄭好佯追幾步,那男子已經跑下樓梯,這時忽然聽得男子啊地一聲大叫,似乎是摔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