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日光三寸長(一)(1 / 3)

第八章 日光三寸長

姓名:樂樂

城市:四川省成都市

年齡:18

星座:處女

關鍵詞:易怒,潔癖,無安全感

簽名:每個人都嬌豔得像朵花,而我從頭至尾隻是棵不幸運的四葉草。

PART1:自白STORY

很早以前我聽過一首歌,那個年輕的女歌手用哀傷的嗓音唱著:“原來我非不快樂,隻我一人沒發覺。”

好多人都說,這句歌詞太悲傷了,可我覺得這不算最悲傷的,最悲傷的是有一些人,終其一生都沒有快樂過。

我就是這樣的人。

也許我曾經快樂過,那個時候的我,有寵愛我的爸爸,我喜歡的男孩還在我身邊,可是,那樣的日子離我已經很遠了。

自打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就沒感受過和父母一起生活的滋味。我恨他們把我帶到這個世上。既然生了我,為何不給我一個安定的家?

我是跟我爸長大的,我爸從小就灌輸我,以後長大不要對我媽好,說她根本就沒管過我。不怪我爸小氣,他說的都是事實,我媽離開家的時候我還很小,聽說她嫌我爸窮,所以改嫁了。改嫁後的她從來都沒有回來看過我。七歲那年,我從奶奶那裏知道了她住在哪裏,徒步走了一個多小時找到了她的新家,她新家寬敞又漂亮,我局促不安地在客廳等了半個小時,我媽才從房間裏出來,她隻對我說了一句話:“你回去吧,以後不要再來。”

她冷漠的表情永遠定格在我的童年記憶裏。

那以後我就對自己說,我沒有媽,我媽死了。

說起來,我爸對我真的很好。他是個工人,工資很少,差不多存不下來錢,我們父女倆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但隻要多發一點點獎金,他都會給我買好吃的,或者是給我買新衣服。小時候我想要一台電子琴,我爸趁國慶節,跑去超市搬了一星期的貨,硬是給我買回了一台。雖然跟班上的其他同學比,我家裏的條件實在是不咋樣,但是有個愛我的爸爸,我還是挺知足的。

因為家裏窮,我媽走後,我爸一直娶不到老婆。在我小學五年級的時候,終於有個女人肯嫁給他。她是個鄉下人,到城裏來打工的,也沒什麼錢,長得也很一般,眼睛還一隻大一隻小。我覺得她之所以願意嫁給我爸,就是因為看中了我家的房子。我家房子雖然不大,但是地段很好,在市中心,如果拆遷的話,可以拿到很大一筆拆遷費。我很反對我爸再婚,但是我奶奶跟我說,我爸這次要是不結婚,恐怕以後就要單身一輩子。

他倆是閃婚,總之在我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那個女人已經拖著箱子堂而皇之住進了我家。家裏本來就小,平白無故多了個人後,我感覺擠得連呼吸都困難。我怎麼看都覺得她不順眼,她說話大嗓門,穿的衣服劣質又俗氣,沒見識沒文化,總之她就是個粗俗無比的鄉下女人。

以往我忍著一直沒發作,可誰知道她來的第一天就給我下馬威,吃完晚飯非要讓我收拾碗筷,還說什麼女孩一定要學會做家務,將來才嫁得出去。我爸也附她,直接把我推進了廚房。我在廚房裏一邊洗碗一邊流淚,我爸和她在外麵看電視,是趙本山的小品,兩個人笑得快岔氣。

我好像很久沒聽我爸那麼笑過了。可那笑聲讓我害怕、恐慌。我感覺,他變了,不出意外的話,我就要失去他了。

那天晚上,他們早早關了門去睡覺。我家很小,我那個小房間是客廳隔出來的一小塊,隻能放一張小床。小時候我愛做惡夢,所以我爸養成了睡覺從不關門的習慣,我一旦做惡夢,他就會隨時衝過來把我叫醒。

那晚,那扇死死關著的門讓我覺得難過極了,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我跑到門邊,用力地敲門。過了好一會兒,我爸才來打開門,臉色很不自然地問我:“你怎麼了?”

“我怕。”我說,“能不能把門開著?”

“你去睡吧,這麼大了,還怕什麼怕!”說完,他又把門給關上了。

我坐在客廳的地板上,抱著腿大聲哭,沒人理我。我覺得他們一定關在裏麵做什麼肮髒的事,把我整個家都弄得髒極了,我真的受不了這種感覺!最後我忍無可忍地站起身來,順手操起我爸喝水的茶杯,直接扔到了門上。

但門始終沒有再打開。

第二天,我奶奶來跟我談心。她跟我苦口婆心地說了三個小時,但我就是一邊哭一邊喊著“我死都不會答應”,並威脅說如果那個女的不滾出我家,我就吃一大瓶安眠藥一死了之。奶奶實在沒辦法了,隻好拿出一張賣血的單子給我看,告訴我那台電子琴根本不是我爸去超市打工換來的,而是他賣血換來的!奶奶又說什麼我爸爸娶個老婆不容易,我要懂事,我已經長大了,不能這麼任著性子來了。

我哭著撕掉了那張賣血的單子,我真的不知道“懂事”的意思到底是什麼,難道就是接受我爸心中再也沒有我這個事實嗎?我們家的鞋櫃裏塞滿了她的鞋,衣櫃裏全是她的衣服,家裏唯一的一台電視機全放她喜歡的節目,還有我爸的大床、存款統統屬於了她。這個半路殺出來的女人,她憑什麼要奪去我的所有?

懷著這種恨意,盡管我爸多次要求,我也從來沒叫過她一聲媽,不得已要和別人提起她,我也總是用“那個女人”或者“死女人”來代替。但她卻好像很“享受”後媽這個身份,動不動就給我提各種要求,什麼站要有站相啊坐要有坐相啊,什麼吃飯的時候不要敲碗筷啊說話的時候嗓門不要太大啊,她自己都那副德行,憑什麼要求我?!我懶得理她,她念得我實在煩了,就瞪回去一個白眼。

終於我們有了第一次的正麵衝突,那是在我初一的時候。班上定校服,她非要讓我買大兩號的,說什麼我個子長得快。可是校服本來就很難看,大一號也就勉強了,大兩號的穿在身上,真不知道會醜成什麼樣。我不同意,她就在我爸麵前數落我,說我不知道節約,小小年紀就光想著美,還不知道長大了會怎麼樣。我忍不住回嘴說,你又不是我什麼人,我長大後什麼樣關你屁事。

她沒想到我會這麼明目張膽地頂撞她,於是回頭去向我爸求助,我爸對我低聲吼了一句:“你給我閉嘴!”

我偏不,我好不容易逮到機會,當然要繼續損她,我說:“你還好意思批評我,也不看看你自己的鳥樣,不管你怎麼搞,永遠都是個鄉下人!”

我知道,這是她的軟肋。

她果然被我點燃了,跳起腳來罵我說:“你是城裏人就了不起嗎?你別以為老娘稀罕,住在這破鴿子籠裏,有什麼好驕傲的。老娘看不起!”

我也不是省油的燈,朝她吼道:“看不起就滾蛋,不要賴在我家!”

最後我爸一拳錘在桌上,這場爭吵才算告了一個段落。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從此我和她之間差不多是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特別是我爸不在家的時候,我們倆互相對罵的場景,簡直比電視劇還要精彩。我原來以為,這樣吵一吵,她受不了,遲早會離開我們家。誰知道她臉皮比什麼都厚,居然在我家一呆就是五年,而且常常被逼走的人並不是她,而是我。

第一次離家出走也是因為跟她吵架,什麼事記不清楚了,反正我從家裏衝了出去,打算永遠都不回去了,那天下著小雨,我走在成都的街頭,淚水和雨水混在一起,感覺我被這個世界拋棄了,無路可走。

半夜三點的時候,我爸在一家小超市的屋簷下找到了我。他打著雨傘衝到我麵前,著急地拉著我胳膊說:“樂樂,你不要再鬧了,跟爸爸回家好不好?”

“不好!”我衝著他大聲吼,“那個家有她沒我,有我沒她,你自己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