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春天裏的病孩子(1 / 3)

第七章 春天裏的病孩子

姓名:丁丁

城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年齡:18

星座:雙魚

關鍵詞:沉默,善良,受氣包

簽名:我是個孤兒,精神上的孤兒。

PART1:自白

我叫丁丁,是個病孩子。

我知道這個開頭有抄襲之嫌,但我發誓,我說的是實話。

我得的病,叫自虐症。

是的,我常常虐待自己,好幾天不吃飯,餓到頭暈眼花躺在床上等死是常有的事;洗澡的時候,我喜歡用冰涼的水衝自己,把自己折磨到感冒發燒,吃幾粒藥,繼續昏睡也是常有的事;剪指甲,我會故意手一歪,剪到肉,看血慢慢地滲出來,疼得自己臉青麵黑也是常有的事。

小學時候的體育課,同學們喜歡玩人壓人的遊戲,我往往是被壓在最下麵的那一個,壓得氣都喘不過來。感覺自己馬上就要死了的那一刻,我覺得很過癮。

是的,我有病。但我從來都沒有把這些事告訴過任何人,不過真正的原因是我沒有任何人可以告訴。我曾在日記裏寫下這樣的句子:我注定是一個悲劇的女主角。

我的悲劇故事源於小學六年級,那一年我爸媽離婚了,我爸從拿到離婚證的那天起就人間蒸發了。法院把我判給了我媽,我媽把我安置到姥姥家,說她要去外麵打工,帶著我不方便,可是半年之後,我得到了她再婚的消息。

我才知道,原來不是不方便,而是,她不要我了。

我像一塊破抹布一樣被他們扔掉了。

姥姥倒是挺愛我的,但更愛打麻將,每天早上八點準時到麻將館報道,打到晚上十一點才戀戀不舍回家。她癡迷麻將的程度,讓我覺得她肯定死都得死在麻將桌前——最好是在摸了一把混一色大三元之後含笑九泉。

所以,與其說是姥姥照顧我,不如說是我自己照顧自己,小學六年級我就已經學會在空蕩蕩的房間裏自己洗衣做飯,無聊了就對著鏡子和自己說話。

我最喜歡說的話是:丁丁,你是頭笨豬。

或者:丁丁,沒有人要你;丁丁,你好煩哦。

我的初中過得很平淡,平淡到我腦子裏麵沒有任何回憶。庸庸碌碌的三年以拿到畢業證書為結束,畢業鑒定上班主任給我寫的評語是:“你是個善良安靜、善於忍耐、不惹人注意的女孩。你話語不多,容易害羞,希望今後能融入班級集體,與老師同學積極交流。”

班主任說得太含蓄,其實我一早就知道,我有交流障礙。我一直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我已經很習慣一個人了,才不在乎那些所謂的朋友呢。可是進了高中之後,我才發現沉默不語的自己和別人是多麼格格不入。

進高中不久,有個叫奕奕的女生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她坐在我後麵,是個人緣好到爆的人。她和班裏每個人的關係都很好,和每個人都有說不完的話,即使是轉校生,隻要一節課的時間她就能與之成為朋友。我們年級13個班,幾乎每個班裏都有她的朋友。我們上課若忘記帶書會被老師罰,有一次上數學課,因為是臨時調課,很多同學都沒帶書,大家都急得團團轉,結果奕奕打了幾個電話,立刻就從其他班借了十幾本書過來。

大家都崇拜死她了,當然也包括我。我甚至偷偷幻想自己就是她,我做夢都想成為像她那樣的人,所以我經常暗暗注意她,她的穿著打扮,她的文具樣式,甚至她走路的姿勢,我都拚命地模仿。

那年夏天剛到,她就穿了一件淑女屋的碎花連衣裙,露出長長的腿,頭上還帶了條粉紅色的發帶,像極了從安徒生童話裏麵走出來的公主。那天一整天我都在偷偷看她,晚上回到家做作業時,腦子裏想的都是那條裙子,幻想著自己穿上會是什麼樣子。我腦子裏麵每條神經都在喊叫:我想要想要想要!

仿佛隻要我一穿上它,就會變身成奕奕那樣的萬人迷。這個想法一冒出來,就再也沒辦法壓下去。我隻是知道,我想要得到那條裙子,我想要成為一個萬人迷。

那天晚上,趁姥姥在麻將館還沒回來,我像賊一樣溜進她的房間,從衣櫃裏拿出一個鐵盒子,那盒子裏麵有900塊錢,是我的壓歲錢,她說幫我存著。我慌慌張張把錢塞進衣服口袋,第二天一放學,就火速跑到商場找到那條我心儀已久的碎花裙,一條裙子799,不打折,我一咬牙,買了!

第二天,當我穿著這條裙子走進教室的時候,緊張得連呼吸都在顫抖,我害怕別人看見,又害怕別人看不見。我的同桌驚訝地大叫:“這不是奕奕那條裙子嗎?”

她拉著我仔細打量,最後笑著說,“你穿比奕奕好看,你清純,更稱這條裙子!”

我既高興又害羞,低著頭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一天都美滋滋的,感覺自己飄在雲朵上。可誰知我還沒美多久麻煩就來了,同桌的那句話不知怎麼傳到了奕奕耳朵裏,而且版本還變成了“丁丁說,這條裙子她穿比奕奕好看多了”。

奕奕本來就不滿我跟她“撞衫”,再加上這句話,當天放學就帶人把我堵在回家的路上。

“你很囂張嘛,覺得自己美嗎?”

一個不認識的女生拽著我的衣領,挑釁地看著我。她嘴裏還叼著一根煙,我害怕得要發抖。以前我見過一個男生被打,那男生惹到了一位所謂的大哥,一群人追著他打,他滿臉是血,大聲哭喊,可沒有一個人停手。我看著奕奕她們連哭都不敢,隻瑟瑟發抖地低聲求饒。她們一群人圍過來,我被逼退到了牆角。不知道是誰伸手扯了一把我的衣服,接著所有人都上來撕扯我的衣服,我才意識到,原來她們是想扒掉我的衣服!

“嘶”的一聲,衣服領口被撕爛了!胸前敞開大大的一條口子,露出了我白色的內衣。一個女生扯著內衣帶狠狠地一彈,我尖叫起來,我的叫聲讓她們越來越興奮,一群人對我動手動腳,眼看著衣服就要被扯下來了。

就在那一片混亂中,我忽然聽到了一個陌生的聲音,“都停手,別打了,給我個麵子。”

她們愣了一下,當看清楚說話的人後,就真的停下了手。

後來我才知道救我的人叫蔣衛,是我們學校的“大哥大”。

我們學校的人都知道蔣衛,說他臭名昭著也好,赫赫有名也罷,總之他是傳聞中神龍見首不見尾的人物。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救我一個陌生人,也許是那天他心血來潮,想扮演一次英雄,無論如何,他輕描淡寫的一句話,我就得救了。

奕奕一群人一哄而散,臨走時,奕奕丟下惡毒的話:“醜八怪,以為換條裙子就能變美女了,也不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

我蹲在地上不停地哭,蔣衛在一旁抽煙,我不敢站起來,裸露在空氣裏的皮膚讓我覺得羞恥極了。忽然,一件外套披在了我身上,我抬頭一看,是蔣衛。

“明早還我,沒校服我可進不了學校。”他說。

我回到家,小心翼翼地把外套脫下來洗幹淨。第二天,我將它疊得整整齊齊,放進一個好看的袋子裏,拎著它早早來到學校,可是,一直到上課鈴響了,我都沒看到蔣衛。

就這樣,校服在我的課桌裏放了好幾天,我不知道他沒有校服是怎麼進學校的,或者他還有一件吧。欠著別人的東西總是不好,更何況一件男生的校服老放在我的課桌裏也不是個事。一天放學,我拎著那個袋子鼓足勇氣跑到他班級去找他,正巧他從班裏走出來。我低著頭把袋子遞給他,跟他說謝謝。他好像反應了很久才用左手接過去,同時伸出右手重重地打了我的肩膀一下說:“怎麼到現在才來還,想死啊!”

“對,對不起。”我低著頭結結巴巴地說。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可憐樣讓他覺得特爽,他居然笑了。笑完後,他忽然問了我一個很奇怪的問題:“有錢嗎?”

我不知道他要錢幹嗎,但我還是在書包裏掏啊掏,掏出100塊錢來,那是我買裙子剩下的100塊,我本打算用它去買條發帶,但那時我毫不猶豫地把它遞給了蔣衛。

我的想法很簡單,他救過我一次,我給他點錢表示感謝,理所應當。

蔣衛看見錢立刻,眉開眼笑,問我:“哪個班的?”

“高一(3)。”

“叫什麼?”

“丁丁。”

“懂事!”他又重重拍我的肩一下,跑掉了。

從那天起,我和蔣衛就算是認識了。那時候我並未察覺,也是從那天起,我將掉進一個無底深淵。

後來蔣衛時常來找我,但他找我隻有一件事——借錢。

從三十、五十到三百、五百,最後我自己都記不清給過他多少錢了。說是“借錢”,其實隻是一個比較好聽的說法,他從我這兒“借”去的錢從來就沒還過。

蔣衛來找我,還時常會帶著其他人,因此我又認識了很多“大哥”“大姐”,於是,找我借錢的人也越來越多,不單單是蔣衛,甚至我隻見過一麵的“大哥”“大姐”也會找到我,要我借錢給他們。

我心裏很糾結,其實最初我是不太願意的,可每當他們說“丁丁,借我點錢”時,我竟不知該如何拒絕,張嘴努力嚐試著說“不”,可到了嘴邊卻又變成了“好吧”。

我知道有很多人在背後說我傻,說蔣衛隻是利用我,看中的不過是我的錢好騙。我阿Q精神地自我安慰:他對我有恩,滴水之恩都當湧泉相報,更何況通過他,我認識了許多朋友,所以真的沒有誰利用誰。那時,隻要口袋裏有錢,我甚至還暗暗盼望他們向我借,因為那意味著我們的關係更近了一步。

是的是的是的,我太孤獨了,我需要朋友,以前總沒人願意理我,現在我終於發現了一個最簡單有效的方法——給錢。

有了這一招,我不用挖空心思地找話題,我不善於交際,我沒那個天賦,但錢是萬能的,錢會讓他們都離不開我。

老實說,我是有虛榮心的,因為認識了這些高年級的“大哥”“大姐”後,我走在學校裏麵都格外昂首挺胸。有時和同學去小賣部,正好遇上某個“大哥”,他會揮揮手跟我打招呼,說:“嗨,周末有空一起去溜冰場!”

同學們對我既羨慕又嫉妒,我覺得太有麵子了。

為了能更有“麵子”,我賣力地借錢給他們。我媽雖還不跟我生活在一起,但她後來嫁的還算是個有錢人,所以在錢上麵對我還可以。那時候我每個月的生活費是600元,對一個高中生來說,其實已經不少了,但是因為蔣衛經常找我借錢,可想而知這些錢根本不夠用。為此我每天都不吃早餐,放學走路回家,想盡辦法節約錢。我甚至還主動申請住校,為的是我媽每個月多給我一點錢,我雖然姥姥家離學校很近。

不知不覺,我陷入了一個日日為錢奔走的漩渦,總感覺有一個巨大的窟窿等待我的杯水車薪去填補。我每天都在為錢忙碌,拆東牆補西牆,永遠沒有止境。那樣的生活,已經說不清是快樂還是痛苦了。

有一天蔣衛急急忙忙來找我,原來他在校外跟人打架,把人打傷了,對方說要是不給錢就告訴學校。我深知蔣衛劣跡斑斑,如果再被記過一次,就會被開除。

蔣衛拉著我說,丁丁你不能見死不救,一定得幫我!

他說這話的意思當然是不容我拒絕,可我從哪兒給他變出錢來?我絞盡腦汁,最後,想到了剛買的筆記本電腦。

為了這台電腦我纏著我媽要了大半年,最後以“上網查資料學習”為由,才讓我媽同意買,我決定把電腦賣了。

我在QQ簽名上寫了“出售電腦”,沒想到第一個來聯係我的竟然是奕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