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2 / 2)

得也安,不得也安。一切歡樂和苦難,都是有因緣的。人要隨遇而安。"

這個通常沉默寡言的女人每逢這些話題就變得侃侃而談了,這不由使人疑惑她究竟是在和我交談還是與自己的人生對話,因為她的話聽上去確實有點玄機密布,自言自語。

有一天她說:"我給我女兒寫信了,我告訴她我想回老家去住,我不想在這兒叫人這麼伺候著,我想回去工作。我都想過了,不管月月怎麼樣,不管她是窮是富,我都得靠我自己。

我自己能養活自己。我這麼多年陪著她爸爸,拉扯著她,我什麼苦都吃過,什麼窩心的事都受過。我太愛他們了,所以每逢他們有個三長兩短,我就受不了,我頭發都急白了。可現在我想開了,我想開了,無論我的女兒怎麼樣,哪怕她再也不回來了,她再也不管我了,我都會活下去,我會一個人好好地活下去。"

幾乎難以置信這樣冷靜堅強的聲音是出自我麵前這位圍不禁風的瘦小的婦人之口。

後來我和呂月月通電話時,傳達了她母親的這番話。

呂月月哭了,她說她也明顯地感到母親對她原來那種感情上的依賴越來越淡了,母親在寫給她的信中,那種生死相依的掛念和焦灼不安的關切,漸漸被一種平靜而簡短的自述代替。

母親常常給她寫信,但信寫得越來越短,內容大多轉為對自己日常起居的流水賬式的記錄和幾句學佛的心得。特別是最近的一兩封信,呂月月字裏行間也察覺出母親對大都市的這種有閑生活的厭倦。

但母親依然掛念著外孫子,不斷地詢問他的情況,索要他的照片。她甚至向女兒發出要接外孫回東北和她一起生活的懇求。這當然是不現實的。

但是此時的呂月月,卻恰恰萬分思念她的母親,香港雖然繁華,對她卻是一個感情的孤島。我曾經在電話中問她為什麼不索性帶了孩子回來和母親同享天倫,她說這不可能,"人家是不會讓我把孩子帶走的。"而且,她承認:"現在再讓我回大陸回老家去住那種沒有空調的小房子,自己買菜做飯,上街打'麵的',我也不習慣了,也受不了。"

從和她的交談中我知道,她的兒子--潘小偉的這個遺腹子,恰如所料地成了潘氏家族中一個幾個喜歡幾人憂的重要人物。作為潘家今後的一脈單傳,潘老夫人視其為掌上明珠,嗬護備至。作為潘家財產的合法繼承人,又被家裏某些掌權的既得利益者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呂月月對香港看來也漸漸熟能生巧了,她已開始悄悄和律師接觸,並且一步一步地,在潘氏家族的公司事務上滲透。

馬克思所說的人的社會意識取決於人的社會存在,真是一條顛撲不破的永恒真理,我想沒準目月月將來會成為香港的一位什麼人物呢,說不定會成為電影裏描寫的那種黑社會的大姐大呢。

但後來情況並未如我所想地發展,進入冬季之後呂月月再沒有打電話給我,我也有很長時間未去看望她的母親。下第一場雪的那天下午,呂月月的母親突然打電話到我家裏,請我到她的住處去一趟,說有事要告訴我。我沒有猶豫便冒雪趕去了,因為她從未生動給我打過電話,從未生動麻煩過我任何事情,現在突然在這樣惡劣的天氣中請我過去,我預感事關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