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原因,是我們缺乏保存史料的公共機關。從前我們沒有很多的圖書館——公家保存文獻的機關,一旦遇到變亂的時候,許多材料都不免毀去。譬如說,來了一個兵亂,許多公家或私人的傳記材料都會完全毀滅。我舉一件事情來說明這個道理罷。大家知道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美國總統威爾遜是一個偉大的人物,為舉世所公認的偉大領袖。他死了以後,他家屬找人替他作傳,就邀集了許多朋友在家中商量。後來決定請貝克(Baker)替他作傳。貝克考慮後答應了。所需的材料,威爾遜太太答應替他送去;後來由當時的陸軍部長下命令,派七節鐵甲車替威爾遜太太裝傳記材料給貝克。你想,光是威爾遜太太家中所存的材料就可以裝了七輛車!我們中國因為很少有保存這種材料的地方,所以有些時候,隻好將這種材料燒毀了。燒毀之後,不知道毀去多少傳記學者要保留的材料。
以上兩點,隻是部分,說明中國傳記文學所以不發達的原因。還有第三個原因是因為文字的關係。我感覺得中國話是世界上最容易懂的話。但文字的確是困難的。以這樣的文字來記錄活的語言,確有困難。所以傳記文學遂不免吃了大虧。
前邊我介紹的幾部我們文學中的模範傳記,也可以說是我們劃時代的傳記文學。《論語》是一部以活的文字來記錄活的語言的;禪宗和尚的語錄,在文學上也開了一個新的紀元,在傳記文學上開辟了一個新的天地,提倡了一種新的方法。後來中國理學家的語錄,像《朱子語類》和《傳習錄》(王陽明)等等,多是用白話來記錄的。但因為文字的困難,不容易完完全全記錄下活的語言,所以這類的文學,發達得比較慢。這是我們傳記文學不發達的第三個原因。
最後,我想提出兩部我個人認為是中國最近一二百年來最有趣味的傳記。這兩部傳記,雖然不能說可以與世界上那些了不得的傳記相比,但是它在我們中國傳記中,卻是兩部了不得,值得提倡的傳記。
一、《羅壯勇公年譜》(即《羅思舉年譜》);
二、汪輝祖《病榻夢痕錄》及《夢痕餘錄》。
這兩部書,是我多少年來搜求傳記文學得到的。現在先介紹第二部。
汪輝祖,本來是一個紹興師爺。當他十幾歲的時候,就開始跟人家學做幕府。後來慢慢的做到正式幕府。所謂幕府,就是刑名師爺。因為從前沒有法律學校,士子做官的憑科舉進階。而科舉考的是文學,考中的人,又不見得就懂法律,所以做官的人,可以請一個幕府來做法律顧問,以備審問案件的時候的谘詢。汪輝祖從十七歲步入仕途,一直在做幕府工作,直到三十九歲左右才中了進士。他雖然沒有點翰林,但是已經取得了做官的資格,就奉派到湖南做知縣。因為他是做幕府出身的,所以當他奉派到湖南做知縣的時候,他沒有請幕府。就這樣一直做到和他的上司鬧翻了,才罷官回鄉。在家園中又過了幾十年,才與世長辭。他的這部《病榻夢痕錄》與《夢痕餘錄》,寫的就是他做幕府與做官的那些經曆,實在是一部自傳。因為他生在清朝乾嘉時代,受了做官判案的影響,所以他以幕府判案的方法和整理檔案的方法,來整理學問的材料。他所著的那部《史姓韻編》,可以說是中國《二十四史》的第一部人名索引。他講政治的書籍,連《夢痕餘錄》在內,後人編印了出來,名叫《汪龍莊遺書》。這一部書後來成為銷行最廣的“做官教科書”,凡是做知縣的人,都要用到這部書,因為這部書裏頭,盡是關於法律、判案、做官及做幕府的東西。我名為“做官教科書”,是名符其實的。
汪輝祖的自傳,在現代眼光看來,當然嫌它簡略。但是我們如果仔細從頭讀下去,就可以知道這是一部了不得的書。我們讀了以後,不但可以曉得司法製度在當時是怎樣實行的,法律在當時是怎樣用的,還可以從這部自傳中,了解當時的宗教信仰和經濟生活,所以後來我的朋友衛挺生要寫中國經濟史,問我到那裏去找材料,我就以汪輝祖的書告訴他。因為我看了這本書,知道他在每年末了,把這一年中,一塊本洋一柱的換多少錢,二柱、三柱的又換多少錢,穀子麥子每石換多少錢,都記載得很清楚。我當時對本洋的一柱、二柱、三柱等名目,還弄不清楚。衛挺生先生對這本書很感興趣;研究以後向我說:書中所謂一柱、二柱、三柱,就是羅馬字的ⅠⅡⅢ,為西班牙皇帝一世、二世、三世的標記;中國當時不認識這種字,所以就叫它一柱、二柱、三柱。
其次講到當時的宗教信仰。這裏所謂宗教信仰,不是講皇帝找和尚去談禪學,而是說從這本傳記中可以了解當時士大夫所信仰的是什麼。因為汪輝祖曾經替人家做過幕府,審問過人民的訴訟案件;我們看他的自傳,可以知道他是用道德的標準來負起這個嚴格的責任的。他說:他每天早晨起來,總是點一支香念一遍“太上感應篇”,然後再審案。這是繼續不斷,數十年如一日的。“太上感應篇”是專講因果報應的;我們當然不會去相信它。不過還是值得看一看。汪輝祖天天都要念它一遍;這可以代表一個曆史事實,代表他們所謂“生做包龍圖,死做閻羅王”的思想。包龍圖是一個清官;俗傳,他死了以後,就做了第五殿閻羅王。所以他們認為生的時候做官清廉,死了就有做閻羅判官的資格。這原是他的一種理想,也可說是當時一般法律家的一大夢想。由於汪輝祖每天要念“太上感應篇”,所以他到了老年生病發燒發寒的時候,就做起怪夢來,說是有個女人來找他去打官司,為的是汪輝祖曾經因為救了一個人的生命,結果使她沒有得到貞節牌坊,所以告他一狀,說他救生不救死。汪輝祖當時對這個案子雖然很感困難,但也覺得似乎有點對不起那個女子。但是人家既然告了他的狀,他也不得不去對質。對質結果,準他的申訴。這一段寫得很可笑。我講這件事有什麼意思呢?就是我們從這裏可以看出汪輝祖的宗教觀。
其次,講到《羅壯勇公(思舉)年譜》——這也是值得一看的書。羅思舉是貧苦出身的。當滿清嘉慶年間,白蓮教作亂,滿清官兵不夠用了,就用各省的兵。羅思舉就是在這個軍隊中當大兵出身的,後來慢慢晉升,竟做了幾省的提督。因為羅思舉是當兵出身的,所以他寫的自傳,都是用的很老實很淺近的白話。現在,我就舉一兩個例子,來看看他寫的是多麼的誠樸。他說:他當小孩子的時候,曾經做個賊,偷過人家的東西;他的叔父怕他長大也不學好,所以就把他打了一頓,然後再拿去活埋;幸而掩埋的泥土蓋得不多,所以他能夠爬了出來,並跑到軍隊裏頭去當兵。這一點,可以說是寫得很老實的。至於他寫清朝白蓮教的情形,也很可注意。他說白蓮教原不叫白蓮教,而叫“百蓮教”,就是一連十、十連百的一種秘密組織。當時剿“白蓮教”的軍隊,據他說都是一些叫化子軍隊;打起狗來,把狗肉吃了,狗皮就披在身上蔽體。這也是一種赤裸裸的寫法。最後,我還要舉一個例子:我們常常聽到人說,我們是精神文明的國家,我們希望這種人把羅思舉的年譜仔仔細細的一讀。他說,有一天在打仗的時候,送糧的人沒有趕上時間,糧草因此斷絕。他怕影響軍心,於是他就去報告他的長官:“我們糧草斷絕,沒有辦法,可不可以把幾千俘虜殺來吃?”他的長官說:“好。”結果,就把俘虜殺來吃了,留下一些有毛發的部分。第二天,運糧的人仍然沒有到,於是又把昨天丟了的那些有毛發的部分撿起來吃。第三天,糧草才運到。這些都是赤裸裸的寫實。
我過去對中國傳記文學感到很失望;但是偶然得了一些值得看一看的材料,所以特別介紹出來供諸位朋友研究。
(本文為1953年1月12日胡適在台灣省立師範學院的演講,原載
1953年1月13日台北《中央日報》、《公論報》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