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醫院裏逃了出來,卻不知道自己該去哪兒。
以前看小說時,總對主角的“無處容身”嘖嘖稱奇。但現在,我終於親身體會到這種滋味。
我可以到哪裏去?我不想回澳門,楚天一定會先想到老爸老媽那邊的。但是除此之外,我真的想不到有其他地方可去。
我說過,我在外人麵前,是有點孤僻和冷漠的。而此刻我發現,我真的沒有甚麼朋友。
或者,賀允媚有一句是對的。我不能一生都靠楚天過活。那麼,這次就是我學習自己生活的最好時機。
兩個小時後,我留下一封信在公寓,收了些衣物,就抱著一個背包跑去搭火車去了。當然,我不知道“火車站”是甚麼名字以及要走哪一條路。截了架計程車,丟下一句“煩麻去火車站”,司機伯伯就把我載來了。
楚天:
我好累。我從來都討厭戰爭。
自小到大,你都寸步不離的守著我,護著我,不讓我摔傷。但在“情”這條路上,我仍然跌倒了,而且好重。
十七年的感情,我是有點了解你的。你不會讓我走得不明不白,而我不想你為我把賀家弄得雞飛狗跳。
我說過,我不喜歡戰爭。在允明和心怡之間,我不戰而退。這次,我又逃了。賀允媚是個好女孩,好好珍惜。
放心吧,我不會讓自己遇到甚麼。我不會讓爸媽擔心的,他們會收到我的信。
陽明山上的大宅,我會出售。將來我有收入,定必如數歸還。
淨寒留字
到了火車站,我差點就哭了出來。深坑?那裏很多畦地嗎?雙溪?有兩條小溪嗎?新店?是專開新店鋪的城鎮?三峽?台灣也有三峽嗎?鶯歌?有好多鷺鶯吧?淡水?那裏一定沒有鹹水。五峰?是指有五座山嗎?尖石?豈不要被刺死?造橋?那地方可能一天到晚都在建橋。銅鑼?香港倒是有一個“銅鑼灣”。烏日?那裏的太陽是黑色的?大城?很大的嗎?國姓?是不是集天下之姓於一地?魚池?那裏的人都靠養魚為生嗎?太保?不會是專出太保的吧?不會不會……滿州?有滿族人聚居嗎?
再三思量,我還是選了恒春——四季如春。
當我走下火車的那一刻,像是見了鬼似的。
陸嘉華竟站在我麵前!
“你……”
他歎口氣:
“我終於找到你了。”
我任由他伸手拿走我的行李。
“台中那邊怎樣?還有,楚天和賀叔叔他們呢?”
誰知,他竟然笑了出來:
“邵大小姐,這次他們被你耍透了。向楚天出院時,就發現你不見了。趕回公寓,隻看見你留下的信。他是個聰明人,立刻就聯想到賀允媚身上。他跑到賀家質問賀允媚,把她嚇哭了。賀家人完全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後來,才從楚天口中得知整件事的實情。賀允正抓了允明就罵,認定是允明逼走了你。賀允浩比較實際,立即動用所有管道去找你。賀叔叔與賀允正是同一陣線,大歎“家門不幸”,生了允明這個“不孝子”。賀允媚終於肯招供,承認她找過你,並勸你離開。然後,向楚天就開始發了瘋似地去找你。他報警備案,查戶籍資料,任何一個你有可能去的地方都不放過。然而,仍是我最先找到你。因為我記得你曾經說過:“恒春的名字很怪,那兒一定四季如春。”事實上,我是向我老媽借一架直升機飛過來的,已在這裏等了半小時。”
“那……你打算怎樣做?捉我回去?”
他搖頭。
“你是一個自由的生命,沒有人能限製你的行動。你要走,就必定有你的理由,我不會勉強你。但是,如果要讓你獨自一人去自生自滅的話,我是絕對放不下心的。所以,你必須讓我跟著。”
我猶豫了,不知道他會否守信。
“不過……”
“沒有“不過”,也沒有“但是”和“如果”。看你是想被抓回台中或澳門,還是隻被我一人盯著。”
達成共識後,嘉華安排我住在他母親在恒春的別墅,再考慮以後的路。
最後,我決定就在這兒開一個花坊。不必太大,隻要不會餓死就行了。於是,我開始找合適的地和工人。
當初剛來台灣時,楚天曾把一幢位於陽明山仰德大道的大宅轉到我名下,理由是無論將來發生了甚麼,我都不怕沒有依靠。我初時拒絕到底,但結果仍是被逼簽了字。我把大宅賣了,作為花坊的經費。
到今天,我才對嘉華有更深的認識。
他一向是低調的,從不透露自己的背景。每年學校家長開放日一到,他的親人絕對缺席。嘉華推說父母都忙,抽不出時間回澳門。而且他的成績向來名列前矛,所以學校方麵也不太介意了。
原來,他父母早在他十歲時就離婚了。沒有不忠,也沒有吵鬧,就是那種“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的情形。父親出身於書香世家,三代下來的子孫都是教師,律師和醫師,他本身就是一名在英國很有名的律師。而嘉華母親,則是美國東岸華人圈子中一個商界巨子的獨生女。天性剛冷,被親友和父母預言必成為家族事業的掌權人——而她也的確做到了。嘉華父母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結合。十九歲成婚,三十歲離婚。為何要拖到嘉華十歲才分開?因為他們二人認為那時兒子才有獨當一麵的能力。離婚後,二人決定讓兒子自行選擇要住美國還是英國。不過,雙方老一輩可不這麼想。嘉華外公那邊倒沒話說,因為他的確是嚴家唯一的孫子。至於父親的陸家就未免有點為難了。唉,誰教他是陸家的長子嫡孫?陸家上至爺爺奶奶,叔伯姑姑,下至堂,表弟妹都一致認定他是唯一繼承人。
最後,嘉華不勝其煩,決定獨自一人住在澳門。他父母均無異議,雙方父母也就無可奈何了。而後來,嘉華的母親再婚,對方是同等身份,年紀也相配的青年才俊,夫妻生活愉快。奈何這位繼父有見於妻子生繼子時難產,差點丟了小命。所以,他堅決不肯再讓妻子生育,並對嘉華視為已出,疼得跟甚麼似的。可憐嘉華左閃右避,但三個家族都總是找得到他。
早知道,他不是個簡單的角色。果然,他將是兩個財團的繼承人。
這人也實在奇怪。當一切大致妥當後,我本想趕他回台北——他生父的家。但那家夥振振有詞的反駁說,我答應過他的要求。於是,我還有得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