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醫 霾(3 / 3)

相比之下,第三方調解是一種快速處理醫療糾紛的辦法。近年來,一些地方成立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它不是司法機構,也不是仲裁機構,而是獨立第三方機構。運行經費由政府負擔,不向醫患雙方收費。調解人員由具有臨床經驗、法律背景的人士組成,其目標是促進醫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有的機構還組建了醫學專家庫,供患方自由選擇。有了第三方調解,“醫鬧”現象大大減少。從這個意義上說,第三方調解堪稱化解醫患糾紛的“緩衝帶”和“防火牆”。

醫療是一個特殊行業,其顯著特點是信息不對稱。醫患之間發生糾紛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具有公信力的鑒定機構,缺乏快捷高效的維權路徑。如果每一條維權的道路都暢通無阻,都能讓患者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陽光,“醫鬧”自然就會消失。

醫生,請守住道德底線

我國對醫生的監管過於寬鬆,醫生犯了錯、瀆了職,通常隻是給予警告、批評、扣獎金之類的處分,很少有被吊銷行醫執照的,醫德成為“軟約束”,最終導致少數人滑入犯罪泥潭

2013年,陝西醫生賣嬰事件曝光,輿論嘩然。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張某以“嬰兒患有先天性疾病”為由,誘使產婦放棄嬰兒,並乘機把嬰兒倒賣給人販子牟利。涉案醫師張某被吊銷醫師資格,涉事醫院院長等3人被

免職。國家衛計委要求依法嚴懲涉案者,從製度上防範此類案件發生。

一名婦產科醫生,一邊接生,一邊賣嬰,不僅突破了職業道德底線,而且突破了法律的底線,令人難以置信。當前,在醫患矛盾加劇的大背景下,該事件的負麵影響不可低估。醫生賣嬰,對本已脆弱的醫患關係來說,無異於雪上加霜。很多人在震驚和失望之餘,開始質疑整個醫療行業的職業操守。因此,為了守住醫療行業的職業底線,為了維護醫療行業的職業公信力,對涉案人員必須以販賣嬰兒罪進行法律懲處。

盡管這一事件性質惡劣,但仍屬於極端個案。從整個醫療行業來看,賣嬰牟利的事件實屬罕見,並不具備普遍性。我們不必把此事無限放大,認為整個醫療行業都是如此,甚至認為醫生道德集體淪喪。其實,任何一個行業都呈橄欖形,道德聖人和道德敗類是兩個極端,大多數人都處於社會基本道德水準之上。如果因為一次偶然事件就棒殺整個行業,很容易一葉障目。

當然,任何個案的背後,都有值得反思的教訓。在這起事件中,嬰兒之所以能被販賣,與醫院的管理製度混亂密切相關。按照醫療行業規範,新生兒如果有缺陷或疾病,醫院應召集相關科室的醫生進行會診,並將結果告知家屬,由家屬決定是否進一步治療。即便是對有嚴重出生缺陷的嬰兒,醫院也不能隨意處置。然而,在這家醫院,所有的管理製度都形同虛設。一名婦產科醫生,居然可以隨意宣判一名嬰兒的生死,根本不需要第三方驗證,真是一手遮天。這說明,富平這家婦幼保健院的管理混亂已到何等程度!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人命關天,任何一個小疏漏都可能導致大失誤。如果沒有嚴格的管理製度,必然後患無窮。事實上,一家醫院無論大小,都應有規章、有監管、有獎懲,否則不知會給多少人帶來災難。如果有了一個好製度,壞人就無法橫行,做壞事的概率就會大大減少。

這起事件的另一個教訓是,醫德建設不可鬆懈。古人講,醫乃仁術。近年來,很多醫生的價值觀發生扭曲,不少人把“處方權”視為牟利工具,把患者當成“搖錢樹”,拿紅包、吃回扣之風盛行。而一些醫院管理者也認為,一名醫生,隻要醫術過硬就行,醫德問題是個人的事。這是極其錯誤的觀念。據報道,本次涉案醫生張某就是富平縣婦產科的“大腕”,也是當地產科最權威的專家,但她利欲熏心,醫德失守,不僅經常向患者收紅包,還曾因不願搶救失血產婦被撤職停職。這些“汙點”本應記入“醫德檔案”,成為其受聘和晉升的重要參考依據。但是,由於這家醫院的“醫德檔案”流於形式,她仍被提拔為產科副主任。這說明,製度建設必須具有剛性約束。在國外,一名醫生的職業汙點是終身相伴的,如果有嚴重喪失醫德的行為,不僅無法被醫療機構聘用,甚至還會被吊銷執業證書。然而,我國對醫生的監管過於寬鬆,醫生犯了錯、瀆了職,通常隻是給予警告、批評、扣獎金之類的處分,很少有被吊銷行醫執照的,醫德成為“軟約束”,最終導致少數人滑入犯罪泥潭。可見,醫德是行醫之本,一名醫生醫術再高,如果沒有醫德,不僅會給患者帶來痛苦,也會給自己帶來災難。醫療衛生行業應舉一反三,切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讓更多醫生防微杜漸,避免重蹈覆轍。

醫生賣嬰是一個極端事件。但是,醫療衛生行業必須警鍾長鳴,用良好的製度約束不法行為。如果每一位醫務人員都能守住職業道德底線,每一個突破底線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整個行業的道德水準必將大幅提升,醫患關係也就會越來越和諧。

“病不逢時”為哪般

醫保與醫院互相博弈,本是為了維護患者利益。但是,由於我國醫保製度設計的缺陷,患者反而成了“犧牲品”,這就違背了醫保製度的初衷

歲末年終,很多醫保患者反映“住院難”“手術難”。原來,各醫院本年度的醫保限額告罄,於是紛紛采取推諉對策,導致醫保患者到處碰壁,重病住不進院,小病拿不到藥,隻能抱怨“病不逢時”。

近年來,隨著醫療需求的井噴式釋放,醫保基金不堪重負,很多地方推行了醫保總額付費製度,讓醫院承擔超支風險,以確保基金收支平衡。通常來說,醫保部門根據各醫院上年度的門診量和出院人數,按照一定的增長比例,確定醫院本年度的醫保費用總額。如果費用超額,醫院自己消化。

然而,對於醫院來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當醫保額度用盡之後,醫生為了避免“多幹多賠”,隻好“看菜下飯”,多收自費病人,少收醫保病人。於是,醫保患者就被以各種理由拒之門外。

醫保與醫院互相博弈,本是為了維護患者利益。但是,由於我國醫保製度設計的缺陷,患者反而成了“犧牲品”,這就違背了醫保製度的初衷,所謂“神仙打架,小鬼遭殃”。為了讓醫保患者不再受到傷害,必須從醫保支付製度改革入手。

應該說,醫保總額支付製度的出發點是好的,其目的是遏製過快增長的醫療費用,避免醫保“蛋糕”被吃光。但是,任何政策僅有良好的願望是不夠的。如果醫保部門“隻問結果、不問過程”,隻看醫保基金是否超支,不管診療行為是否合理,無疑是一種“懶政”思維。這種做法不僅無法從根本上遏製過度醫療,而且背離了以人為本的理念。

醫保是一根靈敏的“指揮棒”,決定著醫生的診療行為。目前,醫保總額付費製度的最大缺陷是注重“末端治理”,忽視全程監管。這就如同一場音樂會,指揮者隻在序曲和曲終到場,中間部分放任自流,其結果必然是一團混亂。縱觀西方發達國家,醫保部門對醫院實行的是全程監管。在美國的很多醫院裏,醫保機構派駐了大量醫學專業人員,隨時監控醫生的行為,從而有效地製約了醫生的診療行為,最大限度節約了醫保基金。而我國的醫保支付方式主要是按項目付費。無論是藥品還是耗材,隻要在醫保目錄範圍內,醫生都可以“自由裁量”,醫患之間很容易結成利益同盟。在利益驅動下,醫生的過度檢查、小病大治、分解收費等行為屢禁不止。這就是典型的浪費型醫療,即多消耗多

收益、少消耗少收益。

可見,醫保部門應在總額預付費製度的前提下,結合臨床路徑管理,推行按病種付費、按疾病診斷組付費等混合支付方式。隻有把總量控製與過程監管結合起來,才能讓醫療費用支出更合理。同時,要變粗放式管理為精細化管理,實行彈性付費。例如,因次均費用超過定額造成基金支出增加的,超過部分由醫院自行承擔;因次均費用下降使基金支出減少的,減少部分給予醫院獎勵。而這一切的基礎是建立信息共享製度,讓醫療和醫保之間實現雙向信息透明,互相監督製約,避免因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管理漏洞。

改革醫保支付製度還應與調動醫生積極性相結合。一般來說,醫生是醫療控費的消極方,甚至是對抗方。隻有調動醫生主動參與控費的積極性,才能更合理地利用衛生資源。因此,醫保部門應建立一種正向激勵機製,努力尋求

“最大公約數”,讓醫保、醫生和患者的利益趨於一致。例如,建立一種“節約型增收”機製,讓醫生在節約費用中實現增收,而不是在浪費中獲益,這才是醫保控費的根本出路。

醫保支付製度改革是醫改的核心,也是醫改的難點。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醫保支付製度,努力減少醫療浪費,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作用。

“茶水發炎”為何重演

記者的調查方法,既要符合科學規範,也要符合道德規範。以茶代尿的做法,使記者麵臨技術和道德的雙重尷尬

2012年,某電視台記者對石家莊某男科醫院進行暗訪。記者用綠茶替代尿液送檢,隨後醫生稱尿液檢測出了炎症、黴菌和雜菌,記者被診斷出重度腎虛、前列腺炎、附睾炎。可能這家醫院確實存在過度醫療問題,但記者的調查方法引發了質疑。

其實,把茶水冒充尿液來檢驗,並非什麼新“創意”。早在2007年,浙江就有位年輕記者為了“考察”醫德,策劃了“茶水發炎”事件。結果,10家醫院,有6家驗出陽性。誰料到,5年之後,“茶水發炎”事件居然重新上演。

開展輿論監督,揭露醜惡現象,是記者的職責和權利。但是,記者的調查方法,既要符合科學規範,也要符合道德規範。以茶代尿的做法,使記者麵臨技術和道德的雙重尷尬。

從科學規範層麵說,一名患者送去“尿液”標本,醫務人員理所當然視為尿液,而不會懷疑為綠茶;從常識來判斷,假如一個人的尿液變成了茶水、

啤酒、醬油一樣的東西,身體肯定是出問題了。更何況,尿液分析儀是專門為分析尿液設計的,本來就不具備辨別其他液體的功能。由於綠茶裏含有很多不明成分和雜質,儀器很容易判斷為陽性。這就是茶水會驗出“發炎”的原因。既如此,醫生根據檢驗報告得出有炎症的結論,並非沒有道理;如果這樣簡單化地推定醫生過度醫療,顯然缺乏說服力。

從職業倫理角度講,記者用一種不誠實的手段去驗尿,本身就違背了道德原則。記者在放棄了道德底線的前提下,又有什麼資格要求被采訪對象接受道德審判呢?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作為新聞記者,理應恪守職業倫理,客觀公正地反映事實的全貌,而不能犧牲調查方法的科學性和嚴肅性,損害新聞的公信力。英國《世界新聞報》因身陷“竊聽門”停刊,就是一個活生生的案例,值得反思。

願“茶水發炎”的新聞永遠成為曆史!

醫患和諧是主流

醫患是同一個戰壕的戰友,共同的敵人是疾病。醫患之間,合則兩利,鬥則兩傷。醫者安心,患者放心,必將成為未來醫療新常態

2015年新年伊始,一張照片在微信朋友圈裏熱傳:上海踩踏事件發生後,一名醫生匆匆趕到醫院,在大廳裏邊跑邊穿白大褂,準備搶救傷員。這張充滿正能量的照片,感動了無數網友。

2014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量達78億人次,比2013年增加5億

人次。同年,全國發生醫療糾紛11.5萬起,較2013年下降8.7%。醫療服務量在增長,而醫療糾紛卻在下降。

這組數字說明,我國醫患關係的總體形勢是好的,絕大多數醫務人員遵循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宗旨,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廣大患者對醫務人員的辛勤勞動給予充分的肯定、信任、理解和尊重。醫患和諧是主流,不和諧是

支流。

2015年1月14日晚,四川瀘州古藺縣人民醫院發生一起暴力傷醫事件,3名男子毆打醫護人員,致1名護士流產。公安部領導迅速做出批示,要求堅決依法嚴懲凶手。目前,古藺縣公安局已立案偵查,涉案3人已被刑事拘留。

對醫療暴力零容忍,不僅體現了對醫務人員的尊重,更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和對法律的敬畏。2014年3月,公安部出台《公安機關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六條措施》,要求堅決依法打擊暴力傷醫違法犯罪。4月,國家五部門出台

《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規定對6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懲。

各地加強警醫聯動,及時有力處置涉醫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出警果斷,處置有力。2014年,公安機關破獲涉醫刑事案件1349起,刑事拘留1425人,移送審查起訴347人;查處涉醫治安案件4599起;及時製止發生在醫院的現行違法行為8342次。上海、陝西等多地製定了處置突發涉醫案事件工作流程與細則,及時製止、處置多起傷醫案件。2014年,發生在醫院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案件同比下降10%,全國80%的二級以上醫院設立警務室。

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1個部門開展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央綜治辦等對涉醫案事件多發地方進行約談。公安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重點督辦26件有影響的涉醫案件,並對重點案件打擊處理情況進行全國

通報。

在山東省立醫院,一名腦瘤患者即將進行開顱手術。術前,神經外科主治醫生與患者家屬進行談話,並引入了醫患調解第三方見證。第三方見證員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患方解釋了術前準備、手術方案、意外風險等內容,全程錄音錄像。最後,醫患雙方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醫院在高風險手術前引入第三方見證,不僅使醫患溝通更加充分,而且有效降低了醫療糾紛。

2014年,我國深入推進“平安醫院”建設,建立“三調解一保險”長效機製,院內調解、人民調節、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製有機結合、相互銜接,具有中國特色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製度體係不斷完善,呈現了“兩升兩降一延伸”的良好局麵:人民調解比例提升、醫患雙方滿意度提升、涉醫案件下降、醫療糾紛數量下降、醫療風險分擔覆蓋麵向基層醫療機構延伸。

各地加強醫院管理,規範醫療糾紛院內投訴處理。全國所有三級醫院、80%以上二級醫院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醫療投訴管理。2014年,全國醫療機構接受並妥善處理投訴10.8萬餘起,將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人民調解處理醫療糾紛6.6萬起,占醫療糾紛總量的57.4%,較2013年提升4.8%。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成功率在85%以上。

國家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積極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為主的醫療風險分擔機製。2014年,全國共有5萬餘家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其中二級以上醫院6100餘家;近6000家醫療機構參加醫療風險互助金。

調查顯示,患者對醫療服務滿意度、醫務人員對醫療秩序滿意度都有所提升。各地患者及醫務人員普遍反映醫療秩序得到有效維護,醫患關係日趨

緩和。

“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曾是很多地方解決醫患糾紛的“潛規則”。這種做法不僅犧牲了公平正義,而且助長了“醫鬧”行為。痛定思痛,各地積極探索社會治理新模式,運用法治思維解決醫患矛盾,使醫療糾紛處理走上法治軌道。

寧波市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成立於2008年,由人保財險等5家保險公司組成政策性醫療責任保險共同體,下設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負責醫療糾紛理賠事宜。此前,由於沒有獨立的第三方調解機構,醫療糾紛往往是院方和患者麵對麵,“針尖對麥芒”。2008年3月,《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頒布,各家醫院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出現醫療糾紛時,1萬元以內醫院可自行協商處理,超過1萬元的必須通過中心解決。2012年3月,《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條例》實施,成為國內首個醫療糾紛處置地方性法規。這一條例不僅能幫助患者維權,而且有效遏製了“醫鬧”風氣,被譽為醫療糾紛的“寧波解法”。“寧波解法”之所以成效明顯,就在於實現了醫患的有效溝通,維護了雙方權益,既當患者的“老娘舅”,又做醫生的“知心人”。

2009年1月,天津市在全國率先以省級政府令形式頒布《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成立了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全市公立醫院推行醫療責任保險。為確保醫調委獨立的第三方地位,天津創新性地實施了政府出資購買服務、市財政全額保障機製。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統一加入醫療責任保險,並推出了“10個工作日內將賠款劃入患方賬戶”的服務承諾。目前,天津已成功調解2003件醫療糾紛,成功率達87.3%,協議賠償額1.46億元,占患方索賠額的19.2%。與此同時,醫療糾紛發生率較2009年下降了58%。2015年1月1日,《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條例》正式實施,標誌著醫療糾紛處置納入法治

軌道。

醫患是同一個戰壕的戰友,共同的敵人是疾病。醫患之間,合則兩利,鬥則兩傷。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也是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重要手段。醫者安心,患者放心,必將成為未來醫療新常態。

“消失的腎”拷問醫患信任

醫患信任消失,根源在於不合理的醫療體製。如果不從體製上鏟除公立醫院的“逐利基因”,醫患信任就是空中樓閣

據央視報道,湖北農民萬潤平因為尿痛到醫院檢查,意外發現自己的右腎消失了。此前他曾經因車禍受傷,在湖北省人民醫院做過肝髒修補術。為此,萬潤平懷疑,醫生在手術中偷切了右腎。盡管醫學專家認為是外傷性腎萎縮,但萬潤平始終不認可,至今仍在討說法。

客觀地說,外傷性腎萎縮病例並不罕見。但是,作為一個農民,萬潤平沒有專業知識,加之聽到了太多的“醫生偷腎”傳聞,所以寧可相信“江湖險惡”,也不相信“醫生清白”。消失的右腎,折射出消失的醫患信任。

醫患之間發生誤解,通常是緣於醫患溝通不暢。醫學是一門極其複雜的科學,一個人即便窮其一生潛心鑽研,也隻能成為某一領域的專家,而無法成為醫學通才。醫生尚且如此,更不必說患者了。例如,從患者的角度看,一個腎髒莫名其妙地消失了,簡直就是天方夜譚。讓患者理解並接受這樣的事實,絕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解釋清楚的。但是,在臨床中,很多醫生存在“家長式”

傲慢,或不屑溝通,或不善溝通,對患者冷言冷語、敷衍潦草,使患者無法理解醫學的局限性和風險性,從而為醫患衝突埋下隱患。一旦發生醫療意外,患者立刻啟動“有罪推定”模式,懷疑醫生道德淪喪,最終導致醫患衝突。

醫患信任消失,根源在於不合理的醫療體製。現代醫學的本質是“來自陌生人的照顧”。憑著一張小小的掛號條,醫患雙方締結契約,形成托付與被托付的關係。患者之所以願意把生命托付給一個“陌生人”,主要是基於對醫生的信任。但是,由於我國醫療體製改革滯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