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2 / 2)

鍾伯為了家雯,終於寫下了認罪書。鍾伯的遺囑上寫到——

“我不知道用什麼方式來償還我的罪孽,隻希望我走了以後,也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這個走,警察理解為死亡,其實也可以理解為遠走高飛。不必要的麻煩,也是在暗示家雯,暗示她寧願被家盛控製也不能讓警察知道自己殺了人。

家盛在鍾伯寫下認罪書之後,在飲水機的按鈕上塗了氰化鉀,毒死了鍾伯。想必在鍾伯死 之後,家盛就去威脅家雯。

佘若桔公布遺囑那天,家雯說過——

“我要那麼多錢有什麼用……爸爸都已經不在了……我要那麼多錢來幹什麼……錢能買回爸爸的命嗎……”

爸爸,家雯所指的爸爸應該不是家繁,而是說鍾伯。

而家盛也說過一句——

“你得到了家氏,你得到了一半的家氏,你擁有萬貫家財了!你現在對我說什麼都可以了!沒大沒小的賤種!”

家盛罵家雯是賤種,可能他想罵的是野種,可是怕把事情說露了 ,自己什麼也得不到,所以說家雯是賤種。

家雯情緒激動地也說過——

“你是人嗎?我爸爸那麼好的人,你怎麼忍心,你怎麼忍心在他過世之後說這樣的話!”

也許是在痛罵家盛,痛罵家盛殺害了鍾伯。她不能說,她不敢說,因為她害怕家盛把她也供出來。兩個人被不同的兩個案子牽連在一起,互相忌憚。

而家盛所說的——

“血濃於水,真是血濃於水啊。”

也許就是在暗示家雯小心一點,不要以為自己繼承到了家氏就可以對他沒大沒小,他能隨時把家雯的罪行抖出去。

佘若桔的這番推理幾乎是完美無缺的,但是浮於理論,證據不足以給家雯和家盛定罪。為了讓他們伏法,佘若桔決定和家雯好好地談一談。

在拘留所裏,家雯還沒有被定罪,也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她是殺人凶手,所以她還不需要穿囚服,她還穿著便裝,和她在家氏的時候一樣。

佘若桔感歎世事變遷,她的大學同學居然會被她親手送進監獄。這不但是她的大學同學,也是她最心愛的男人家念的妹妹。

不,他們也許根本不是兄妹。

佘若桔看著家雯,不由得說:“家雯,你是不是很恨我?”

家雯說:“恨,特別恨。”

佘若桔說:“但是你殺了人啊,我不得不這麼做。殺人就要償命的……”

家雯歎了一口氣,說:“我恨你不是因為這件事。死就死吧,我不怕死……從我殺死家繁那家夥開始,我就知道,我早晚會走到這一步。我一直被家盛要挾著,也許,是你給了我一個解脫……”

佘若桔說:“家雯,我真的不明白你為什麼要這麼做。據我所知,家繁伯父對你很好,甚至對你比對家念還好,你為什麼要這麼狠心?”

家雯冷冷地說:“對。他對我很好,比對哥哥還要好。但是我不感激他,如果不是他,我爸爸就可以和我媽媽在一起了。還有我媽媽的死,我媽媽死了啊,就因為家繁那家夥耿耿於懷,他要是介意,他要是耿耿於懷我爸爸和我媽媽的事,他可以不和我媽媽結婚啊!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是他不理我媽媽的!是他害死我媽媽的!”

她所說的爸爸,應該就是鍾伯了。原來她對家繁,埋藏著這麼深刻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