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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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以後,家雯和家盛被重慶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負責這個案件的警察通過佘若桔的推理終於在取證之後逮捕了家雯和家盛。

佘若桔的推理得出的第一個結論是家雯不是家繁的親生女兒,家雯應該是家繁的表妹方文和官家鍾伯的女兒。鍾伯的名字鍾震雨帶有一個“雨”字,方文的名字帶有一個“文”,所以家雯的名字是由這兩個組成的。

鍾伯的遺書中提到——

“老爺是我殺的,他奪取了我一生的幸福……家氏是我一輩子的歸宿,我把我的愛,我的恨,全傾注在家氏裏。”

這個幸福和愛,鍾伯所指的會不會就是方文?

這是一個十分大膽的假設,甚至關乎到家氏的聲譽和財產。如果家雯是家繁的女兒,正常來講,家繁是不會給女兒取名“雯”字的。因為“雯”與“文”同音。家繁這樣重禮節的人,是不會讓女兒和妻子的名字發同一個音的。

家繁知道家雯不是自己的女兒的,知道方文在癡癡呆呆等待他的這些年裏,已經和家繁派去照顧她的管家鍾伯相愛了。家繁知道之後非常痛心,因為方文是他的初戀,而且是他最愛的人。雖然方文癡癡傻傻地嫁給了家繁,並且生下家雯,但是家繁的心裏是知道的,家雯並不是他的女兒。

鍾伯覺得對不起家繁,一直隱忍著這件事,也隱忍著思念女兒的心情。直到方文觸電身亡之後,鍾伯也沒有表露自己太多的情感。

而家雯起初當然不知道這件事,也是在方文死了之後,不知道她通過什麼方式發現了自己的身世秘密,也許是家繁酒後說露了嘴 ,也許是鍾伯對她越來越關心,也許是家雯對親情的敏感性。

家雯知道之後,對家繁非常仇恨,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家繁娶了方文,害的方文和鍾伯沒有走在一起,雖然嚴格地說,責任並不在家繁,但家雯並不一定這麼想。第二個原因是方文觸電而死,家雯也許把這歸咎於家繁隻顧事業,隻顧家氏,而不顧妻子和兒女。

家繁覺得虧欠了女兒家雯,也虧欠了與方文深愛一場的鍾伯。所以在方文死了之後,家繁對家雯比家念還好,對鍾伯也遠遠超過了自己的親弟弟。

家雯私下裏也許已經和鍾伯相認了,她對鍾伯的態度也比以前要親切得多。佘若桔和小郎到家氏的時候,家念也說過——

“在家裏啊鍾伯地位比我還高呢。以前我爸對他就好,現在家雯也對鍾伯格外關照,家裏哪個敢欺負鍾伯。”

家雯想要殺害家繁也許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根據命案現場的情況而言,這應該是蓄謀已久的謀殺。至於為什麼要選在自己結婚的前一天,這一點很難取證了。

為什麼凶手一定是家雯呢?為什麼不能是家盛,不能是關韻茹,或者是柯銘呢?這就要從鑰匙為關鍵了。家繁口袋裏有自己房門的鑰匙,但是鑰匙上都是鍾伯的指紋。鍾伯也有一把家繁房門的鑰匙,都是家繁的指紋。警察也曾經以為這是鑒證科報告失誤,後來鍾伯畏罪自殺,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釋。

家雯那天晚上敲門進入了家繁的房間,家繁已經生了重病,起身都特別困難。家雯對他下了狠手,活活將家繁勒死了。值得一提的是,家雯是倒背著家繁把他勒死的。這樣勒痕是一個兩段向上的弧形,這樣就形成了寫入鑒證報告的語言——

“家繁是被人吊死的。淚痕向上,是被人從高處活活勒死的。”

因為被人從高處活活勒死在家氏富麗堂皇的別墅裏是做不到的,沒有橫梁,也沒有梯子。家雯是有意這樣做的,也隻有這樣能擾亂別人的視線,成為不可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