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 論神

這個結語其實是不必要有的,倘若真為結構的完整,隻需將前麵所說的一切照抄一遍就可以了。因為,這種對宇宙、對人的認識,即使既正確,又深刻,也對現實的人毫無意義。就像關於一隻被解剖的白鼠的全部生理知識對於這隻被解剖的白鼠毫無意義一樣。活著的白鼠沒有生理知識,因為白鼠隻有關於生存的意識;而死了的白鼠不能有生理知識,因為當生理知識能得到呈現時,白鼠卻沒有了意識。人是萬物的靈長、宇宙的精華;但是,僅此而已。人就像這隻白鼠一樣,隻知道自己的生活,卻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真義。比如佛家的空,雖說為宇宙的本義,並且可為阿賴耶識所知;然而,這空卻不可知,並非隻是不可說。佛家的一切知、一切說,甚至不是人的知、人的說,而是一家之知、一家之說。人又怎能站在人外看人?

然而,我現在卻是在說宇宙如何、人如何。難道我站在了我之外、人之外?不是的,我隻是說了作為人的我的所知。所謂宇宙、人隻是我的意識。“人類一思考,上帝便發笑”。

然而,我卻說到了上帝了;不可說,說了就莫名其妙,說了莫名其妙也是莫名其妙……

然而,大膽設想,倘若我真為上帝代言,為宇宙代言,說出了一切秘密,那又怎樣?對人來說,那隻在人之外。人隻依人的方式存在著,人隻在人的方式內存在著。人的一切意言行都隻是被人意識著的內容,甚至人與人之間亦隻有永遠的你我;我說我懂你了,說到底隻是我懂你了,而非對你的真知。

發生在身邊的自殺事件,真令人震撼了。雖然,我在前麵討論過自殺的可能性,但那與人的自然死亡是同理的,如多米諾骨牌,在適當的地方倒下一塊牌,則引起整體的破壞。我現在要說的是,自殺如何對於自我意識是可能的。

人之於動物,根本的區別在於人是一種改變自己、追求自由的存在物。而自殺,也是一種自我改變的行為,這同於一切自我改變的行為。從行為來說,那也是追求自由;從結果來說,那也是自由的達到,因為擺脫了此處的拘役。然而,是追求自由的徹底失敗,因為自由對於人才存在,自殺卻導致人的不存在。

然而,自殺連對人的自由的追求也算不上。在北極,有一種旅鼠,每幾年,便會像滾雪球一樣形成一支龐大的隊伍,翻山越嶺,最後跳入大海自殺,義無反顧。倘若自殺是對自由的追求,那麼,這些旅鼠便都是偉大的自由主義者。然而,這些旅鼠的自殺的根源在於:在北極,植物極其稀少,而靠吃這些植物生存的旅鼠的繁殖力極其大,於是便會出現這樣的情形,植物被吃光了,而旅鼠滿地都是。自殺是以種的減少來保持群的存在的方式。自殺雖然是旅鼠的自我行為,歸根到底是由群裝置於種的自殺機製決定的。人的自殺,雖然是人的自我行為,卻隻是社會運行的表現。任何的自殺,歸根到底,都不是真正的自我決定、自我行為,而是社會的宣判,如同人被法院判處死刑一樣,隻不過以自我宣判的方式來表現。

何止是自殺,哪種對自由的追求不是世界法則的表現?人是追求自由的存在物,卻不是自由的存在物。人的一切意言行都是世界序參數的組元。

既然如此,人活著,不存在人之外的意義,或人之外的無意義,即不存在終極意義,隻是存在。人活著的意義隻在於人活著,一切可稱為有意義的都僅對於人活著而言。

“自由”,是由人製造的,不是世界製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