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名 片

印名片是十年浩劫之後的新事。浩劫中為什麼不印?我想是“救死而恐不贍”,奚暇印名片哉!過去的總是過去了,現在是一陣風吹,“草上之風必偃”,名片也如才子之領帶,佳人之高跟,遍地皆是了。即如我這足少出戶、力小於縛雞的人物,也常常拜收上印若幹頭銜的名片,以致抽屜裏那塊小地盤都有些擠了。不是依法而是依禮,據說,奉上名片也應該禮尚往來,可惜我是直到現在還沒有,所以每次拜接對方名片,就不得不安於“來而不往,非禮也”。非禮,不好,於是而有近旁的好心人,本諸愛人以德的古訓,勸我急起直追,也印一些備用。我感激之餘,竟還是未能當機立斷。又於是而有人問,如此不改革開放,蓋亦有說乎?被問之前,本沒有明顯的說;既已被問,就欲不說而不得了,隻好搜索枯腸,拚湊一些,稱為“理由”有高抬之嫌,就算做一些想法吧。

用辟謠的筆法寫起,是我並不反對印名片。理由之一是古已有之,所謂源遠流長。遠,由名為“刺”可以推知,是寫在紙上之前,把名字刺在竹或木上的。古就一定好嗎?但可以推想,這樣長時期而不放棄,一定是有用。這用還可以綿延、轉化,生出理由之二,是保存,成為古董,很好玩。比如“子見南子”是男到女處,文君夜奔是女到男處,如果都曾用名刺,而且有幸流傳下來,或陳列於國家博物館,或鎖於個人的保險櫃,都當很有意思。可惜是聖人和美人都往矣,時勢所迫,不得不降格以求,如有的人把明季客氏(與魏忠賢勾勾搭搭)的名刺還是看做寶貝。看做寶貝,是因為罕見。其實,常見的也未必不好,這就過渡到理由之三,是可以增加了解,或更進一步,決定如何對待。借用小說家的形象寫法,比如接過名片一看,近在眼前的是個什麼長或什麼星,或相反,是個窮教師,用茶招待,茶葉的品級,笑臉相迎,笑的程度,總當不同吧?

這樣說,名片之用真是大矣哉,我為什麼還遲遲不印呢?理由,或說想法,也可以找到幾種。先說其一,是就我的生活和身份說,名片用處不大,而印就不能不花錢。用處不大,是因為,外向,我很少謁見生人,尤其有高位或大名的生人,內向,比如有人肯枉駕,他已經知道我姓名為何,就用不著名片;無用,而印又須由腰包裏掏出血汗錢,用經濟學家的眼看,不合算,所以決定不印,至少是暫不印。

再說其二,是對於名片的流行印法,我覺得不合適,可是要如何改,我又拿不定主意。所謂不合適,可以分作兩個方麵說。一方麵是由“多”來,這是指左上方那一片(有的人不夠,還補在背麵),多行並列,末尾總是什麼長、理事、經理、教授之類,推想這不會假,但總不免與人以誇官的印象。可是不寫呢,又像是不實事求是;再說,接受名片的人想知道的也許正是這些。總之是不好辦。還有一方麵是由“少”來,就更不好辦。我有時候接到生人的來信,內附名片,印的內容自然是通行一路。有那麼一封,我複,名後如何稱呼,為了難,因為看名字,像女的,看字跡,像男的。不得已,我隻好寫某某女士或先生。所以我想,至少是不麵奉的名片,最好吸取寫履曆的經驗,把對方願意知道的項目,如別名、籍貫、性別、生年(估計有些人不願意說,尤其女性)、民族、學曆之類也寫清楚。可是真就這樣開列,即使一個小片片容得下,還能算名片嗎?

還有其三,屬於自我之私的,是無論用學名“璿”還是用後改名“中行”,都有讀音問題。“璿”難認,“行”讀形讀航似兩可,這樣,為受片者著想,最好是字後加注音。用直音法還是拚音法?不管用什麼法,打破通行形式,看到的人總會感到奇怪的。

這就可見,想印也難得稱心如意。進退維穀,怎麼辦?忽然靈機一動,想到祖傳的遁入空門一法。老了,不能大舉,隻是心遁,也要投師,找到趙州和尚一句,曰“好事不如無”,還是暫且不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