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萬人己經是一個世界上很大的國家的總人口,比如歐洲的法國。你能想像這6000萬人當中所蘊藏的購買力嗎當這種購買力一旦爆發,會給我們帶來些什麼嗎我們是應當引爆這種購買力,還是應當壓抑或推晚這種購買力的爆發汽車時代的到來,以及因此所帶來的,大中城市的“墨跡效應”,(或稱作“溢出效應”),以及大中城市周邊衛星城市的迅速崛起,將會爆炸性地加快中國的城市化進程。
汽車時代的到來和自行車的退隱,將迅速導致城市中心鬧市區的沒落和城市的擴張,導致商業區、餐飲業和文化娛樂業向遠郊的轉移和重新布局,都會給我們帶來意外的驚喜,我們渴盼了許多年都未能實現的事,在不經意之間,幾乎是一夜之間,就變成了現實。我們己經失去了許多機會,可不能再失去這次機會。我們應當盡快地調整我們的各種對中國城市化的限製性政策,加快中國的城市化進度,那將是中國之幸,民族之幸!
(《中國工商》2002年10期中國知網)
“村長”是個什麼官?
——中國農村的行政機構設置問題的思考
討論中國的“三農”問題,恐怕無法繞過中國農村的社會結構、行政機構設置問題和吏治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不僅中國社會的兩元化問題無法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的解決之路也更將漫長。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首先碰到的問題是:村民委員會是個什麼性質的機構,村民委員會主任(村長)是個什麼官兒?在這個問題上,中國的現實與理論的落差究竟有多大?村長比廳長官大從表麵上看,村長與廳長誰的官兒大?這似乎是個很荒唐的問題,兩個“官兒”似乎沒有可比性。一個村子,人,不過幾百人到千把人,地,不過幾平方公裏到十幾平方公裏,可一個省的廳長為副省級,大的省竟有上億人的,如四川,小的也有幾千萬人,如何能比?中國不過31個省市自治區?廳長總數也就幾千人吧,可中國的自然村超過15萬個,村長副村長少說也有幾十萬人,又如何比?
可我偏說:村長比廳長官大。信不信?前不久,中國爆出一條大新聞。據新華社6月30日報道,江蘇省委組織部長徐國健因賣官鬻爵被“雙規”,經中共中央批準,免去徐國健的江蘇省委常委、委員職務。據查,徐國健賣官單筆最大收入,是由原江蘇省交通廳廳長章俊元提供的,數額為200萬元。也就是說,一個交通廳廳長的位子值200萬元。這裏有兩個問題存疑:一是一個省交通廳廳長的位子,能值200萬元?那麼,一任交通廳廳長在任得賺多少錢,才能不虧本?至少要賺個五六百萬吧,要不,豈非賠本賺吆喝,白辛苦一場?二是還沒當上交通廳廳長,這200萬又從何而來,一個國家公務員就是幹到死,一輩子能掙到200萬嗎?可見,還沒當上交通廳廳長,章俊元就己經是個大貪官了。看來,省交通廳廳長的位子的確很值錢,兩百多萬呢。買別墅買豪車,都夠了。
這是中國建國以來,可以查到的、有根有據的、買官賣官出手最闊綽的,一筆成交了的交易。可你知道買個村官值多少錢嗎?據《法製日報》報道,曾引起全國震驚的,山西省河津市下化鄉老窯頭村公開賄選村官案,近日有關責任人被嚴肅查處,沒收賄選現金223.62萬元。你看,是不是村長比廳長官大?一個村官出價223.62萬元呢。可一個省交通廳廳長外加省反貪局局長,(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副局長韓建林是花了15萬元,從徐國健那裏買來這個官兒的)才值215萬元。還有更貴的呢。據2004年1月15日的央視《共同關注》報道,國家級全國扶貧縣河北省涉縣上巷村進行村官換屆的選舉,競選人叫王急義,他花了360萬元,靠賄選當上了村委會主任。
這樣的大手筆,真讓江蘇省的徐國健們小巫見大巫了。你看,是不是村長比廳長官大?一個村長的位子值這麼多錢,這本身就是一個訊號,它告訴我們的是這樣一件事:村長是個大肥官兒,肥得沒法兒再肥的官兒。村長這個官兒的設置,出了大問題。我們得好好研究研究村官到底是個什麼官?村官到底是個多大的官?村官到底是個多大的官?那麼,中國的村官到底是個多大的官?這官兒彈性好得出奇,說大便大,說小便小。跟孫大聖的金箍棒似的。小,可以藏到耳朵眼裏,就像一根繡花針,大,可以一柱擎天,頂天立地。這村官,說它小,小得不入流。前不久,有位村民到法院狀告村委會,法院研究後予以駁回。
法院說,村委會是村民自治機構,不是國家行政機構,不屬於《行政訴訟法》的管轄範圍,故不具備被告資格,不予受理。自然,作為不具備被告資格的村委會的法人代表的村長,也同樣不具備被告資格。小得法院都沒法管。它壓根兒就不是一級衙門,壓根兒就不是官,你讓專管政府衙門和政府官員的《行政訴訟法》如何管?不過,這句話似乎表達上有誤,應改作“‘大’得法院都沒法管”。法院都沒法管,不是“大”嗎?這事複雜了,該用《佛經》上的話講了,小即是大,大即是小了。小到盡頭即是大,大到盡頭即是小了。
你說,玄也不玄?從這個意義上說,村長連當貪汙犯的資格都沒有,因為貪汙罪是專指“國家工作人員”的一種職務犯罪,而村長壓根兒就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村長是不怕當貪汙犯的,他根本不夠當貪汙犯的主體資格。看到這兒,廳長該羨慕村長了,別說廳長羨慕村長,連有權任免廳長的省委組織部長,都該羨慕村長了,村長還享有司法豁免權。於是,真是“大得法院都沒法管”了。
要來真格的,省交通廳廳長哪有村長官兒大,交通廳廳長有多大權?也就是修個公路什麼的,可村長就不同了,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管著空氣呢。交通廳廳長管得了嗎?村委會不但管行政,還管生產經營。事無巨細,全管。連兩口子拌嘴,女人生不生娃都管。吃喝拉撒睡,村上的事,村民的事,沒他管不著的。管立法,管司法,管執法,管立案,管判案,管執行,管調解,管公證,管得沒邊沒際,跟如來佛的手掌似的。他做錯做對都是對,別說《行政訴訟法》,連《行政許可法》對它都八竿子打不著。它不但管人,還管地。中國的土地製度為農村的土地集體所有,於是便實際上成為村委會所有,於是,便進一步演變為村長所有。不僅村上的土地,連所有的村辦企業,都為村長所當然管轄。於是,村長便成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話怎麼聽著這麼耳熟?對了,皇上才這麼霸氣。這權限想來想去,怎麼看怎麼像非洲的酋長呢。
村長與酋長的惟一區別,大概就在在理論上不能世襲上了,可也不盡然,你去查查那些被稱作“中國第一村”的村子,都成了家族式企業,村長的位子,村委會的職務都已世襲了。難怪1999年克林頓訪華,有人在網上發帖子,說:克林頓你別在美國當總統了,一個萊溫斯基弄得你斯文掃地,顏麵丟光,總統的位子都晃晃蕩蕩,你到中國來當個村長吧。你看,是不是村長比廳長官大?360萬買個村官,還是個國家級貧困村的。說這些話,並非是為了逞一時的口舌之快,而是要我們認真反思我們的村委會製度和村長製度。
問題出在哪裏?說了中國農村村委會製度和村長製度的那麼多弊端,那麼,問題到底出在了哪裏?問題的根子出在我國農村“獨一無二”的土地所有製上,出在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製上。村長這個官兒之所以大到如此程度,是因為農村行政機構設置上的政企合一。而我國城市的“政企合一”,已在改革開放的進程得到了近乎徹底的剝離,可農村還依然故我。我在此處用了“近乎”二字,是說“大體上”,而並非盡善盡美。從此前不久在安徽蕪湖及北京等地,所查出的大批的“紅頂商人”一事表明,即使是在城市,“政企合一”的剝離,也還不很徹底。還要更堅決地執行。“政企合一”的問題不僅導致官員的權力大得無邊無際,成為個人權力及在權力基礎上的個人私欲極度的膨脹,導致權力失控,形成腐敗的病灶,還導致社會結構的畸形,並成為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阻障。
土地的集體所有製的弊端,出在“集體所有”本身就是一個定義含糊的詞。集體所有到底歸誰所有?誰都是,又誰都不是。而財產權的所指,必須是清清楚楚的。稍一含混,便會生出許多事來。對土地的“集體所有”,人大代表們、經濟學家們認為,是“農民”,即“土地承包人”所有,可實際上的情況卻是村委會、鄉委會所有。土地到底歸誰有,理論與現實是兩張皮。而且胳膊扭不過大腿。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長,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劉文甲說:“‘農民集體所有製’這個詞本身就是模糊的,到底哪些人是農民,多大範圍,哪個農民有多大權利,不知道。結果這個權利就被村民委員會、鄉政府他們當上所有者了,但是法律規定,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是經營管理者不是所有者。”
劉文甲委員在本屆政協大會上就此提交了三份建議,呼籲有關部門盡快明晰農民對土地的產權歸屬,建立農民共同共有的土地所有製。把土地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從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徹底歸還給農民。在這種製度下,各種形式實現的土地增值,除經營管理費用之外,全部以有效形式,即時兌現給農民。他的建議重要到了如此程度,如果我們真能如此辦理,並對中國土地的法律製度進行修改,那麼,“三農”問題的解決,就會前途一片光明。而且,中國農村的社會結構、行政機構設置問題和吏治問題,也會迎刃而解。
土地問題:一個無解之結的中國結?中國的農業是世界上被劃分得最細碎的農業,其細碎的程度已到了粉塵一般,無法再細碎的程度。麵對如此細碎的農業,什麼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甚至連對農民利益的保護,都無從談起。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說,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為6∶1,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為1.5∶1。僅從此數字,你就可以認識到中國農村問題的嚴重程度。“三農”問題的根本問題是土地問題。在現行的土地製度下,中國的農村隻能是貧窮而落後的農村。
“……我的家鄉並不美,低矮的草房苦澀的井水,過了一年又一年,生活了一輩又一輩……”這樣悲傷而無奈的歌,我們真的要一年又一年,一輩又一輩地唱下去嗎?在此種土地製度下,我們看不到富裕的希望,於是,讓上屆總理頭痛的問題還將讓本屆總理頭痛,也許還將讓下屆總理繼續頭痛。這到底是為什麼?是因為在一個亟需理智和務實的經濟問題裏,滲透了太多的、盲目的政治情緒,還是因為太多的關於“姓‘資’還是姓‘社’”的重重疑慮,讓我們裹足不前?每當此時,我們要不要重溫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同誌關於“白貓黑貓”的理論,江澤民同誌關於“與時俱進”的理論?看上去,中國的土地問題似乎是一個無解之結的中國結,實際上是個一句話就能解開的極簡單的結。解開這個結,與其說需要智慧,莫如說更需要的是勇氣。
村委會製度與征地黑幕中國的土地的集體所有製製度的弊端,還集中地表現在征地問題上。中國農村最大的腐敗來自征地,中國農村最黑的黑幕莫過於征地黑幕,中國農村最高的機密莫過於征地的地價,中國農村鄉政府和村委會最能魚肉農民的劫掠手段,莫過於低價征地。每次低價征地,都有一大批一夜暴富者,成為百萬、千萬、億萬富豪,而每次低價征地都會使成千上萬的農民一貧如洗。我們將這稱作“征地致貧”。低價征地對於中國農民,是比泥石流、地震、大旱大澇更可怕的災難,所有的自然災害都隻能搶走他們一季的收成,可低價征地能永遠地讓他們一無所有。人禍比天災更可怕。
在我國農村任何一個村子,最大的事莫過於征地。農民們弄不懂什麼是土地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土地流轉與買賣土地有什麼區別,那些概念隻對玩弄概念的讀書人有用,對於老實巴交的、麵對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們來說,所有權與使用權沒有什麼區別,土地流轉與買賣土地原本就是一回事。在我國農村任何一個村子,關係農民切身利益最大的事,莫過於賣地。每到此時,鄉村兩級政府就會與農民們關係突然緊張起來,不僅深溝高壘,甚至兵戎相見,而一畝地究竟賣了多少錢?會成為隻有村長一個人知道的超級機密。這樣的機密是要帶進棺材,埋入墳墓的。農民們永遠不會知道一畝地究竟賣了多少錢。鄉上拿走了多少,村上又拿走了多少,更不可能知道,幹部們又私吞了多少。在這個時候,農民們隻被告知,土地是集體的,也就是村、鄉政府的。低價征地使本來就最貧窮的農民階層更加貧窮,可就是低價征地的征地款,還在被層層盤剝,層層克扣,到農民手裏還能剩下幾多?
讓農民成為有產者中國的農民之所以如此貧窮,是由於中國的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是集體的,不僅他們所耕種的土地是集體的,連他們祖祖輩輩居住的住房的宅基地,都不是他自己的,都是集體的,所以中國的農民是赤貧的農民,是一無所有的農民。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欄目,曾報道了這樣一件事:遼寧省葫蘆島市東一村10年來賣掉了600畝地,賣地所得的1000多萬元不知去向。村民們沒有得到過1分錢,而6名村幹部卻都暴富了起來。這樣的現實,能不讓我們齒寒三日?要讓農民富起來,許多經濟學家們建議:讓農民對土地享有處分權、財富權、所有權。讓農民不再是赤貧的、一無所有的無產者。中國農村行政機構設置問題和吏治問題的改革,首先要從政企剝離開始。而這樣的結果,也會必然導致中國農村與城市的二元結構的結束,掃清了中國民主與法製進程的一大障礙。豈非國之大幸?民之大幸?
《人民日報·大地》(2004年第二十期)